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存廢與否之三 美國對廢除死刑與否的特異性 —–地方自主,司法體系,多種族社會

在歐洲已絕大部分都廢除死刑(除卻俄羅斯的暫緩執行死刑及白俄之仍有死刑),澳洲、紐西蘭、加拿大也都已廢除死刑,而中南美洲也大多廢除死刑的今天,美國許多州仍有死刑的執行。這在歐洲文化傳承的國家中是一個異數。那麼,美國為什麼會有這個特異性呢?

第一個最明顯的原因是,美國主要是一個移民社會。在墾殖初期,歐洲移民往中西部及南部拓殖的過程中,也形成了許多邊陲(frontier)的小鎮。法律的執行也常常落在地方首長及警長(sheriff)的手上,這些警長的權力相當的大。而美國也有句諺語:「鎮上來了個新警長」(There is a new sheriff in town)。意思是說執法者的更換後將會有一個新作風。英國可以將死刑犯放逐到美國或澳大利亞,但美國可沒有國家或地方可以放逐這些死刑犯。而在那監獄都缺乏的年代,死刑的執行是省事多了。而這種「地方自治」的精神,自然造就了美國強烈的個人主義作風。而許多事務(包括死刑的執行與廢除與否)也都由地方政府來決定。這種由下而上的作風,固然可以說是民主的表現。但在美國的反智傳統(Richard Hofstadter: Anti-intellectualism in American Life. 1963)下,也常會造成類似暴民政治的結果。在美國,法官與檢察官大都經由選舉產生。而候選人(法官或檢察官)常以打擊犯罪,反對廢死的姿態出現,以打造自己為堅決執法的形像來爭取選票。也就是說把司法系統政治化了。這與歐洲的司法體系之為公務體系,不受民意的左右相當有異(David Garland: Peculiar Institution: America’s Death Penalty in an Age of Abolition)。(台灣的司法體系也是公務體系,但我們難以將其與歐洲的司法體系做類比,因為台灣的司法體系是黨國制度的產品)

這就回到一個問題:歐洲是如何達成廢死的?

在歐洲, 廢死的決定是由上而下的。在一個國家機器的鞏固及穩定下,政府官僚體系對一個政策的論證結束與合理化後,便決定了一個政策,然後付諸於實行,再來才是大眾的參與(來源同上)。在戰後的歐洲,因為人權議題及執行死刑的社會觀感不佳,加上死刑是否能達到嚇阻的效果頗有疑問的考量下,促使官僚體系開始推動廢死。雖然當時官僚體系開始推動廢死,但許多國內支持廢死的聲音不大,甚至是占人口的少數。以英國而言,在政府推行廢死之前,民間反對廢死的聲浪大於支持廢死的聲音。但在政府決定廢死而推動這個政策後,民間意見也開始轉向於支持廢死。直至今天,歐洲還是有不少人反對廢死。但他們反對的聲浪沒有美國反對廢死的聲浪來得大,也較不帶情緒性。這多少與歐洲的司法體系屬於官僚體系,不受選舉及民意的影響有關。

美國是一直都有支持廢死的聲音的。以蓋洛普從1937年開始調查美國人對死刑的看法以來,除了1966年那年外,反對廢死的聲音都大於支持廢死的聲音,但變化不是很大。支持死刑最高的年代是1994(84%支持,16%反對),但此後逐年下降。2017年的資料顯示,有55%的人支持死刑,41%的人反對死刑(Death Penalty/Gallup Historical Trends)。廢死的議題在美國也都是相當激情的。在加州1986年的選舉中,最熱門的議題是首席大法官博德(Rose Bird, 11/2/1936-12/4/1999)的去留問題。博德是加州史上第一個女性首席大法官,本身也相當自由派,而她反對死刑的立場是眾人皆知的。在支持死刑及保守的右翼人士的動員下,1986年那場選舉也相當聳動,充滿了口水戰。博德在那場選舉中被投票出局。這場選舉及其結果,不能不說沒有造成司法界支持廢死的檢察官及法官的寒蟬效應,而也反應了美國司法體系之容易受民意影響,與歐洲有所不同。

與歐洲不同處不只在於司法體系,美國也是個移民社會與多種族的社會。黑人在美國占總人口的12.6%(2010年的普查),2017年時昇至14.6%。但在被判處死刑的犯人中,黑人占34.3%(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研究也發現,殺人者是黑人而受害者是白人時,則殺人犯被處死的機率遠大於殺人者是白人而受害者是黑人時。這種機率在最高的路易斯安那州是差14倍多。而即使在較自由開放的華盛頓州,調查也顯示在類似的案件中,陪審團判黑人死刑的機率高於白人三倍。

除了司法體系的差異與美國是一個多種族社會外,也有學者(David Garland: Peculiar Institution: America’s Death Penalty in an Age of Abolition)指出,死刑與否在美國已成為政治與文化的消費資源,而不再是原來的討論要點—懲處犯罪的合理與否的討論。這也源於美國社會對死亡及謀殺案的迷魅(fascination with death)。

在美國這種對廢死與否的特異性下,她與歐洲各國是否會漸行漸遠,或殊途同歸。由一些資料及趨勢來看,美國對處理死刑的未來走向已漸漸的現出了端倪。

李堅

死刑的存廢與否之二 十八世紀以來歐洲的死刑概況 —–廢死於二次大戰後開花結果

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工業革命,自由、民主、法治,與民族主義,都起源於歐洲,而多少也順著這個趨勢,現代死刑的廢除也起源於歐洲。

歐洲過去有許多得以處死刑的犯罪條文,而死刑也都是公開執行而相當殘酷的。貝卡利亞的「論罪與罰」固然是早期反對死刑的最有名的著作。但另一位反對死刑,而主張若要執行死刑則至少要以較文明、較沒有痛苦的方式的,是法國的一名醫生與政治人物基猶頓(Joseph-Ignace Guillotin, 5/28/1738-3/26/1814)。雖然發明斷頭台(基猶頓,guillotine)的是另一名法國外科醫生(Antoine Louis),但在1789年10月10日在國會的死刑辯論上,基猶頓主張若要執行死刑則應該要用快速而較無痛苦的斷頭台。而且在法律上也會較公平對待(在這之前,貴族的死刑用砍頭的方式,而平民的死刑則用絞刑的方式)。斷頭台也因而登上法國死刑的舞台。由於基猶頓的這一番質詢,使斷頭台因他而命名。基猶頓的家屬不要斷頭台與家族之名牽扯上,而申請政府改名但不果。基猶頓家屬後來只有改變家族之名以避惡名。法國最後一個死刑(用斷頭台的方式)的執行是1977年。也是歐洲最後使用斷頭台的那一年。

