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存廢與否之二 十八世紀以來歐洲的死刑概況 —–廢死於二次大戰後開花結果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工業革命,自由、民主、法治,與民族主義,都起源於歐洲,而多少也順著這個趨勢,現代死刑的廢除也起源於歐洲。

歐洲過去有許多得以處死刑的犯罪條文,而死刑也都是公開執行而相當殘酷的。貝卡利亞的「論罪與罰」固然是早期反對死刑的最有名的著作。但另一位反對死刑,而主張若要執行死刑則至少要以較文明、較沒有痛苦的方式的,是法國的一名醫生與政治人物基猶頓(Joseph-Ignace Guillotin, 5/28/1738-3/26/1814)。雖然發明斷頭台(基猶頓,guillotine)的是另一名法國外科醫生(Antoine Louis),但在1789年10月10日在國會的死刑辯論上,基猶頓主張若要執行死刑則應該要用快速而較無痛苦的斷頭台。而且在法律上也會較公平對待(在這之前,貴族的死刑用砍頭的方式,而平民的死刑則用絞刑的方式)。斷頭台也因而登上法國死刑的舞台。由於基猶頓的這一番質詢,使斷頭台因他而命名。基猶頓的家屬不要斷頭台與家族之名牽扯上,而申請政府改名但不果。基猶頓家屬後來只有改變家族之名以避惡名。法國最後一個死刑(用斷頭台的方式)的執行是1977年。也是歐洲最後使用斷頭台的那一年。

歐洲雖然於二次大戰後大力推行死刑的廢除,但在之前有些國家早已停止死刑的執行(有些是法律條文的廢止,有些是不再判決死刑,也不執行死刑)。冰島的最後一個死刑是1830年,葡萄牙的最後一個死刑是1846年,荷蘭是1860年,挪威是1876年,丹麥是1892年,瑞典是1910年,比利時是1918年,瑞士是1940年。戰後,歐洲廢除死刑的步伐加快了。趨勢是先減少死刑的法律條文。將不是重罪的犯罪行為除去死刑的法條,而減少到要謀殺罪才可以判死罪。另一方面是將非謀殺罪的死刑儘量限制在叛國罪及殺警察罪。到最後連謀殺罪、殺警察、及叛國罪,都去除了死刑的條款。為了加入歐盟,東歐國家於進入1980年代後也紛紛廢除死刑。俄國與白俄(Belarus)是唯二有死刑的歐洲國家。但俄國也於1999年暫停死刑的執行,只剩白俄是歐洲仍有死刑的國家。即連非歐洲國家的土耳其,也於1984年執行最後一個死刑後就不再有死刑的執行(Jakub Marian: Year and method of last execution by country in Europe)。

歐洲的廢死運動雖然於二次大戰前就有,但步調於二次大戰後才加速進行。這源於大戰後歐洲對人權的重視。1949年,歐洲就建立了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隔年與會會員國簽署了「歐洲人權條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1953年生效。歐洲人權條約支持廢死的原則,但不禁止會員國的一些特殊死刑的條文。底下我們就以英國來看廢除死刑的演變過程。

有如前文所述,英國在過去可以判處死刑的法條有兩百多條(所謂的血腥法條,Bloody Code)。 1861年,法律修改成只有謀殺罪、叛國罪、海盜暴力行為、在皇家造船廠縱火等,才可以判決死刑。1868年取消了死刑的公開執行(Capital Punishment Act)。進入1920年代後,廢死運動開始積極進行。1927年,工黨採取廢除死刑的立場(Manifesto on Capital Punishment)。1929年的國會辯論後,雖有暫緩執行死刑的建議報告,但大都被忽略掉。戰後,1945年工黨的得勝加速了廢死運動的推動(保守黨較不支持廢死)。五十年代後廢死的加速源於有些被處死的人後來被發現是無辜的,或是被發現在智能及行為能力上有問題。1955年,英國將一名女犯人(Ruth Ellis)處以絞刑。 將一名女犯人處死,而且報導指出她所殺死的男朋友是一個常對她暴力相向的人。這個死刑的執行在英國引起不少反彈。1957年,英國通過法案(Homicide Act of 1957),將死刑限制在一些特殊情況的謀殺(在美國稱為特殊狀況,special circumstances,包括姦殺,撕票,凌虐殘害至死,多重謀殺,殺警察,等等)。英國於1964年8月13日執行最後一個死刑。隔年的1965年廢除了死刑。1998年英國也廢除了叛國罪與海盜暴力罪的死刑。英國至此也才認證了廢除法律條文上與實際執行上的死刑(Lizzie Seal: Capital Punishment in 20th-Century Britain)。

當年是英國協國家的紐西蘭於1957年執行最後一個死刑,1961年廢除謀殺罪的死刑,1989年廢除一切的死刑條款。澳大利亞的昆士蘭(Queensland)則於1922年就廢除了死刑,之後澳洲的各地區也跟進而最後於1985年廢除死刑。加拿大則於1962年執行最後一個死刑,1976年廢除謀殺罪的死刑,1998年廢除一切死刑的刑法(如叛國罪)。

中南美洲也大都沒有了死刑,只有少數國家例外:貝里斯,蓋亞納,巴哈嗎,牙買加,巴貝多,海地,宏都拉斯(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在歐美國家廢除死刑的浪潮中,一個大例外是美國。為什麼美國與歐洲這麼的不同?美國自然有其特異的人文與歷史背景,而其特異性是頗引人注目,也是值得分開討論的。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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