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的獨立與分治之一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產生 —–由貿易,半官方,到收貢稅機構

二次大戰後的世界是一個列強刷新重組,與前殖民地國家紛紛獨立的時期。在非洲,中東,南亞,東北亞,與東南亞,我們都看到新國家的紛紛獨立建國。人口眾多及領土廣大的南亞(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及喜馬拉雅山的一些小國)也於1947年發生了劇變。

1947對台灣人而言,是原本就應爭取獨立但卻不知,而遭慘殺的一年。1947對印度人及巴基斯坦人而言,是獨立的那一年,但卻也是慘痛分治的一年。印度與巴基斯坦的分治經驗,至今仍都烙印在印度人與巴基斯坦人的心中與腦海裏。

在這整個事件發展的樞軸中,我們也得要了解大英帝國的歷史角色。印度是一個古文明國家。印度的文字發展(四千多年前)比英國(九世紀)早了三千多年,領土是英國的20倍大。以1850年的資料來看,英國的人口有1660萬人,印度則有兩億人(英國的12倍大)。在這種大小懸殊之下,英國是如何以小搏大,而有效統治印度將近200年的。

印度在英國人來臨之前並非一個統一的帝國,即使在大英帝國的統治期間,印度也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從1206年開始,印度就面臨一波又一波,由中亞入侵的伊斯蘭教遊牧民族。當英國人到印度時,印度在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 1526-1858)的統治下。全盛時期的蒙兀兒帝國概括了當今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的大部分,與孟加拉。當英國的東印度公司逐漸在印度擴張勢力時,蒙兀兒帝國也同時在衰敗頽落中。而就因果關係而言,東印度公司的擴張是建基在蒙兀兒帝國的衰頽上的。

英國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 EIC, 12/31/1600-6/1/1874)的建立,及一年多後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3/20/1602-12/31/1799),為的都是搶奪香料市場的貿易。早期歐洲的香料貿易由絲路終點的義大利威尼斯城邦把持,而當葡萄牙人發現新航路到南亞及東南亞後,香料的貿易壟斷便落入葡萄牙人的手中。也因新世界的發現,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瓜分全球(Treaty of Tordesillas, 1494),而做互不侵犯井水的殖民地掠奪與貿易。在天主教國家的葡萄牙與西班牙的壟斷下,新教的英國與荷蘭便也投入了激烈的角逐。當時航海勢力不如葡萄牙與西班牙的這兩個新教國家,也在世界各地進行角逐爭奪戰。而在同時,這兩國也都積極的當海盜,搶奪葡萄牙與西班牙的商船。1588年的大海戰中,西班牙的無敵艦隊(Spanish Armada)敗給了以英國為主力的英國與荷蘭的聯軍。這場海戰的決定性勝利建立了英國的海權,而英國也開始到亞洲扣關,建立了東印度公司。

英國商人在當時的蒙兀兒帝國準許下,設立了幾個通商口岸(稱為factories)。歐洲人要香料、茶葉、及陶瓷,但歐洲人卻沒有什麼產品是當時的印度人(或清朝人)要的。這個情況到1612年有了個轉變。當一艘英國商船 (The Red Dragon) 要進入繁忙的蘇拉特港(Surat port)時,遭到幾艘葡萄牙船的阻擋。但這艘英國船卻有能力擊退並驅散所有葡萄牙的船隻。這種火力的表現卻是蒙兀兒帝國要的。他們於是要英國的船艦能於他們每年到麥加朝聖時當他們的護航。而也如此,英國也派大使 (Sir Thomas Roe) 進駐蒙兀兒王朝的宮廷中。得到蒙兀兒王朝依賴信任的英國人也漸漸的擴張他們在印度的勢力。

東印度公司原本是一個英國政府許可的貿易壟斷公司,但這個「公司」卻也同荷蘭的東印度公司一樣是個半官方的組織。東印度公司能夠建軍,並且能夠有佔領地、簽約、統治佔領地、並印製錢幣的權力。而在這個過程中,東印度公司也漸漸的成為英國的一個海外行政治理機構。同時也與荷蘭、葡萄牙、及法國,在印度及世界各地進行搶奪與交戰。在此時期,東印度公司逐漸擴大他們在蒙兀兒帝國下的勢力。1757年6月23日,東印度公司打敗了與法國聯合的孟加拉王國(Nawab of Bengal)。這場勝戰(Battle of Plassey)後東印度公司佔領了富饒的孟加拉,而正式開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統治(1757-1858)。

東印度公司於這段時期的暴利來自於課收孟加拉人民的稅金,而非只靠貿易。錢多了自然走向貪污腐敗的途徑。英國政府也於1813,1833年立法,取消了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壟斷權。但東印度公司在英國國會有很大的遊說能力。雖然因為公司的腐敗及失諸管理而不時發生財政困難,卻也不時向英國政府要求紓困。但東印度公司的員工是有暴利可圖的,回國的官員與僱員也都成為巨富。這看在英國人眼裡自然是羨慕有加,很不是滋味。

英國人固然看東印度公司不是滋味,五味雜陳,但受害的是印度人民。在重稅壓榨下,印度一般人民的生活困苦。而在壓榨、迫害、及文化與宗教的對立下,印度於1858年爆發了反抗東印度公司統治的革命,結束了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統治。

李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