歐洲雖然於二次大戰後大力推行死刑的廢除,但在之前有些國家早已停止死刑的執行(有些是法律條文的廢止,有些是不再判決死刑,也不執行死刑)。冰島的最後一個死刑是1830年,葡萄牙的最後一個死刑是1846年,荷蘭是1860年,挪威是1876年,丹麥是1892年,瑞典是1910年,比利時是1918年,瑞士是1940年。戰後,歐洲廢除死刑的步伐加快了。趨勢是先減少死刑的法律條文。將不是重罪的犯罪行為除去死刑的法條,而減少到要謀殺罪才可以判死罪。另一方面是將非謀殺罪的死刑儘量限制在叛國罪及殺警察罪。到最後連謀殺罪、殺警察、及叛國罪,都去除了死刑的條款。為了加入歐盟,東歐國家於進入1980年代後也紛紛廢除死刑。俄國與白俄(Belarus)是唯二有死刑的歐洲國家。但俄國也於1999年暫停死刑的執行,只剩白俄是歐洲仍有死刑的國家。即連非歐洲國家的土耳其,也於1984年執行最後一個死刑後就不再有死刑的執行(Jakub Marian: Year and method of last execution by country in Europe)。

歐洲的廢死運動雖然於二次大戰前就有,但步調於二次大戰後才加速進行。這源於大戰後歐洲對人權的重視。1949年,歐洲就建立了歐洲委員會(Council of Europe),隔年與會會員國簽署了「歐洲人權條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1953年生效。歐洲人權條約支持廢死的原則,但不禁止會員國的一些特殊死刑的條文。底下我們就以英國來看廢除死刑的演變過程。

有如前文所述,英國在過去可以判處死刑的法條有兩百多條(所謂的血腥法條,Bloody Code)。 1861年,法律修改成只有謀殺罪、叛國罪、海盜暴力行為、在皇家造船廠縱火等,才可以判決死刑。1868年取消了死刑的公開執行(Capital Punishment Act)。進入1920年代後,廢死運動開始積極進行。1927年,工黨採取廢除死刑的立場(Manifesto on Capital Punishment)。1929年的國會辯論後,雖有暫緩執行死刑的建議報告,但大都被忽略掉。戰後,1945年工黨的得勝加速了廢死運動的推動(保守黨較不支持廢死)。五十年代後廢死的加速源於有些被處死的人後來被發現是無辜的,或是被發現在智能及行為能力上有問題。1955年,英國將一名女犯人(Ruth Ellis)處以絞刑。 將一名女犯人處死,而且報導指出她所殺死的男朋友是一個常對她暴力相向的人。這個死刑的執行在英國引起不少反彈。1957年,英國通過法案(Homicide Act of 1957),將死刑限制在一些特殊情況的謀殺(在美國稱為特殊狀況,special circumstances,包括姦殺,撕票,凌虐殘害至死,多重謀殺,殺警察,等等)。英國於1964年8月13日執行最後一個死刑。隔年的1965年廢除了死刑。1998年英國也廢除了叛國罪與海盜暴力罪的死刑。英國至此也才認證了廢除法律條文上與實際執行上的死刑(Lizzie Seal: Capital Punishment in 20th-Century Britain)。

當年是英國協國家的紐西蘭於1957年執行最後一個死刑,1961年廢除謀殺罪的死刑,1989年廢除一切的死刑條款。澳大利亞的昆士蘭(Queensland)則於1922年就廢除了死刑,之後澳洲的各地區也跟進而最後於1985年廢除死刑。加拿大則於1962年執行最後一個死刑,1976年廢除謀殺罪的死刑,1998年廢除一切死刑的刑法(如叛國罪)。

中南美洲也大都沒有了死刑,只有少數國家例外:貝里斯,蓋亞納,巴哈嗎,牙買加,巴貝多,海地,宏都拉斯(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在歐美國家廢除死刑的浪潮中,一個大例外是美國。為什麼美國與歐洲這麼的不同?美國自然有其特異的人文與歷史背景,而其特異性是頗引人注目,也是值得分開討論的。

李堅

死刑的存廢與否之一 執行死刑的地理與歷史大要 —–二次大戰後的趨勢

死刑的存廢問題在台灣(即使在美國)是一個相當引人爭議的話題。在大都是情緒化的死刑存廢與否的爭論中,我們對死刑的存廢問題到底了解多少。要了解這麼一個有爭議性的社會議題,則我們無妨了解一下世界各國對死刑存廢問題的處置;死刑在人類罪與罰歷史上的大致演變;近代的人類社會是如何開始推動廢死的;各個宗教對死刑的看法。最後我們得回到台灣的現況:台灣的罪與罰問題,也與國際社會做個比較。

依國際特赦協會的報告(AI: Death Sentences and Executions Report 2015),在全球193個國家中,56個國家還有死刑;30個國家雖然在法律條文上有死刑一項,但已都不執行死刑(也就是實際上是廢除死刑abolitionist in practice);103個國家已在法律條文上(de jure)廢除了死刑;有六個國家除了叛國及特別情況外,也都廢除了死刑。也就是說,真正有執行死刑的國家三分之一都不到。

以國際特赦協會2017年的資料來看,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依序是中國,伊朗, 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巴基斯坦。從1990年以來的紀錄來看,國際特赦協會也查證出有138個遭執行死刑的犯人是未成年人。這些發生在九個國家中:中國,剛果,伊朗,奈及利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蘇丹,美國(按,在美國犯重大刑案而犯罪者若為15到17歲之間時,有些檢察官會求取用成人的法條作為判決)。

