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二 金援與物援的改善貧窮 —–由台灣的接受美援談起

戰後的台灣,物資貧乏而社會窮困。在那麼一個社會均貧的環境中,成長於五十年代的我也可能因為不愁吃住,並不覺得欠缺什麼。覺得缺什麼,都是工業化後經濟快速成長以後的事。但可能不覺得欠缺什麼大都也源於家裡的小康。即使在那個年紀,我也看得出社會上有相當的一群人為吃住而掙扎。乞丐也不少。上門乞討的乞丐不用說是衣衫襤褸,有些也在身體上有所缺陷。只記得這些上門乞討的乞丐會開口說:「頭家啊⋯ 」。那時才三、四歲,還不太會分主客用語的我會去找父親說:頭家來了。父親會糾正我的用語,而這些母親稱為「無相惜」的「頭家」也都一直留在我的腦海中。

但台灣在十幾年後卻成為一個經濟發展相當成功,而社會上似乎再也看不到四處都有乞丐的國家了。台灣能於短期間內發展出頗有活力而又強大的經濟,靠的是什麼?

討論台灣那一段經濟奇蹟的文章相當多,而我們也大都知道日治時期已在台灣建立了良好的基本建設(港口、公路、鐵路、街道、城市規劃、電力、電話、給水設施),公共衛生系統(水道、醫療體系、衛生教育、及傳染病的控制),現代教育體制,而造就出了一個重視現代社會觀念而有高度識字率及法治的社會,因而培養出一群守法勤奮的人民。但另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美援的及時與大量注入。

台灣於1950年到1965年間每年接受約一億美元的美援。1950年代的台灣人民平均所得約100美元。美援的注入約等於GNP的10%。在這15年中,台灣共接受了10億美元的美援,占總投資額的43% ,也占了外資的90%。美援的目的在於結束美援。也就是說,美國援助台灣得以自立自主以擺脫靠外援來維生。在美國的指導下,台灣也於1953年開始推動第一個四年計劃(1953-1956)。四年計劃的分配是,工業接受了70%的投資額,農業接受了30%的投資額。之後第二個四年建設(1957-1960)與第三個四年建設(1961-1964)也依序展開(David W. Chang: U.S. Aid and Economic Progress in Taiwan. Asian Survey, March, 1965)。

台灣由當初接受美元而後斷奶成功,並走上經濟強國的道路,是許多專家學者所研究的對象。這代表了美援(慈善救濟)並沒有被浪費掉。我們當然知道有一部分美援被貪官汚吏及民間共犯人士吞噬了。即使那個被稱為「清官」而於1958-1963年間任美援運用委員會秘書長的李國鼎,在七十年代底,他那時尚是個留學生的兒子在美國因車禍喪生,事後發現卻存有數百萬美元的銀行存摺,來源顯然相當有問題。貪污歸貪污,但整體來說,美援在台灣是相當成功的。這自然使主張應支持外援的人士得到鼓勵,認為先進國家需要支持外援。而事實上,從1970年開始,先進國家也都同意每年捐出0.7%的GNP做外援之用。雖然大部分的國家都沒達到那個額度。

以台灣的成功為例而探討一些外援失敗的有些學者(如Efosa Ojomo: Understanding this about Taiwan will help more foreign aid projects succeed. 6/19/2018. Christensen Institute)指出,主要是一個組織的能力問題。若將外援交給一些沒有能力的人民或政府去執行,當然會失敗。這些能力包括:了解資源(resources)所在,發展一個能運作的過程(processes),並了解整個運用與措施上的優先秩序(priorities)。

在外援(美援)方面,台灣是一個成功的例子。但我們若不考慮到一個國家級的層面,在個人的援助方面,近年來也有一些實驗顯示,直接用金援而非物資援助(in-kind)的方式,在舒減貧窮及改善生活方面看來可能較有效。

