在民權運動高漲的六十年代,北美的一些學者做了一個簡單的實驗。他們將一份論文分發給兩組大學生要他們對這篇論文的好壞做個評分。論文的內容都是一樣的,唯一的差別是封面。給一組的封面作者是男性 (John),給另一組的封面作者是女性(Joan)。結果發現這群大學生給男性作者的評分大多高於給女性作者的評分。
性別的差別待遇同一切的差別待遇一樣都是弱勢的一方較有被壓迫的感覺而得勢的一方常不知不覺。很多男人不知他們從出生開始就於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中占了許多便宜。從不用做家事,可以在外鬼混,求學較受到父母的重視,到社交及職場上都占了優勢。但這種差別待遇對得勢的男方不是沒有義務 ( 或代價 ) 的。在傳統社會中男人是要負起扛家的責任的。而男人的平均壽命少女人六年也不能說與此壓力無關。
性別、族群、及年齡等是社會中所有「差別待遇」區分法的一部分。得勢的一方是享有特權 ( privilege ) 的。有無特權基本上牽涉到社會資源的分配,有特權的一方掌握較多的社會資源。也因此大部分的現代社會都會透過立法來禁止這種差別待遇。1804年拿破崙發佈的 French Civil Code (一般稱為拿破崙法典,Napoleonic Code),就明禁與生俱來的特權,如貴族。在美國的求職履歷表上是不會要求照片及年齡的,法律也禁止這種差別待遇 ( 歧視 ) 的。在強調性別平等的北歐國家則通過了很多法案去保障可能因性別差異而引起的問題。主要目的都在取消不當的天生差異 ( 特權 ) 並強調平等。
但法律也可賦予特權。加州及其他州的駕駛手冊都明顯的規範駕駛是一種特權,不是權利 (Driving i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也就是說不是每個人都能開車的。你必須符合特殊年齡,通過考試,沒有大量的違規及一些醫療情況 ( 如癲癇 ) 才能開車。除卻開車外,法律也規範許多特權:如律師與客戶間的隱密,記者消息來源的隱密特權等等。但特權的存在與規範並不僅只存在於現代社會,在封建設會中特權的存在由來已久。
在一些歐洲國家及亞洲的日本轉型成為現代社會後,多多少少尚存有封建社會的遺留。其中最具代表的封建組織不外是皇室了( monarchy )。皇室有許多特權,但也有許多義務。他們象徵該民族的團結。目前日本的明仁天皇是第一個娶平民美智子為妻的日本皇室,代表了現代化的意願。據聞美智子的兄長是反對這門婚事的,因為他知道日本皇室的保守及作為妃 (太子的太太) 及皇后的壓力,因為義務太多。英國皇室是較現代化的。比較目前的女王,查理王子及威廉王子三代可看出其轉型。目前的伊莉莎白女王較屬傳統型,離婚又與另一離婚婦女結婚的查理王子則屬轉折型,年輕的威廉王子則是相當的現代化。相對之下,大部分的歐洲王室都已成象徵而已,並不具實質上的意義。而事實是許多人都不知丹麥,挪威,瑞典,比利時及荷蘭等國有王室的存在。由於有許多義務,很多人並不羨慕皇室的成員。
皇室有許多義務,但在一個沒有貴族制度的漢文化圈裏,確是有一群不用盡義務但享有許多權利及利益的階級。這也是我們一般所說的權貴。不管在台灣也好,中國也好,權貴都為一般人所詬病。但這種現象卻也不是最近才有的,由來已久。不少人將此歸咎於兩千多年前「禮記」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之說。字面上的意義是大夫犯錯不受刑法的處罰。但也有許多學者指出這是一種誤解。他們說孔子的原意是大夫是有廉恥之節的人,犯了錯不應上刑場,而是應由他們採自盡的方法。孔子的這種說法指的是「士可殺,不可辱」。但當「刑不上大夫」一說被誤解的成為目前的情況時,其實代表了這個「誤解」已成為社會現實的寫照而成為「正解」。而事實上中國歷代不乏士大夫犯罪而用「刑不上大夫」之說來脫罪的。對中國人而言「士可殺,不可辱」是說的,但「好死不如歹活」是事實。有那種「傳統」自然會影響到目前的漢文化社會。權貴文化不管是中共也好,國民黨也好,是他們組織運作的基礎。看國民黨的各級掌權小圈圈裏,有那個不是透過血親、姻親,密友及特殊關係而結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的。這種特權文化正是國民黨及共產黨的寫照。他們刮盡社會的資源但對社會就是沒有一點回報或盡一些義務。這也是為甚麼228前後的台灣人稱國民黨人為豬的原因 ( 狗去豬來 )。
嚴格而言這種特權文化不只漢文化才有,歐洲文化 ( 西歐 ) 自古即視中東及亞洲 ( 而在一定程度上俄國 ) 為東方暴政 (Oriental Despotism)。而事實上俄國,中東,中國及一些亞洲國家的權貴資本主義 (crony capitalism) 是普遍存在的,只是程度上的問題而已。能打破這種特權而建立一個用人唯才的社會是一個社會現代化的指標。打破特權階級的壟斷是庶人要努力的。一個現代社會的司法是盲目的,刑與禮是應及於每個人的。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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