死刑的存廢有時並非有如我們所想像的一般,在落後的國家較多死刑,而先進國家較無死刑。誠然,歐洲(以西歐帶頭)在戰後就走向廢除死刑的方向。但許多已開發國家/工業化國家還是都有死刑的執行。這其中較有名的是美國,日本,南韓(有死刑條文但目前已不太執行),台灣,新加坡。以死刑犯與人口的比例來看,新加坡可是全球之冠。另一方面,有許多我們所認為的「落後國家」卻已都廢除了死刑。菲律賓在馬可士倒台後於1987年成為第一個廢除死刑的亞洲國家。後來於1999年又恢復死刑的執行,直到2006年才又停止。而在一般人視為最落後的非洲在過去10年也朝廢除死刑的方向走。在所有54個非洲國家中,有29個國家已廢除死刑,有18個國家還有死刑的條文但已很少執行死刑。真正有執行死刑的國家不到20個國家,大部分都在撒哈拉沙漠以北,如埃及,奈及利亞,索馬利亞,利比亞,蘇丹(Africa and the World: Africa and Capital Punishment (Death Penalty))。

死刑可說是自有人類文明的紀錄以來就有的。在過去,如果只是單單的處一個人的死刑,那倒也簡單明瞭。但死刑常常牽涉到用凌虐至死的方式(如漢文化的凌遲,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及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法庭)或遍及無辜(如漢文化的株九族)。而死刑的條文也常常不清,常常包括我們當今看起來都相當輕的犯罪行為。以「文明」的英國來看,17世紀到19世紀間有兩百多項犯罪是可以定死罪的(雖然大部分沒有定罪或執行),這被稱之為血腥法條(Bloody Code)。這些包括偷竊,扒手,甚至是砍樹,都可以處死。許多罪犯也被判以流放到澳大利亞或美國的方式取代死刑(Lizzi Seal: A brief history of capital punishment in Britain. 2014)。

但過去人類的歷史也不全然都是有死刑的。目前執行死刑最多的中國在唐朝時也曾有一段時間沒有死刑的執行。在唐玄宗(任內715-756)時曾廢除死刑。但後來在安祿山叛亂後(759),又重新恢復死刑的執行。綜合起來有12年沒執行死刑(747-759)。而在東洋日本的平安時代(794-1185),嵯峨天皇於818年廢除死刑,將罪犯改以放逐的方式作為處罰(有如英國的放逐罪犯到澳大利亞與美國,只不過日本是放逐到偏遠地區。日本淨土真宗的創立者親鑾《しんらん,1173-1263》,當年被放逐到越後國,目前的新潟縣一帶)。只有在後來內戰爆發後,日本才又重新恢復死刑。

18世紀開始,在歐美地區開始有推動廢除死刑的運動。1764年,義大利的貝卡利亞(Cesare Beccaria, 3/15/1738-11/28/1794)發表了一篇頗有影響力的論文「論罪與罰」(On Crimes and Punishments。義文Dei deltti e delle pene)。貝卡利亞的主要論點是:刑罰的公平性與對等性的問題;以(國家)暴力企求防止暴力的邏輯問題;也論及道德問題。貝卡利亞也論述刑求的殘忍與沒有必要。他與狄更生,馬克思,都注意到了死刑的執行後在該地區也常與暴力犯罪案的增加有所關聯。貝卡利亞的著做有多大的影響我們難以測知。但歷史的事實顯示,從19世紀開始,世界一些地方的政府也開始朝廢除死刑的方向前進。二次大戰後,這種歷史趨勢在以西歐為主的歐盟用人權議題做為標竿的推動下,通過廢死的國家大幅增加,而多少造成了今天大部分國家都採取廢死的局面。

李堅

宗教‧科學‧社會‧人權 —–需要溝通、互動、切磋琢磨

來美國的前幾年,以英文溝通是一大難事,不但在課堂上常常「鴨子聽雷」,更別說參與討論了。但我也發現看電視是學習英文的一個好工具。新聞報導與紀錄片(documentary)是比較容易理解的。逐漸的我也「進步」到觀看一些電視劇。電視劇提供外人對美國社會、文化、俚語、及美國人一般的看法與互相對應的了解。那時印象最深的是CBS的「都是一家人」(All in the Family,原播時間1971-1979)那齣幽默劇。「都是一家人」的故事背景所描寫的是,紐約皇后區一個典型白人工人家庭的故事。家長是一個頗偏執,充滿偏見與歧視的傳統白人男性。太太是典型的家庭主婦。女兒是60年代婦女運動的產物。女兒的男友是60年代反戰、新思潮下的波蘭裔大學生。一邊是經過二次大戰年代的所謂的「最偉大世代」(Greatest Generation)人物,一邊是戰後的嬰兒潮世代(Baby Boomers)。雙方意見的衝突便難以避免了。這個電視幽默劇便沿著一個接一個的文化衝突下進行。這齣電視劇也觸及了許多以前電視劇不太敢提起的話題:如種族歧視,反猶太主義(antisemitism),婦女解放運動,墮胎,同性戀,越戰,反戰,乳癌….等等。在這幽默劇中,你也會發現每個角色都有他或她的理,都有他或她的時代背景。即使是那個充滿偏執與成見(bigot)的主角(Archie Bunker,由演員Carroll O’Connor飾演)也是個正直、誠實與充滿愛的人物,只是不了解社會的變動而已。而他也常被稱為可愛的偏執者(lovable bigot)(Wiki)。到頭來,吵歸吵,這些扮演代表社會中不同角色的人物「都是一家人」。

「都是一家人」當然只是個電視幽默劇,現實世界是很不同的。不同意見與固執己見常導致拒絕來往,對抗,迫害,殺害,甚至是戰爭。溝通是減少不必要傷害的第一步。但要溝通你至少要放下成見,以開放的態度去傾聽對方的意見與想法。人一定是會有不同的想法與意見的,但若不開放心胸來溝通以達成雙方的了解與尊重,則我們不會去了解到人類其實「都是一家人」。