在美國,有些想要改善第三世界極度貧窮地區人物的實驗顯示,直接定期將錢送到受益人的手中(如透過行動電話的帳號),受益的窮人不但不會把錢亂花掉,反而大都運用於不只生活上與健康上的改善,也用於未來的投資與規劃(Charles Kenny: Give Poor People Cash. The Atlantic, 9/25/2015,與Nurith Aizenman: How to Fix Poverty: Why Not Just Give People Money? NPR, 8/7/2017)。一個例子是, 2016年這個慈善機構(GiveDirectly)宣布要給肯亞一個落後而貧窮的村落的成年人每個月22美元,會給12年。村民如何使用這筆錢不受限制。即使有些人沒有長遠的規劃目標,但至少生活上都得到了改善。傳統的外援是用物資的方式(如食物),但食物的援助會影響到當地農民的生產,而管理處置費用也比金援要來得大。另一方面,物援的方式是百分之百的會被消耗掉,談不上經濟生產的效益。但一個研究金援案例的報告顯示,每一單位的金援都會因交易與應用而產生出2.59單位的效應(Cormac Staunton, Concern Worldwide; Micheál L. Collins, Trinity College Dublin: Evalua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ash Transfers versus Food Aid: a case study in the rural Zimbabwe. 2010)。總的來說,直接金援還在早期的實驗階段,一些經濟學者於日後將會做一番詳細的評估與探討。

金援也好,物援也好,人在極度貧窮的情況下是需要外人拉他/她一把,給予助力的。但要緊的是大環境的改善,促進整個經濟的成長。因為經濟的成長一般會惠及社會大眾(David Dollar and Arat Kray: Growth is Good for the Poor.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 September 2002)。但一些研究也顯示,除了求取經濟上的成長外,也應該加上減少不平等分配的程度。否則世界銀行要在2030年消滅極度貧窮的目標將會難以達成(Max Roser and Esteban Ortiz-Ospina: Global Extreme Poverty. 3/27/2017)。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一 全球貧窮人口的概況 —–兩百年來的大幅改善

哲學家及宗教家不乏安貧樂道的人士。耶穌對門徒說:「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瑪竇福音19:23-30)。西元前5世紀的佛陀悉達多,放棄了榮華富貴的王子身分而求取解脫之道。12世紀的聖方濟各亞西西(Francis of Assisi)也放棄萬貫家財而走上守貪的求道之路。這些視民間的財富、名份、地位、與情感如棄屨的修道得道人,都受到幾千年來人們的尊敬。安貧樂道代表了人類在精神層次上追求的理想面。但落到現實面上,人類不只追求基本的溫飽,也都希望在物質面上更上一層樓。這也許是人類物質層面與精神層面的矛盾對立。但無可否認的是,改善經濟及提升社會政治與文化的層次是人類社會的共同需求與追求。貧窮是各個社會都企求改善或「消滅」的。

那麼,全球的貧窮問題是處於一個什麼樣子的情況呢?

在探討全球的貧窮定義與分佈方面,一般依賴的是世界銀行所定的標準。在1990年時,世界銀行探討了全球六個最貧窮國家的貧窮情況而定出了貧窮線(poverty line)。1990年時所訂出的貧窮線是,每人每天的消費若少於$1.00,則界定為貧窮階級。這個標準於2008年時調整成$1.25。2015年10月時再調整為$1.90(The World Bank, Global Poverty Line Update. 9/30/2015)。在這裏要附帶一提的是,這個美元單位是國際美元(International dollar,也稱為Geary-Khamis dollar),標準是基於購買力平價(PPP,purchasing-power parity)。世界銀行所訂的這個貧窮線也可稱為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因為各個國家與社會都可用這同樣的標準去做衡量比較。絕對貧窮也稱為極度貧窮(extreme poverty)。

用這個貧窮線來衡量,1990年時,全球有36%的人(十八億五千萬人)生活於極度貧窮線下。到2013年時,只有11%的全球人口生活於極度貧窮線下。到2015年時,全球只剩下7億3千6百萬人生活於極度貧窮線下(The World Bank, Poverty Overview. 4/24/2018)。從1990年以來,世界的極度貧窮率有這麼大的改善,最主要是因為中國經濟的快速成長,使許多中國人得以脫離極度貧窮的情況。另一方面,南亞的印度也於後來在經濟上頗有發展,使許多人得以脫離極度貧窮的情況。目前全球生活於極度貧窮的人大都居住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缺乏教育的偏遠地區的人民。

