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許多國家還都有君主制度(monarchy),但貴族呢?在法律上許多國家都已沒有貴族(如法國與義大利等國家),但那並不就代表貴族的身分與認同就消失了。許多貴族的後代保持低調,但持續他們的家族傳統與認同。一位義大利的朋友說,她的一個親戚是女伯爵(countess)。年紀大了住在自家的一間大農舍,有如一般的農家人士般的生活,但有個侍從還都以頭銜尊稱她。不過她不享有任何政府的特別照顧。
世襲的身分與地位對一個人的認同相當重要。自己努力掙取,嬴取到的身分與地位又何嘗不然。台灣人的名片上常常掛的是一大堆頭銜,許多可能都是虛位。當地位與身分不再存在時,不代表那個認同就消失。一名台灣朋友原本在台灣是一方之霸,來美後生活一直不順,但是還開了一台老舊而問題重重,維修又貴的凱迪拉克。問他為什麼不將這台老車子變賣掉,或買台小車子,他說要開凱迪拉克才有派頭。過去也有個印度同學,年齡一大把了來美留學,但皮夾子裏都保有一份印度報紙訪問他的剪報,逢人便秀,以顯示他並非等閑之輩。不願隱姓埋名或無法東山再起的這些人就一直存在於過去的殊榮記憶中。
世襲的身分與地位在失去後如此,掙取來的身分與地位在失去後也如此,他們都存在於過去的殊榮記憶中。也不是完全不對的,尤其是貴族。強調祖先過去的成就與殊榮,以鼓勵後代子孫努力向上而不往下沉淪,以免失去家族門面。許多歐洲貴族的後代都仍掌有許多財富,也在社會上頗有成就。
但若身分與地位不是世襲的,也不是努力掙取來的,而是連哄帶騙得來的話,這些後代會如何呢?尤其是當年靠以詐騙到手的東西都一再的被證明不對或無效時,這些「老鼠的兒子會打洞」的如何應付呢?
開羅奬狀
在台灣受過教育的人不會不知道開羅宣言的「重要」,更確切的說是對國民黨的重要。國民黨(與虎視眈眈的中國)以開羅宣言來合法化他的佔領台灣與存在於台灣。2013年開羅宣言70周年時,時為中華民國總統的馬英九敲鑼打鼓,大肆紀念開羅宣言70周年,辦了一系列活動。也經由外交部與政治大學舉辦了「《開羅宣言》70週年記念特展暨國際研討會」,馬英九也親自與會了。除了以「學術」來合法化其重要性外,國民黨當局也請了當年參與開羅會議的前英國首相邱吉爾的外孫女蘇姆斯(Emma Mary Soames)來與會。
豈止國民黨,當年躲在延安「一分抗日,二分應付,七分發展」的中共也要搶這個開羅奬狀了。 2015年(日本投降70周年紀念),中國軍方屬下的八一電影製片廠,拍出了一部票房慘不忍睹的《開羅宣言》,以根本就不在開羅的毛澤東來壓抑並搶了蔣介石的風頭。有如英國的《衞報》(The Guardian)指出,那時的毛澤東都尚未接受到美國代表的訪問,但那時才10歲的達賴喇嘛已與美國總統多有書信來往(Tom Phillips: Bloggers ridicule Chinese film placing Mao Zedong at key wartime conference. 8/17/2015, The Guardian)。有這種「黑吃黑」(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頼福順:黑吃黑 當王曉坡遇上毛澤東。8/18/2015,自由時報)的行為卻也不很奇怪。有如「黑吃黑」一文指出,開羅宣言早已無效,但當國民黨樂此不疲時,中共又何嘗不來個黑吃黑。
問題是,為什麼開羅宣言對國民黨與共產黨是如此的重要?