在戒嚴時代台灣是難以公開溝通討論的。筆者也在初來美時聽朋友說有兩個話題常會引起大家不歡而散:一個是政治,一個是宗教。本文不觸及政治,所要討論的是宗教的溝通與對話。

宗教的負面形象

若只以美國社會而言,美國一般民眾對伊斯蘭教與無神論者最沒有好感,對摩門教、印度教、與佛教持中性看法,對基督教、天主教、與猶太教較有好感(How Americans Feel About Religious Groups. Pew Research Center. 7/16/2014)。由於回教與我們的成長過程較無關係,底下的討論只限於基督教、天主教、與佛教。

中古世紀前的歐洲,基督教(天主教)幾乎掌控了所有宗教、文化、社會、甚至是政治上的權利。勢力相當龐大,也相當廣泛。但隨著文藝復興運動(約14到17世紀),宗教改革(由馬丁路德於1517年張貼95條論綱算起,到那場死掉6百萬人的30年戰爭﹝Thirty Years’ War, 5/23/1618-5/15/1648﹞的結束),及啟蒙運動(約1620s到19世紀。法國人則認為是由1715年路易十四的死亡到1789年的法國革命)的進展,基督教的影響力也日漸消退。無可否認的是,死傷慘重的30年戰爭是場宗教戰爭(新教與舊教)。如果宗教所帶給人類社會的不是和平、安樂、與啟蒙,而是災難與死亡,則宗教對人類社會的益處在哪裡?30年戰爭後展開的啟蒙運動更突出了新的哲學思維,新的思考方式,科學的分析方式與發現,這些都不見容於教廷。啟蒙運動中的巨匠伏爾泰雖不是個無神論者(他是個自然神論者deist),也不認為宗教代表真理。但多少基於宗教在社會上的功能,而認為宗教是個「有用的信仰」(croyance utile, useful belief)。進入19世紀後,16世紀就已存有的無神論名詞開始具體化,而出現在馬克思主義中。在這種一系列的發展下,歐洲的基督教已不再佔有絕對的掌控權,而在一個程度上也與科學界、哲學界、及社會運動有所衝突。發展到今天,歐洲(尤其是西歐),雖然大部分人都受洗(91%),也成長於基督教的文化與宗教(81%),但自認為是基督徒的只占71%,每個月有上教堂的則只有22%(Being Christian in Western Europe, Pew Research Center, 5/29/2018)。

佛教也許給人一般的印象是較和平,但在斯里蘭卡的25年內戰中(7/23/1983-5/18/2009),佛教的政府軍與爭取獨立的印度教的泰米爾人(Tamil)的戰爭也導致近七萬人的死亡。而在近年來的緬甸,佛教的緬甸政府也造成上百萬回教孟加拉羅新亞人(Rohingya)的難民與上萬人的死亡。

以各宗教的發展與人類歷史的演變來看,因為宗教而產生的衝突大致可分成三個方面來討論:一是與科學的衝突,一是與文化社會及人權的衝突,一是各宗教間的衝突。而這三方面也是最需要溝通對話的。

宗教與科學

現代科學的產生是16、17世紀的歐洲,那是一個基督教文化及思考模式影響深遠的社會。許多我們所知道的早期天文學家如哥白尼、伽利略,及遺傳學的始祖孟德爾(Gregor Mendel, 7/20/1822-1/6//1884),都不是虔誠的教徒就是教士。而天主教也很重視興學、辦教育、蓋醫院。有這種背景,也令有些人結論道:基督教文化與教育促進了科學的產生與進步。但到目前,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主要是福音派,已給人一種與科學對抗的印象。

來美後才知道達爾文的演化論並不被相當一大部分的美國社會所接受,許多學校也不能教演化論。後來也才知道1925年的田納西州有個「猴子審判」(the Scopes Trial,也被稱為the Scopes Monkey Trial)。這源於田納西州的一個老師(John T. Scopes)違反田納西州的一條法律(Butler Act,1967年才廢止)。該法律規定不得教違反聖經所教的人類來源的理論。到目前為止,許多美國人還是不相信演化論,而執著於創世紀。如果福音派的教徒以聖經為一切真理與事實的標竿,則現代科學便難見容於福音派基督教徒的眼中。

在這種基督教/天主教與現代科學有所衝突的背景下,諷刺的是沒有科學歷史背景的佛教卻因而得福。更確切的說是,以達賴喇嘛所代表的藏傳佛教成為捍衛科學的宗教,成為科學界與宗教界對話的焦點。

本身對科學很有興趣的十四世達賴喇嘛,於三十多年前就不時的與科學界有所對話。這三十多年來達頼喇嘛已與世界各國的科學家:從美國、歐洲、中南美、日本、俄國、與最近的台灣(於2018年11月由李遠哲帶頭訪問達賴喇嘛),都與達賴喇嘛有過不少次的研討與對話。代表科學界的由物理學、腦神經學、心理學、醫學、天文學、遺傳學、到哲學界都有。對話之所以能夠持續的進行顯然源於雙方都有受益。對科學界而言,一個宗教領袖不但不反科學,反而支持科學的研究,是一種鼓勵。而因為藏傳佛教擅長於不同形式的打坐,佛教方面也提供一些「標本」(擅長打坐的喇嘛)給腦神經學者及心理學者做腦波及腦部功能影像的研究,雙方相得益彰。本有邏輯學及方法論探討的佛教,再加以辯證哲學的高度發展與強調不畏傳統,也使得佛教與科學界雙方都同意科學界所運用的思考方式與研究方法。達賴喇嘛也認為科學若證明不存在,則宗教界應可以接受那個東西不存在。但若科學不能夠發現而證明不存在的話,則那又另當別論(What science finds to be nonexistent we should all accept as nonexistent, but what science merely does not find is a completely different matter)(Maria Popova: The Dalai Lama on Science and Spirituality. 10/16/2018)。

科學界與宗教界的對話是必要的。科學需要宗教做道德與倫理上的指導。因為許多科學(如動物與人體實驗,基因改造,及武器開發….等等)是不道德的。而宗教也需要科學來去蕪存菁,拋棄掉一些不合時宜的信條。在全球暖化成為迫切議題的今天,這種對話尤其顯得重要。