每天只有$1.90當然是個很嚴苛的數據與事實,但到目前為止,全球是有10.0%的人生存於那種情況中。以世界銀行2011年的資料來看,全球生存於每天$1.90或不到的占10%;介於$1.90到$3.20之間的占16.3%;介於$3.20到$5.50之間的占19.8%。也就是說,全球幾乎有一半的人口每天的消費經費少於$5.50。

這種絕對/極度貧窮的標準在已開發國家中當然並不很適用。在先進國家中,每個國家都訂有每個國家的貧窮線,而這種貧窮線也稱為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先進國家貧窮線的界定方法大都用中間收入(median income)的一半(有些用60%)來做為貧窮線的界定。以美國而言,界定貧窮線的為普查局(the Census Bureau),另一個機構(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雖也訂立貧窮線的標準,但只供行政上的用途。以普查局的標準來看, 2015年的標準是每人每年收入若少於$11,770則定義為貧窮人。一家4口的收入若少於$24,250則為貧戶。2015年的資料是,美國有13.5%的人(四千三百一十萬人)生存於貧窮線下。但也有學者指出,美國有一億人,或近於三分之一的人口生存於貧窮邊緣(Routledge Handbook of Pov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5)。但美國也是有極度貧窮的人的。以2013年的資料來看,美國有1%的人口生存於極度貧窮的情況(每天不到$1.90)。

如前所述,由1990年(那年36%)以來,全球的極度貧窮人口有顯著的減少。我們若推到1981年,根據調查,那時全球有44%的人口生存於極度貧窮的情況。我們若往前繼續推到200年前的1820年,則極度貧窮的人更是相當的多。1820年的全球人口估計有11億人,其中10億人(約91%)處於極度貧窮的生活中。也就是說,當時大部分的人口(包括目前的已開發先進國家)大都生存於極度貧窮的情況。兩百年來,全球人口成長七倍,但顯然的,經濟也快速成長而貧窮率也大幅下降(Max Roser and Esteban Ortitz-Ospina: Global Extreme Poverty, 3/27/2017)。極度貧窮也由19世紀的近乎百分之百降到2013年的10.7%。雖然很有進步,而10.7%看來可能不高,但那代表了七億三千六百萬人仍然存活於極度貧窮之下。

貧窮在過去是不被當成是一種問題的。過去的執政者與社會賢達人士,常將貧窮的存在看成是一種自然現象。但在貧窮已大幅改善的今天,消滅貧窮被看成是一個可能。而那也是世界銀行的使命:沒有貧窮的世界是我們的夢想(Our Dream is a World Free of Poverty)。世界銀行的目標是想要在2030年達到消滅極度貧窮,或至少將它降到3%以下。但看來將會面臨許多挑戰。基本建設,公共衞生,偏遠地區,基本教育…..等等都會面臨許多挑戰。而很可能的,消滅貧窮的路途也會越來越難走。

李堅

 

宗教與民族的認同政治之四 台灣的族群與民族認同的演變 —-平等融合及內力的強弱決定未來

1979年12月10日,高雄事件爆發及隨後一系列的鎮壓與殺害後,在海外的一次台灣人聚會中,聽到有些人表達對伊朗革命(1/7/1978-2/11/1979)的羨慕。在那國民黨穩如泰山堅不可攻的年代,看到伊朗人竟然能以宗教(伊斯蘭)的力量,推翻看起來也是穩如泰山的巴勒維暴政,因而會使有些台灣人羨慕伊朗革命無寧是自然的。伊朗革命可說是一場基於宗教力量的革命(1979年4月1日公民投票建立伊斯蘭共和國。伊朗的官方名字是「伊朗伊斯蘭共和國」Islamic Republic of Iran),伊斯蘭教的認同是主要動力。

解嚴前後讀到一篇報導,一名客家大老慷慨激昂的說,只要是對客家人的權益有幫助的,他就會支持。對他而言,統獨不是一個問題,客家人權益的維護才是唯一的標竿。

客家人爭取客家人的權益天經地義。在台灣的移民歷史上,各姓及各族群結黨械鬥,人數的多寡與移民的先後成為得勝與否的要素。一個概略的說法是,最早來的泉州人占居城市及港口要衝,漳州人佔良田,後來的客家人居山坡地而多少與原住民毗鄰而居。在這種歷史背景下,對客家人而言,國民黨固然為壓迫者,福佬人也是個壓迫者。若台灣獨立是福佬人的獨立壟斷的話,則客家人為什麼要支持。

