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都會有貪腐的問題,但顯然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異。如何測量這些差異,而又如何去解釋這些差異,是許多有心人士與學者所致力的。位於德國的非營利性團體「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the global coalition against corruption) 從1995年開始每年都發表調查的結果,而也被人廣為引用。以東亞各國來看新加坡每年都排在前十名,而香港與日本都排在前20名之內。台灣則好像每年都在退步。台灣在國際間的貪腐印象指數 (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的排名於1998年是第29名,2000年是29名,2004年是第35名,2008年是第39名,2010年是第33名,2012年是第37名,2014年是第35名。南韓則大都在40幾名左右。而中國則由2000年的第63名降到2004年的第71名 ,2008年的第72名,2010年的第78名,2012年的第80名,到2014年榮降到第100名。每年排名前面的大都是北歐及西歐的小國及加拿大、澳洲、德國等國家。
國際透明組織的報告給大家有一個各國貪腐程度的比較,但為什麼不同的社會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呢?
分析不同國家的歷史、文化、宗教、與政治結構,UCLA的政治學教授丹尼爾‧崔斯曼 (Daniel Treisman) 對這個問題嘗試做解答。「貪腐的原因:一個跨國的研究」(The Causes of Corruption: A Cross-National Study.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June 2000) 這篇論文採用「國際透明組織」,及另一個類似團體「國際商務」(Business International, BI) 的資料為基礎做分析。他考慮了法律制度,宗教,殖民歷史,政治制度,經濟發展,原料與資源,公務員收入,是否為聯邦制等等因素做分析比較。底下是他的結論。
就法律制度來看,使用英美法 (common law systems) 的國家一般而言比使用大陸法 (civil law systems) 的國家較少貪腐的問題。原因可能是英美法較保障人民的財產,對政府較有監督力,而也很強調程序的問題。程序也就是due process。我們了解在美國若檢察官採證的程序違法,則即使那個證據很重要也不能被法官採用。台灣與日本都是大陸法國家。而過去我們常聽到台灣的法界人士講「情理法」的觀念。法居然在法律界是被排在情理之後的。
可能是所使用的法律制度的不同,崔斯曼發現前英國殖民地的國家貪腐問題較沒那麼嚴重。前英國殖民地的貪腐問題,若沒考慮到英美法的使用的話會更壞。而光就殖民歷史而言,證據並不支持沒被殖民的國家較沒貪腐的問題這個看法。
就宗教而言,崔斯曼發現新教 (Protestants),也就是我們所稱的基督教,信徒比率越高的國家,貪腐的問題越小。原因可能是新教較容忍個人的異議與對權威的挑戰。而也可能是德國社會學巨匠韋伯 (Max Weber, 1864-1920) 所說,新教會刺激經濟的成長。而經濟的成長發展到成為一個開發國家後,則貪腐便會較不成問題。
公務員的收入若較高雖然一般較會減低貪腐的程度,但證據並不很強。同樣的,聯邦制與否與貪腐的關係,正反兩邊的意見及證據都有,也沒有定論。
一個民主社會與言論自由理應會減少貪腐的程度。但崔斯曼發現,只有民主制度施行相當長的時間後,才會對減低貪腐的程度看出成效。實施民主政治20年對貪腐程度的影響不是很大,若實施40年以上則較有成績。
雖說於七十年代後受到不同學說的挑戰,但韋伯的現代化理論還是有許多值得參考的地方。韋伯認為經濟的發展會帶動社會、政治及文化的演化,使開發中國家會由傳統的家族社會演變成理性、個人主義、而較不受人際關係約束的社會。在這種發展下,貪腐自然會於一個現代社會中較不成問題。
對於國際透明組織及其他國際組織,如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貪腐排名榜,開列西歐、北歐、北美及一些東亞國家為較乾淨的國家,而大部分的亞洲、東歐、中南美及非洲被歸納為貪腐的國家,對此也有學者表示不同的意見。倫敦政經學院的講師傑森‧希克爾 (Jason Hickel) 就認為美國的選舉被金錢腐化,尤其是聯邦最高法院於2010年1月21日的判決 (Citizens United vs. FEC) 取消了政治獻金的額限,更使這個已被金錢腐化的選舉制度更趨腐化。而據世界銀行估計,貪腐使開發中國家每年損失約200億到400億美元。但這只佔所有不法公共財物損失的百分之三。但跨國公司也都經過逃稅及種種方法每年由開發中國家巧取豪奪九千億美元。許多國際不法基金流動的三分之一是經過倫敦的金融市場的,但英國卻於貪腐的排行榜上列為績優的第14名 (2014)。更不用提因為官員的不盡責及與華爾街的串通,導致了2008年的全球金融風暴。為了善後,這些金融風暴的始作俑者還收到納稅人員幾兆美元的資助以避免倒閉的命運。對希克爾而言,西方國家大財團的貪腐額量巨大,而開發中國家的貪腐政權也都受到西方強權的支持。在這種情況下你說那一邊比較貪腐?
比大貪與小貪或那個較貪並沒有太大的意義,說來都是不義之財。而不同宗教與哲人都奉勸不要取不義之財。不取不義之財固有宗教上的教示,但要確切執行還是要世俗的法律。這個世界不缺的就是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盜賊。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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