全球暖化與基督教

以一份2011年6月22日的調查報告來看(Global Survey of Evangelical Protestant Leaders, Pew Research ),絕大部分的福音派領導人認為,好的福音派教徒在生活上必須遵從耶穌基督的教導(97%),要努力傳福音(94%),但在保護環境方面則只有36%的人認為是必要的,47%的人認為重要但非必要。這個調查結果是根據訪問參與第三屆洛桑全球福音派會議(Third Lausanne Congress of World Evangelization)人士的結果。

2016年4月12日,在一份調查美國基督徒的認同因素(Religion in Everyday Life. Pew Research Center)的結果來看:信仰上帝占96%(86%說必要,10%說重要但非必要);63%認為祈禱是必要的,28%認為祈禱重要但非必要;52%的人認為幫助窮人是重要的;但只有22%的基督徒認為保護環境是重要的。

反應美國基督徒不重視環保及全球暖化的最佳代表是,川普上任後聘用(目前已離職)的環保署署長普魯特(Scott Pruitt)。普魯特是一個極端反環保的人,而他的反對說來也是有其理論(更確切說是神學)基礎的。根據一篇訪問與普魯特有20多年交情而也是他教會(First Baptist Church of Broken Arrow, Oklahoma)牧師的嘉蘭(Nick Garland)表示,普魯特與他及教友都認為我們應該要「治理」(steward)地球以滿足人類的需要來彰顯上帝的榮耀,要不然我們便只成為服務地球而已(Either we’re going to steward the Earth and use it for God’s glory and man’s good, or we serve the Earth)。嘉蘭引用的理由是創世紀2:15(耶和華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在這裏,「治理」一詞也多少成為神學上的辯論問題。另一方的解釋是當今的天主教教宗方濟各,他認為人有義務要好好的治理地球以維護上帝的創造(Rebecca Leber: Fox Guarding The Henhouse. Mother Jones, March/April 2018)。

而就全球暖化的調查來看,63%的美國人相信有。天主教則有69%的人相信,福音派相信的人則只有51%。強烈/部分支持減碳的美國人占25%/45%;天主教徒27%/48;新教25%/45%;福音派17%/43%(Climate Change in the American Mind. 4/1/2015)。也有相當的一部分人士認為上帝自會有方案(divine intervention),不用去擔心。

宗教與社會及人權

三十多年前中國開始對外開放而選出一些留學生來美留學。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在校園裡與一位「匪區」來的學生談及宗教。他說中國的年輕人一般對基督教比較好奇,較有好感,因為基督教是個由西方來而有現代科學背景的宗教。佛教則給人的印象是陳舊與封建。

這名中國留學生的那個看法雖顯簡單,但也大致不離譜。傳統佛教多少是不問世事,不重視社會公義的。而台灣的佛教慈濟功德會的產生原因,多少也源於創辦者證嚴與海星中學三位修女的談話而來(溫金河:記三位和證嚴法師交談的海星中學修女:貝蒂、黃雪文和高凌霞。該文中說:在1966年的一個巧遇中,貝蒂修女對證嚴說:佛教信徒這麼多,力量這麼大,如果做社會服務的工作,影響會更大)。

除了慈濟所做的慈善事業外,台灣的佛教傳統上不問世事,不支持社會公義。不但如此,而且與專制的國民黨走的較近。在社會公義與人權議題上的關心是少的可憐。就以廢死議題而言,一個首戒是不殺生的佛教,其領導階層(如星雲)竟然反對廢死,這可真令人嘆為觀止。

在過去,基督教是較重視社會公義與人權議題的。但有些教派在近年來的作為也相當令人難以認同。

以難民問題而言,在韓戰中因為兩名福音派人士(Bertha and Harry Holt)的遊說,使得在當年還是在排斥亞洲移民氛圍中的美國,開放了先是亞美混血兒(GI babies),而後是韓國孤兒,得以受到美國基督教家庭的認養,開國際認養的先鋒(Arissa Oh: To Save the Children of Korea: The Cold War Origins of International Adoption)。曾幾何時,目前美國的福音派已成為反難民,甚至是反移民與反非法移民(許多其實是難民)的主要力量(Christopher Stroop: White Evangelicals Have Turned on Refugees. Foreign Policy, 10/29/2018)。

反對美國的接納難民,代表了福音派不再宣示耶穌基督的愛與包容,不再宣示愛你的鄰居。不再宣示愛也罷,有些極右的福音派竟反而宣示仇恨。在世界各地,這些福音派開始將仇恨外銷到國外。

在美國喧嚷一時的同婚問題於2015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判定同婚為合法後定案。在此之前,許多大力反同婚的福音派人士已開始將目標轉到國外。他們到東歐、俄國、非洲、及亞洲倡導反同性戀、反同婚。許多非洲國家因而開始採取對同性戀者的嚴重處罰。烏干達甚至於2009年通過法律可以判同性戀者死刑(Kapya John Kaoma: Colonizing African Values. How the U.S. Christian Right is Transforming Sexual Politics in Africa. Polit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2012)。

在亞洲,台灣站在同婚議題的先鋒,而這些美國的福音派人士自然也沒缺席。一些極右的基督教團體(如International House of Prayer, Agape Christian Church, MassResistance。MassResistance被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認定是個仇恨組織)也都在台灣積極參與反同婚的組織與活動(J. Michael Cole: U.S. Hate Group MassResistance Behind Anti-LGBT Activities in Taiwan. Taiwan Sentinel, 1/2/2017 )。

如果宗教不倡導慈悲、愛、與包容,而反而是倡導仇恨與排除異己的話,則難免令人要問:人類要宗教幹嘛?