解嚴前後,不只爭取客家人權益的運動展開了,爭取原住民權益的運動也於同時展開。這兩者皆展示了族群作為認同元素所產生的力量。

宗教與族群/民族之為認同所產生的力量是相當驚人的。但載舟的水卻也能覆舟。當年參與伊朗革命的許多領導者後來皆遭到整肅與被處死。而在許多民族國家的建立過程中,許多領導人也被標為「民族罪人」而遭到迫害。

當年一些台灣人之所以會羨慕伊朗的革命是有其歷史背景的。三十多年前的國民黨看起來是穩如泰山,堅若磐石。當年許多反對運動的人是抱持著悲觀的態度的。更早的一些反對運動人士更有寄望於國民黨的敵人中共政權的。在那種時空背景下,會羨慕伊朗的宗教力量之能摧毁巴勒維政權是可以理解的。觀諸伊朗革命後的情勢發展及當今的局面,料想不會再有人去羨慕當年的伊朗革命了。而另一方面,那個「堅若磐石」的國民黨也早已基於「炎黃子孫」及「中華民族大義」去「通敵」,而失去了當年逃到台灣後堅決反共的「存在理由」(raison d’être)了。其封建腐敗的措施也在台灣的自由民主運動的一波又一波的推動下,最終走上潰敗散亂的情境。但自由民主思想真的是反對運動的主要動力嗎?

再回到那個客家大老的心願:只要對客家人有利的他就支持。這就回到人類社會的一個基本認同元素:共生的群體。這個共生的群體有可能是家族、宗族、村落、部落、族群、宗教區域、民族與國際社區,依社會演化的程度而異。孫文時代的中國是宗族制度的天下,談不上什麼民族(如今也談不上,有的只是大漢沙文主義)。非洲的局勢常受到部落文化的左右。歐洲最早走上民族國家的道路,但也因民族主義而爆發兩次大戰。大戰後的歐洲共同市場,歐盟及全球化的推動多少要的是祛除民族主義對抗所造成的問題。但全球化推動至今卻引起低收入及教育水準較低者的受害,而使民族主義於各處再度抬頭。

客家人是一個族群,其演變也同台灣各族群的演變一樣,是有其時空背景及與其他族群互相調適以共進的演變歷史的。清朝的台灣有的是各姓的械鬥。日本治台則是第一個統一台灣的外來勢力。這個外來勢力卻也促成了台灣人這個觀念及台灣話這個名詞的產生。但福佬話之成為「台灣話」多少也排擠了客家話及更應該是被稱為台灣話的原住民語言。1962年,年幼的我到台北找我住在台北的大哥,遇到了他一個美濃來不會說台灣話的客家朋友。大哥說他是台灣人,但我滿腦子的疑問是,不會說台灣話怎麼會是台灣人,而客家人是什麼人?早期的「台灣人」這個觀念並不包括外省人,更有人將客家人排除在台灣人之外。台灣各族群的對抗與歷史恩怨是最近三、四十多年來才有人慢慢的去面對的。所以要去面對也代表了一個融合及成長的過程。

台灣獨立及台灣民族主義的呼聲固然於日治時期就有,但頗微弱。1947年的228事變加速了台灣各族群的融合及成長過程。這個融合及成長漸漸的也包括了1949年後來的新移民,而也應該包括1980年代來的新住民。當年所提的四大族群(福佬、客家、外省、及原住民)顯然已不合時宜,也應該包括新住民才對。

自由民主的追求固然能說是一個普世價值及台灣民主運動的動力。但在台灣追求自由民主的道路上,台灣民族主義的推動無寧是更基本的動力。這也反映出台灣基本認同的演變已由早期的分類械鬥,族群,到如今的民族了。每個民族都是要建立民族國家的,有國家才有在國際社會平等運作的機會,及追求下一階段的演變—國際社區。