哄騙出來的開羅會議
二次大戰爆發後,對以英美為主的同盟國而言,歐洲戰場與太平洋戰場是主要的,尤其是歐洲戰場。中國戰場對英美蘇三強而言是次要的。這可由當時美國統籌分配的借貸法案(Lend-Lease)的財務分配看出。英國(及其屬地)拿最大宗,蘇聯拿約英國的三分之一,法國拿約英國的十分之一,中華民國拿約英國的百分之五。但藉機發戰爭財及貪污的國民黨可不願被這麼小看。1943年2月,宋美齡與他的哥哥宋子文來華府訪問,並遊走東西兩岸,控訴美國忽略「自由中國」的努力。在當時的美國報業鉅子,時報雜誌(TIME)發行人,也是蔣宋友人的魯斯(Henry Luce, 4/3/1898-2/28/1967,生於中國山東,父母為傳教士)的宣傳與推波助浪下,造成羅斯福總統不少困擾。最後羅斯福就教於賽珍珠,賽珍珠建議給蔣介石一個會面的機會。也如此,羅斯福與邱吉爾在預定與史達林在德黑蘭的三強會議(Teheran Conference, 11/28/1943-12/1/1943)之前,停腳於開羅與蔣介石會面,舉行了開羅會議(Cairo Conference, 11/23/1943-11/26/1943),算是給蔣介石一個大面子。
這個大面子不只是個會議的見面與合照而已。羅斯福一直有個「四個警察」的構想,認為戰後的世界應由四個警察來維持世界的秩序與和平。羅斯福認定這四個警察將為英國、蘇聯、美國,與在亞洲的中國。因而他提出了四強這個看法。比羅斯福了解中國的邱吉爾很不以為然,認為將中國視為四強之一是天真(naive)離奇(whimsical)與虛假(illusory)的。但邱吉爾無法說服那時已是老大的美國總統羅斯福。
因為有開羅會議與開羅宣言,中華民國不但於戰後將取回滿州國(東北)與本已永久割讓給日本的台澎,也被「認證」為四強之一了。在這種背景下,你能怪無法對抗、無法打敗日本帝國,而只躲在重慶的國民黨,不死抱這張開羅奬狀嗎?
開羅會議重要嗎?
二次大戰中的同盟國有許多會議與協議,而三強的會議尤其來得重要。三強指的是美、英、蘇。這三強的會議如德黑蘭會議,雅爾達會議,與波茨坦會議,也被一些歷史學者認為是二次大戰中最重要的三場會議(Charles River Editors: The Most Important Meetings of the Allies during World War II: The History of the Tehran Conference, Yalta Conference, and Potsdam Conference)。
除了三強的三場會議外,羅斯福路與邱吉爾於1941年8月在大西洋的會面建立了大西洋憲章(Atlantic Charter); 1942年1月,泛美國家(Pan-American states)的里約熱內盧會議(Rio De Janeiro Conference),決議與軸心國斷交;1943年1月,羅斯福、邱吉爾、與戴高樂的卡薩布蘭加會議(Casablanca Conference),討論戰局與決定策略;1943年10月的莫斯科會議; 1943年11月的開羅會議;1944年,要建立戰後秩序與經濟關係的會議(Conferences at Bretton Woods and Dumbarton Oaks);及1945年4月22日的舊金山會議之訂立聯合國憲章….等等,都被認為是二次大戰中的重要會議。可以看出來的是開羅會議並不是一個很突出而重要的會議。羅斯福的主要身邊助手霍普金斯(Harry Hopkins)認為,開羅會議對整個戰局的進展一點幫助也沒有。邱吉爾則說,開羅會議被中國事務的討論佔了太多時間,不但複雜而也都是芝麻小事(lengthy, complicated, and minor)。
一場B咖,甚至只是C咖級的會議竟然會被國民黨與共產黨捧上了天,看得那麼的重要。一個事情的重要與否到頭來是基於當事者的觀點而出發的。如前所述,既然在開羅會議中「中華民國」被羅斯福總統認證為四強之一,而且不費吹灰之力就可拿回東北與台澎, 你也不能怪中國國民黨與後來的中共為何如此看重開羅宣言,而死抱這張開羅奬狀不放了。
但開羅宣言可是歷久彌新而且是個有效的條約嗎?