不同宗教與信仰間的溝通與對話

對強調宗教對人類社會有正面影響的人,難免要去面對宗教的負面性,及各宗教間的對抗所帶來的負面效果,而求解決之道。也多少在這種背景下,推動各宗教間的對話也在各地展開。在歐美國家,這種對話大都介於亞伯拉罕宗教(Abrahamic religions,基督教,天主教,猶太教,回教。因為都認定亞伯拉罕為始祖)之間。但在亞洲的佛教也走上全球化之際,全球多元宗教的對話便成為一種必要。在南加州的台美人社區,推動宗教對話的一個團體—「台美人宗教研習會」(TARSA-SC)也於2009年10月29日,由葉思雅,林天民,黃哲陽,黃友成共同成立(葉思雅:創設TARSA的心路歷程。2010)。這個團體於2015年改名為「台美人信仰與人文研習會」。2018年11月7日,筆者到葉思雅醫師夫婦的家中作訪談,淺談他一路走來的經歷與想法。

葉思雅說,當初成立研習會的目的在推動與促進各宗教間的了解、交流、合作、與對話。在個人經驗方面,葉思雅提及過去曾參與美國的基督教醫療團(Christian Medical and Dental Society)到蒙古時,在首都烏蘭巴托(Ulaanbaatar)也遇到了摩門教傳教士。但同行的一些人員卻不將摩門教看成是基督教的一分子,相當排斥與排外。一向參加美國自由開放教會的葉思雅也提到,他們教會的牧師對小布希總統攻打伊拉克前的所作所為頗為反感。當時的小布希指對方為邪惡帝國(evil empire),而相較美國的出征是十字軍東征。小布希也帶閣員祈禱,求取上帝的保佑。葉思雅指出,這種做法等於把全人類的上帝降格為一個部落的守護神(tribal god)。退休後(2005年)的他與太太Grace 搬回加州。他們參加台灣人的教會,卻發現在美國的台灣人教會,還是在教他們當年在台灣講的那一套,沒有學習到美國較自由開放教會的做法。他們與一些同志希望在美國的台美人教會中引進美國較自由開放的基督教信仰的看法與作法,但遭到排擠與抹黑,他們也被視為異端。在這種背景下,他們決定推動各宗教間的對話與了解,也希望促進各宗教的進步。將近十年來,參與研習會的會員都有學習到很多各方面的知識,也學習到互相對待、交流、與溝通。可以說,這也是一種宗教改革吧。

廣讀基督教的著作,但受不少同為基督徒的排擠與指責,筆者難免要問葉思雅:身為一個「教齡」60年基督徒的他,是否仍以基督徒自居?葉思雅說,信仰是人類的本性。宗教的產生多少是基於人類的這種本性,在要維持社會的和諧下而產生的。他認為宗教的好處仍大於它的壞處。而人類也應鼓勵多溝通,多做好事,也才會達成社會的和諧。

還需要有宗教的存在嗎?

每個宗教無論在教義,實踐,與實際運作上,都會對社會造成好與壞的一面。而一般人(局內人與局外人)也常因不同面向的觀察,而有不同的印象與結論。在大部分的先進國家中,宗教及其影響力都已走上式微的道路。即使在宗教(基督教)影響力相當大的美國,2017年的蓋洛普民調也顯示,77%的人相信宗教的影響力在消退中,但也有20%的人認為宗教的影響力在上升中。另一個調查顯示,不管是極度信教的人或不太那麼虔誠的人,只有少數人在有問題時會請教教士(33% vs. 8%, Pew Research, 4/12/2016)。即使大部分的美國人都認為宗教的影響力在消退中,仍然有75%的人認為有宗教對社會是較有好處的。

宗教的影響力即使在消退中,也有學者指出,宗教對人權、和平工作、社會價值、反貪污腐化(Pew Research 2011年的報告顯示,在十個最貪污腐敗的國家中,八個沒有宗教自由)、及商業的倫理有很大助益(Lisa Ventura, Silvia Magnoni: Five ways faith can make a difference in the world. 7/2/2014, World Economic Forum)。

在西歐國家中,基督教的消退是很顯著的。在大不列顛,自認為是英國國教(Church of England)的人只有15%(年輕人18-24歲間只有3%)。天主教也好不到哪裡去,只有9%。其他派別的基督教也只有17%。8%是非基督教的信徒。在這麼一個不太信教的社會中,道德卻沒有沉淪。犯罪率及貪污腐敗都在減少中,而捐款給慈善團體的在增加中。在一個相當程度上,即使是左翼的衛報(Guardian)專欄作家也都強調人不要自大,貪婪,驕傲。說的都是基督教的教義。也許我們可說基督教在大不列顛已在消退中,但其精神卻一直都存在,成為有實無名(Religion is on the decline – yet our society is underpinned by faith. The Spectator, 09/2017)。

當1859年達爾文發表《物種的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一書後,對科學界及宗教界都是一顆震撼彈。它鬆動了基督教兩千年來的根基。尼釆那時還是個學生。而也隨著科學的進展,宗教越來越受到挑戰。當尼釆後來宣示「上帝已死」(God is dead)及提出超人(Übermensch)之說時,尼釆的目的在於宣示,即使我們可以拒絕宗教或科學為一種信仰,人類仍可以自己創造出我們自己的道德觀念,人生不會失去它的意義。而這也才是尼釆超人之說的定義與意義(Sue Prideaux: The far right gets Nietzsche all wrong. Los Angeles Times, 10/28/2018)。

在一個訪談中,達賴喇嘛認為人類社會並不一定需要宗教才能運作,但人類社會有宗教信仰是比較好的。這與蓋洛普在美國社會的調查結果是意見一致的。宗教之所以被看成是一個問題,除了教義與實踐運作外,也多少牽涉到各宗教間的對待與互相殘殺問題。不同宗教不但應該互相溝通與對話,也可互相學習。台灣人一般頗以台灣的飲食文化為榮。但這也歸因於戰前日本料理的引入,及1949年後中國各地的飲食方式都來到了台灣。大家在台灣這個島嶼上互相學習,互相切磋琢磨而加以改善,更上一層樓。許多台灣人也覺得台灣的「中國料理」已不再是中國的料理,而甚至是比原來中國的料理都要來得好。這是互相學習,截長補短的結果。經過不同宗教間的溝通,宗教與科學的溝通,及宗教與社會議題間的溝通,不但會較少歧見,也對自己會多所改善。到頭來各宗教還是會存有各宗教的特定教義與特色,但大家都生活在這個地球島上,是都可以和平共存的。