族群/民族的認同及宗教的認同所產生的力量(內聚與外抗)是相當的驚人的。宗教方面,台灣有很可貴的多元宗教社會,在沒有一宗一派獨大而大家都大約和平平等共處的情況下,台灣的宗教生態實為人類社會文明的一個典範。而另一方面,在台灣大家都有族群平等的共識下,族群的認同也會朝更高一階段的民族認同前進。而在這個台灣民族認同的建構中,與一個外來而虛構的「中華民族」的對抗便難以避免。認同是一種內力,內力的強弱多少決定了外力的能否得逞。  (系列完)

李堅

宗教與民族的認同政治之三 個人野心與群體利益 —–金納與尼赫魯

1947年3月,英國的末代印度總督蒙巴頓(Louis Mountbatten, 1st Earl Mountbatten, 6/25/1900-8/27/1979)抵達印度。蒙巴頓的唯一任務是處理印度的獨立事宜。蒙巴頓得協調尼赫魯與金納的要求。那時,蒙巴頓與尼赫魯(及國大黨)都不知道金納的病情嚴重(金納有肺結核,也有一說是肺癌。金納於1948年9月11日去世)。蒙巴頓事後提及,若他知道金納的病情那麼嚴重而於一年多後就會去世的話,則只要他代表英國在印度待久一點,就不會有巴基斯坦(及後來孟加拉)的產生。

蒙巴頓的估算與說法許多歷史學家都會同意。沒有金納也就沒有巴基斯坦。

但金納之成為穆斯林聯盟的領導者,以致最後建立東、西巴基斯坦而成為巴基斯坦的國父,說來也是很怪異的。金納並不熟悉伊斯蘭教義,他是受英國教育長大的。他的穿著在當年與老尼赫魯一樣,都被稱為是最善於著裝的人(兩人都是律師)。他私底下喜歡飲用良好的威士忌,也抽雪茄,也是個大煙槍(一天抽50支煙,他喜歡的Craven A),他也不遵守伊斯蘭的食物教規(halal),也吃豬肉。 金納的演講及交談都是英語,他不用他的母語(烏爾都語,Urdu),他的生活方式走的是英國上層社會的生活方式。他的元配是母親安排但他不喜歡的(Emibai Jinnah, 1878-1893)。元配在結婚沒幾年後就去世。在他四十多歲時,他愛上了被稱為孟買之花的拉蒂(Rattanbai “Rattie” Petit Jinnah, 2/20/1900-2/20/1929)。拉蒂是一個拜火教(一般是波斯後裔)望族富商的唯一女兒,與金納的結婚也被切斷了她與家庭的關係。拉蒂於結婚前改信伊斯蘭教。兩人育有一女蒂娜(Dina Wadia, 8/15/1919-11/2/2017,死於美國)。蒂娜後來在金納的反對下嫁給一名基督教徒,她也沒搬去巴基斯坦。雖然拉蒂於婚前改信伊斯蘭教,但巴基斯坦人仍視拉蒂為異教徒(Karifah,女性的infidel,不信阿拉的人)。巴基斯坦人也視蒂娜為不忠。這兩個人也都在巴基斯坦的文獻上消失了。金納被看成為國父,長年跟隨金納的妹妹法蒂瑪(Fatima Jinnah,7/30/1893-7/9/1967)則被視為國母(Madr-e-Millat)。

金納的私生活與言行談吐在穆斯林聯盟內並不是沒有人反對的,一些保守人士不喜歡他的過於西化。但這麼一個西化的人卻成為當時領導穆斯林聯盟,而最終建立巴基斯坦的人,卻也是很怪異的。這也是9/11後,歐美人士不理解為什麼許多已相當西化、同化的穆斯林最後會走上激進的路線。這是一個很難理解的現象,但原因可能只有兩個:認同與宗教。而伊斯蘭教也有教義說,即使你殺人放火、十惡不赦,只要你為阿拉打聖戰(jihad),則你所有的罪都會被洗清。

金納的動機固然可由宗教與認同的角度去分析,但一些學者也指出:金納並不要分治獨立,金納提巴基斯坦的分治獨立只不過是一個談判的籌碼,企求為穆斯林爭取到更大的權益而已(Ayesha Jalal: The Sole Spokesman。與Nasid Hajari: Midnight’s Furies: The Deadly Legacy of India Partition)。