邱吉爾如是說
在二次大戰中帶領大英帝國度過黑暗期的邱吉爾的保守黨,卻於歐戰結束那時的大選中敗給了工黨。工黨的上台使邱吉爾於參加波茨坦會議時中途下台,而由工黨的亞特力(Clement Attlee)代表英國參加。上台後的工黨成為西歐國家中第一個承認中共政權的國家—1950年1月6日,中共建國後的兩個多月。
1951年10月26日邱吉爾重返總理之職,直至1955年4月6日的下台與退休。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1953年7月27日,雙方簽停戰協議。 1954年8月,國共開始集結兵力。9月,中共開始炮轟金門、馬祖與大陳列島。 1954年12月2日,中華民國與美國簽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預定於1955年3月3日生效。在條約生效前的1955年1月18日,中共發動「一江山之役」, 1月20日佔領了一江山。1955年2月,美國協助國民黨將大陳列島的28,000名居民撤退到台灣。在東亞這種緊張局勢下,許多英國人不願看到戰事的擴大。在這種背景下, 1955年2月1日,工黨議員引用開羅宣言質詢邱吉爾。工黨議員的質詢認為,基於開羅宣言,台灣應於戰後歸還給中國。
邱吉爾以當年參與開羅會議者的身分回答到:開羅宣言只是「包含了一個共同目標的陳述」(contains merely a statement of common purpose),而自從那個宣言發表後,「發生了許多事件」(a lot of things have happened)。邱吉爾說,台灣問題是國際問題,而台灣的未來主權未定。邱吉爾也建議質詢他的工黨議員去讀一讀1951年5月,工黨的外交部長(Herbert Morrison)在議會的陳述與回答。(紐約時報1955年2月2日:開羅的台灣宣言不合時宜,已過時。Cairo Formosa Declaration Out of Date, Says Churchill; Churchill CALLS PLEDGE OUTDATED. New York Times, 2/2/1955)。1951年5月11日工黨的議會紀錄顯示,當時的外交部長(Herbert Morrison)表示,目前遠東最大的問題是韓戰,只要韓國的問題沒解決則談台灣問題尚早。台灣問題應等對日和約後才來決定。在回答議員的追加問題中,Herbert Morrison也指出台灣住民的要求應列入考慮。
英國外相的陳述是在舊金山和會(1951年9月)之前,邱吉爾的陳述是在舊金山和會之後。我們了解,不論是1951年9月8日所簽的舊金山和約,或195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與日本在台北所簽,依循舊金山和約的台北和約,都指出台灣的主權歸屬未定。而舊金山和約的簽訂也代表了開羅宣言所宣稱「台灣應歸還給中國」的說法走入歷史。
當年參與開羅會議的邱吉爾都說開羅宣言已過時(被國民黨邀請來台的邱吉爾外孫女蘇姆斯可能不知她祖父的立場)。而許多歷史文件也都早已證明開羅宣言沒有國際法效力,而也早已過時。一個沒有與會者簽名而只是個新聞稿的開羅宣言(所謂的「九二共識」不用說簽名,連個文稿都沒有),卻被說成是個國際條約。要拿這個「開羅奬狀」到處行騙以得逞卻也有個原因與前提:問題不只是在行騙者,問題也在於受騙者的容易上當。
有人善騙,有人容易受騙
美國的法庭所講的主要條件是:1. 證據;2. 事務有沒有一致(consistency),也就是說不能有破綻;3. 各專家的陳述與意見及其比較;而最終決定於4. 可性信(credibility)。而這些也都是陪審員在聆聽兩造後所要決定的。一般而言,任何一個漏洞的被指出後,一般很可能就會造成整個案情陳述架構的崩盤。
美國是一個比台灣要來的實事求是的社會,但美國行騙與受騙的人還是多的不勝枚舉。也因而有「每分鐘都有一個呆瓜的誕生」(There’s a sucker born every minute)那個說辭。但台灣搞不好每秒鐘都有一個呆瓜的誕生。如果一個社會中沒有別有心機的人,當個呆瓜也可平穩的過日子。但當一個善於詐騙的文化(中國國民黨所帶來的中華厚黑文化)與一個純樸簡單的社會(如戰後的台灣)會合後,問題自然會產生。這也是吳濁流的《波茨坦科長》那篇小說所要顯示的。一名台灣女子玉蘭在台灣「回歸祖國」後,被一名中國來的范漢智的外表,善吹牛皮,完全是「假大空」,和「帶舌音的國語」所迷惑而與之結婚。最後才發現自己嫁給了一個漢奸、貪官、和奸商。