佛陀在世時印度已經存在有很多宗教:拜火教,婆羅門教,耆那教,及許多小教。有一天有人問佛陀說,他們如何知道那個宗教/教示是好的宗教/教示。佛陀給這些人的勸告是:首先徹底的分析該宗教/教示的內容。當你研讀該宗教/教示的教義並付諸實踐後,如果那個宗教/教示會帶給你心靈上的平靜,會帶給你喜樂及人生的意義的話,則那個宗教/教示便是一個值得你遵從、實踐的好的宗教/教示(Kalama Sutta,迦摩羅經)。

李堅

托克維爾美國行的省思之四 貴族制度的聯想 —–由傳統的歐洲看美國與台灣

由一個保守的貴族世家出身的托克維爾,已於當年看出民主是未來的趨勢。重視自由主義的他,如今被推上自由主義的殿堂而廣受尊重卻也不是沒有理由的。但他的一些想法與做法以今天的觀點來看,卻也並非沒有問題的。他的支持殖民主義(法國的殖民阿爾及利亞),反對社會主義的邁進,及他贊成對巴黎公社的鎮壓….等等,難免會於今天引來左翼人士的側目。但也不能否定的是,托克維爾有他的身世背景及時空因素上的影響與限制。除卻這些因素,他的觀察與分析結論仍是相當尖銳,而於今天還都是被廣為討論並引以論述的。

在托特維爾的那個年代,許多法國貴族都已幾乎要消失殆盡。單單在法國革命中的恐怖統治時期,就估計有四萬人被處死,其中兩、三萬人是貴族。在貴族可說已開始消失的今天,我們無妨來看一下貴族在過去及當今在歐洲社會中的功能。

歐洲過去的貴族制度雖然目前在許多國家於法律上都已不存在,但其實還都是名存而實也不全然就此亡的。這些貴族的後裔如今還都掌握有相當大的財富、社會地位、與政治影響力。即使在大受迫害的法國,這些貴族的後裔雖然一般都相當低調,但大都掌有社會的巨大財富。米其林輪胎的執行長(Jean-Dominique Senard)及2016年退休的法國跨國保險業( Axa)的執行長(Henride Castries)都是貴族後裔。相當重傳統的英國可說將貴族制度保存的相當完整。雖然已失去許多傳統上的優惠待遇,但英國貴族對財富與社會地位及政治影響力的掌握,可是一點也沒有受到影響。一篇調查英國五個世代( 1858-2012), 18,869名稀有姓氏的世代財富比較的論文(Gregory Clark, Neil Cummins: Intergenerational Wealth Mobility in England, 1858-2012: Surnames and Social Mobility. The Economic Journal, 06/03/2014)指出,經過五個世代,這些人的財富與教育水平並沒有很大的變化。他們大都上牛津大學,有較好的房子,也都有好的事業。他們一般都謹守三個保富的原則:良好的教育,良好的收入,良好的婚姻。

貴族裔也都會互相支援的。在法國,他們也組成了「法國貴族互助協會」(Association D’entrade de la Noblesse Française),協助一些在社會上落難的貴族後裔。法國「貴族」也都相當低調,也都重視一些天主教的規範而強調對別人的開胸與友善。一般估計,法國的「貴族」仍有五萬到十萬人之間。

看來貴族,或至少是貴族的認同與文化,還會在歐洲存留一段時間。但貴族制度在過去的歐洲社會裏可曾有什麼貢獻與功能?

古時候的希臘認為政府是應由貴族來治理的。理由是貴族受有教育,較有閒暇去處理政府的事務,而他們在經濟上也較穩定(Richard Bruce: Ranks of the Royalty, Aristocracy, Gentry, and Peasantry)。有這些條件使一般人認為貴族適合於管理政治。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貴族制度也是人類社會演變的一個階段,尤其是歐洲。而早期歐洲的藝術發展與貴族的光顧(patronage)也有關。因為只有貴族有那個能力與閒暇去光顧與品嚐藝術品,去找藝術家為他(她)們做畫像。而貴族也因為較有涵養,談吐脫俗,而成為一般平民大眾模仿的對象。十八、十九世紀後,這個功能漸漸由新興的資產階級取代,但他們也都學習貴族的文化。19世紀末年,20世紀初期,美國出現了不少工業及金融鉅子,其中不少人被譏為強盜巨亨(Robber Barons)。但這些強盜巨亨也做了不少社會公益事業:建立圖書館、大學、博物館、慈善基金會…等等。但就近代美國一般人民學習的對象而言,有人說,在1920年代到1960年代的美國是影劇業的興盛時期,而許多人也以劇中明星的言行作為學習的對象。

由於沒有貴族制度,美國社會的平等(除去奴隸制度與對印地安人的迫害)使托克維爾印象深刻。但多少也由於這種沒有貴族制度的傳統,與根深蒂固的平等觀念,加上保守福音派宗教的力量,使美國社會造就出了反智(anti-intellectualism)的傾向。

美國社會雖然有一股強大有力的反智傾向,但卻也有相當多的高等學術殿堂與尖端的智庫及深思熟慮的學者。托克維爾的著作在被忽略掉一段時間以後,也開始受到學術界的重視。美國有幸能有這麼一個具有睿智的外人,在19世紀於觀察美國社會後寫下了這麼一部巨作,為19世紀的美國社會政治文化做了這麼一個歷史見證。

也沒有貴族制度傳統的台灣,難免在美學的涵育,藝術的品嚐,及精緻文化的發展上有所缺失。但這是可以栽培,而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育化的。缺乏貴族文化的涵養也使台灣同許多文化一樣有「富不過三代」的說法。不若歐洲,特別是英國的貴族之能長久的保富下去。但對台灣比較迫切的一面是台灣歷史面貌的呈現問題。近年來雖然有不少學者挖掘出19世紀前歐洲人對台灣的描述,一個程度上豐富了台灣的歷史,也呈現了歷史較真實的一面。但19世紀前的台灣仍有許多值得探討與分析的所在:台灣如何被中原過來的政權引導致封建文化?平埔族的語言文化與認同是如何這麼快消失的?我們所缺乏的是一名有敏銳觀察力的外人(如托克維爾)對當時台灣社會的分析。這可說是台灣歷史上的一個缺失吧。