若要給穆斯林人口占多數的省份(旁遮普與孟加拉)較大的權益,則印度得採取鬆散的聯邦制,但這不是尼赫魯下的國大黨所要的。為了協調雙方對峙的僵局,甘地建議由金納出任印度獨立後的首任總理。但因金納冷唆獨斷的作風,尼赫魯及國大黨的領導階層皆否決了甘地的建議。

金納在印度政治運動中的歷史是比甘地(雖然比金納年紀稍長,但早期在南非)與尼赫魯都要來的資深的。早於一次大戰中他受威爾遜總統14點和平原則的影響,也提出了保護穆斯林權益的14點要求。金納是大英帝國引進的啟蒙運動思想的產物,但自視極高的他不願居於次要的地位。他沒有尼赫魯的親和力,也沒有尼赫魯與蒙巴頓之間的良好關係,金納與蒙巴頓的關係是相當不良的。對落後的穆斯林社區(當年約佔印度人口的20%),他也由希特勒與墨索里尼的崛起學到了一點,極為簡單的訴求所可能產生的巨大效應。最後巴基斯坦的產生可能也是他所未預料到的。(Mr. Jinnah, 9/13/1948。金納死後兩天報紙The Hindu的社論)。

金納也許表現的相當不合常理而難以交涉,多少也與他是個相當成功的律師有關。但尼赫魯與國大黨也不是沒有責任的。在許多可以妥協的地方,國大黨(大黨)對穆斯林聯盟(小黨)都不肯讓步(Nasid Hajari: Midnight Furies)。有學者(Ayesha Jalal)推論,若沒有分治,則因穆斯林人口在旁遮普及孟加拉的眾多,尼赫魯(及後來也出任總理的女兒甘地夫人及孫子Rajiv Gandhi)無法掌控印度政壇30多年。

在巴基斯坦成立/獨立的演說中,金納強調世俗(secular)統治而非宗教治國,也強調宗教平等。他也隨後辭職養病。但整個大局勢的發展已如脫韁野馬而非他所能控制的了。有一個未能證實的傳聞是,他於死前認為巴基斯坦的催生是他一生最大的錯誤。

每個參與社會政治運動的人都有自我,多少也都會有私心。但個人的利益與群體的利益常常是會不一致的。也因而在雙方面互相攜進,衝擊,與運作下,個體的利益與群體的利益也常常不同調,而會有各種不同程度的混合,甚至對沖。而小我與大我也常有不同的結局。小我與大我的成功與失敗常不一致,而當一致時也未必代表了真正的成功。巴基斯坦的建立看來是金納與穆斯林聯盟的成功,但其結局看起來卻也是兩者的失敗。

李堅

宗教與民族的認同政治之二 伊斯蘭認同與巴基斯坦的產生 —–金納的角色

印度的獨立有其歷史發展的脈絡與大現實情況的改變(二次大戰後的大英帝國已無力去維持一個帝國的作業),說印度的獨立是一個歷史的必然並不為過。但巴基斯坦的分治與獨立難以說是一個歷史的必然。整個巴基斯坦(包括孟加拉)的產生過程固然有其原因與動力,但也有很多偶然與個人的因素。不少歷史學者都同意,若沒有目前被巴基斯坦奉為國父的金納(Muhammad Ali Jinnah, 12/25/1876-9/11/1948)的話,則不會有巴基斯坦的產生。

伊斯蘭教是公元711年開始抵達印度的。那時是一個阿拉伯的將軍(Muhammad bin Qasim, 695-715)攻打到印度河後開始的。之後就有一系列外來穆斯林的入侵,最後是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 1526-1857)的建立。但印度對這些外來的穆斯林所做的文獻記錄,其描述是基於語言與族群,而非以宗教為主。

印度是一個多語言、文字、族群、與宗教的社會。印度教(這個名稱是外來者所稱的)的成分複雜,信仰方式各異,但卻也都有一些共同的地方。後來引進的伊斯蘭教則多少形成了一個有異於印度教的認同。但在語言及文字的使用,或族群的分類上,穆斯林與印度教徒是一樣而沒有分別的。例如巴基斯坦的官方語言烏爾都語 (Urdu)  也是印度的一個官方語言之一。