容易受騙的人大多因為貪與愚。貪,因為他們求取難以令人置信而容易到手的「好東西」,不相信實事求是的路途而要抄捷徑。愚,因為他們不認真求證,寧願相信唾手可得的「美好事物」,不去了解事務的來龍去脈,而將判斷力交給他人。善騙的人當然也是貪,他們貪名位、身分、財富,而不擇手段。善騙的人也奸,巧取豪奪而缺乏道德上的規範。
容易受騙的台灣人加上善騙的中國國民黨真可說是「駝背攬大肚」,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不去除貪與愚的話,容易受騙的人還可真的無解。但更重要的是應去除問題的根源,應去除貪與奸的善騙者。一再的揭穿善騙者的本質固然能改善社會以求取事物的真相,但我們要了解,善騙者是永遠會存在的。
不要當螃蟹
若用謊言來保護自己、朋友或團體的話,不同文化是否有不同的模式?一個比較加拿大與中國兒童的謊言行為發現:加拿大兒童傾向於用謊言來保護自己甚於保護團體;中國兒童則說他們會用謊言來保護團體(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Vol. 43, No. 2, March 2007)。當然這種分野未必完全正確或適當,因為為了團體而說謊,個人也常會因而得利。例如,中國人的一些說辭中常常有一些無心或有意的欺騙,而說謊者(自知或不自知)也因而覺得「與有榮焉」。這種例子相當的多:如,「八年抗戰勝利」(中國國民黨何時打敗了日本?中共更不用說了。日本帝國是敗於美國與蘇聯的,不是中華民國,更非中共);「五千年優美的文化」(中國頂多有三千多年的歷史,何來五千年。再說,中國有許多陋習,何來優美);「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事實是中國人專打中國人而善於內鬥,中國人大都是死在自己人手裡的);誇稱「中華民族是一個優秀的民族」,而事實是根本沒有「中華民族」這個東西,而中國人也談不上什麼優秀。一個基本的事實是,有全球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國卻產生不出佔全球四分之一的人才與成就。而整個中國社會也相當閉塞,急於護短,容不得自己人或別人的批評。
自欺欺人似乎已成中國文化的特色之一,這也表現在台灣的中國國民黨與對岸的中國共產黨,兩者都死咬著開羅奬章不放。理由是開羅宣言「頒發」給了中國國民黨,中國是四強之一這個獎狀,而也說台灣應歸還中國。但這麼一個不是很重要的二次大戰中的同盟國會議,而且已被當事者(邱吉爾)與史家都否認其効力的開羅宣言卻成為國共兩黨的圖騰。這倒也引導出了中國人自卑和缺乏自信的事實。中國人自大,但沒有自信,沒有面對事實的心智能力與勇氣。他們寧願生存在一個靠朦騙所編織出來的世界裡。說他們自卑,因為在面對批評時一般的反應是惱羞成怒。中國的集權政體百般阻擋外在世界的真實面,這都是一個脆弱而缺乏自信的表現,不是一個有自信的強國。人多地大固然是個大國,但不代表是強國,更非超級強國。而文化也不等同文明。中國固有其文化,但以他壓迫少數民族、少數族群、異議人士,及缺乏自由民主來看,談不上是個文明國家。
哄騙得來的開羅奬狀已一再的被證明其不合時宜,並非國際條約,但「海峽兩岸的中國人」卻樂此不疲。這令人想起三十多年前中國剛對外開放時,一名在美國的中國人描述中國人,說中國人很像「一籮筐的螃蟹」,互相嵌夾但就是出不了那個籮筐。這多少解釋了中國文化與體制停滯而無法進步的原因。與堅信開羅宣言的中國人討論開羅奬狀無異掉入那個籮筐而成為一隻螃蟹。但有時不權充一下籮筐中的螃蟹以據理力爭倒也不行。說權充當然不代表我們就變成螃蟹的等級,只不過是「我不入籮筐,誰入籮筐」罷了。
圖一。開羅公報(Cairo Communiqué),一般稱為開羅宣言。注意這份公報是以新聞稿的方式發佈的,也非如條約般的有簽名。
圖二。1955年2月2日的《紐約時報》有關邱吉爾對開羅宣言的台灣部分已過時,不合時宜的報導。邱吉爾指出台灣問題是國際問題,台灣的主權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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