(系列完)

李堅

托克維爾美國行的省思之三 世界民主潮流的倒退 —–民粹主義的興起與謊言的氾濫

在獨立宣言242年後的今天,美國的自由民主體制似乎否定了建國初期一些歐洲人的懷疑,而穩定茁壯了下來。而自由民主體制也似乎在全球邁進:依美國政治學者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 4/18/1927-12/24/2008)的說法,從19世紀末的第一波開始(托克維爾訪美時的傑克遜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之擴大投票權,進而發展到歐洲,而於最高時有29個民主國家);二次大戰後進入第二波,有36個國家建立自由民主體制;第三波由 1974年的葡萄牙康乃馨革命(Carnation Revolution)開始,延伸及拉丁美洲,東亞的台灣、南韓、及菲律賓,最後是東歐及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

在這一波又一波的民主浪潮下,固有其倒退所在(如第一波的中斷源於墨索里尼於1922年的上台),但自由民主體制看來是會一直發展下去。不過杭廷頓的學生福山(Francis Fukuyama, 10/27/1952-)未免過於樂觀而言之過早的於1992年出版了《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一人》(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福山認為依黑格爾的辯證法模式,自由民主是人類政府的最終形式。但目前的世局似乎不是如此。

1989年開始,東歐共產政權的鬆解及柏林圍牆的最終拆除,及接著而來的蘇聯的解體(12/26/1991),啓動了東歐及俄國的民主浪潮。但這波民主浪潮卻於20年不到就開始倒退。一個新的政治名詞也上台了: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這個名詞本身就是一個自相矛盾的語言(oxymoron),因為民主的兩個基本要素是自由與平等。沒有自由談不上民主。但這個名字目前已被廣為使用。這源於匈牙利總理奧爾班(Viktor Orbán, 5/31/1963-)所宣稱,民主並不一定要有自由。2014年7月,奧爾班於一場演講中首先引用了「不自由的民主」這個說辭。

東歐國家中民主倒退的不只是匈牙利而已,原本被視為民主新星而經濟成效頗有成績的波蘭,也於極端保守的法律正義黨(Law and Justice, PiS)掌政後大開民主的倒車。他們封鎖邊界,禁止難民的進入,歧視與壓迫境內的少數民族與同性戀人士,迫害言論自由,控制司法權與立法權,鎮壓反對黨…等等,大肆迫害民主自由。

匈牙利與波蘭是東歐國家的歐盟成員中,開民主倒車最顯著的兩個例子。但這股反自由民主的浪潮也波及了大部分的國家。在幾乎所有歐洲國家中,我們都看到民粹主義、本土主義(populism, nativism)的崛起,而逐漸走向二次大戰前的對抗情況。大多國家都有移民及難民湧入的困擾,文化衝突的問題與威脅(主要是伊斯蘭教),及邊界開放(根據1985年的申根協議,Schengen Agreement)所帶來的融合與同化的困難。英國退出歐盟後,更使得歐盟當初為推動和平與共同市場的努力受挫,而面臨了生存的危機。

但本土主義所造成的「不自由的民主」的危機也不限於歐洲,美國於川普上台前後也被波及到了。川普靠的是排外、孤立的本土主義,種族主義,鉅富的支持,俄國的暗中援助,及福音派基督教的擁護,而登上總統大位的。川普對世界各國非民主國家的獨裁強人的仰慕是人人皆知的。

那麼,為什麼有這一波反民主自由的浪潮?以美國而言,至少有個原因是人們漸漸不再參與任何團體活動與托克維爾所觀察的政治組合(political associations)。不但上教堂的人減少,工會及許多自願團體與政治團體也失去會員。不參加政治團體使人們失去學習民主政治運作的機會(Yoni Applebaum: Losing the Democratic Habit。October 2018, the Atlantic)。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原因。

在20世紀中期共產主義與法西斯主義極盛的年代,一些作家(如喬治‧歐威爾的《1984》)要說的是這是一個大謊言(the Big Lie)。大謊言也是希特勒所倡導,而納粹的宣傳機構所一再運用的。當一個謊言,即使很荒唐,被一再的重複時,則許多原本不相信的人也會採信。而更重要的是,共產黨,法西斯,與納粹都用暴力作為後盾去增加「說服力」。但在目前的歐美社會及其他國家中,謊言也不需要很大,只要一再透過現代的網路與社群去重複中小謊言;也不需要暴力,則許多真相都會被曲解,而正當的自由民主體制的運作都會受到損害。這也是我們所了解的四處氾濫的假新聞(fake news)所造成的傷害。而許多假新聞也都順著一個人們喜歡聽的陰謀論(conspiracy theory)的故事方向推進,其破壞性是相當大的。

促成人們容易接受假新聞的原因除了是無知與認識淺薄外,也因為在現代的多元社會中許多人有不安全感。以美國的種族問題來看,戰後各國移民,尤其是墨西哥與中美洲大量移民的湧入,使過去占多數的白人漸漸失去主導地位,而估計將於21世紀中期也會變成為少數民族。有危機感就會使有些人走回人們最原始的部落主義(tribalism)而黨同伐異起來。我們在美國也看到了白人至上主義(White Supremacist)及仇恨團體(Hate Groups)的抬頭。這尤其是在川普上台後大為增加,不是一個偶然。

仇恨力量的推動與假新聞的運作,再加上不再參與一些政治團體以了解民主程序的運作過程,使一個自由民主體制由內而外的撕裂開來。這些在推動部落主義、仇恨文化、剷除異己的人所沒體會到的是:在一個程度上我們都是異己。有如原來支持納粹的牧師尼默勒(Martin Niemöller, 1/14/1892-3/6/1984)所說:當納粹依序破壞共產黨、社會民主黨、工會、及猶太人時,他都保持緘默。因為他不是共產黨、不是社會民主黨、也不屬於工會、也不是猶太人。但當他後來參與簽署一份路德教會反對納粹做法的連署書而遭到逮捕後,已沒有人為他說話了。

李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