除了伊斯蘭教之為一種認同外,蒙兀兒帝國的統治時期也給予穆斯林居於統治地位,也佔有了統治的領域。當印度國大黨成立(1885)後開始運作的那當時,成員大都是印度教徒。國大黨當時在印度教徒的主導下,反抗英國的統治而成為印度人的唯一喉舌,卻也多少引起穆斯林的不安。穆斯林因而於1906年成立了穆斯林聯盟(All India Muslim League, AILM)。代表了過去曾居於統治地位的穆斯林,多少不願臣服於印度教徒之下。但在那個時候,印度國大黨與穆斯林聯盟多少都團結在一起,共同反抗英國的統治,為的都是爭取印度能脫離英國的統治。

但那時的知名政治人物與詩人伊克巴(Muhammad Iqbal, 11/9/1877-4/21/1938)認為伊斯蘭教不只是個認同而已,伊斯蘭教也有自己的律法,而應形成自己的社區。伊克巴也倡議推動穆斯林較多的一些城邦爭取主導地位,也是雙民族論(Two-nation theory)的倡議者。

有了伊斯蘭教之為認同,及蒙兀兒王朝過去有領域的事實,加上詩人伊克巴所賦予穆斯林的使命感,而最終將這些付諸實踐的是被巴基斯坦視為偉大領導人(Quaid-i-Azam, Great Leader)的金納 (Akbar S. Ahmed: Jinnah, Pakistan and Islamic Identity)。但金納之走上這條路卻也非他的本願所在,而是充滿曲折離奇的。

金納是一個頭腦清晰而處事相當冷唆的一個律師。無論在孟買或倫敦,他都是一個相當成功的律師。善於投資理財的他也是個鉅富。他在印度與倫敦都有豪宅名車,也有許多服務人員。一般咸信他原本不是個很信教的人,他是強調世俗統治(secular rule)的。他也本不是個黨派很強的人。 金納原先是參與國大黨的,但他對國大黨以印度教徒為主的領導階層頗有意見。當穆斯林聯盟於1906年成立後,他也沒有參加。金納是於1913年才參與穆斯林聯盟的。同時也是國大黨員的他致力於兩邊的合作。後來選上穆斯林聯盟主席的他,於1916年與老尼赫魯(Motilal Nehru, 5/6/1861-2/6/1931,尼赫魯的父親)共同發表了拉克諾協議(Lucknow Pack),強調國大黨與穆斯林聯盟的合作。當國大黨於1920年採用甘地的不合作運動與「堅持真理」(satyagraha)後,金納退出國大黨。多少由於不合作運動與「堅持真理」源於印度教與耆那教,宗教的味道頗濃。之後金納的運途也不順。當1929年他的第二任太太去世後,他離開印度到英國。而在同時,穆斯林聯盟也處於內鬥及分崩離析的狀態。認為只有金納能領導穆斯林聯盟的伊克巴最後說服金納的返國(1934)。伊克巴的想法也對日後的金納有相當大的影響。而金納的回國也強化了穆斯林聯盟的發展。

回國後的金納開始放棄他一個受過現代教育的律師的形象,由西裝改穿穆斯林式的服裝,言語論述也採用穆斯林的思維。由一個世俗的印度民族主義者轉型成為一個穆斯林民族主義者(Muslim nationalist)。而也於1930年代,金納與尼赫魯已互相敵視而水火不容。1940年3月,穆斯林聯盟在他領導下於拉合爾(Lahore)通過了拉合爾決議(Lahore Resolution),主張分治以建立巴基斯坦—一個純淨(pak)的地方(stan)。

二次大戰的爆發也改變了英國,國大黨,與穆斯林聯盟的三角關係。反對英國片面宣布印度參戰的國大黨領導階層遭到牢獄之災。穆斯林聯盟則採取支持英國的立場而於此間壯大,而成為明顯的第三勢力。二次大戰後,印度的獨立已成定局。1946年8月16日,金納發動的「直接行動日」(Direct Action Day)引起穆斯林與印度教徒的互相殺害。這種因宗教認同問題所引起的大量廝殺,到印度與巴基斯坦獨立前後都沒間斷過。

沒有金納也可說就沒有穆斯林聯盟的壯大,與最終巴基斯坦的分治與獨立。但巴基斯坦的分治與獨立是否就是金納所追求的呢?這也是一些史家所存疑的。可以說的是,一些個人的恩怨,宗教與政治權力的衝突,最後是造成了兩千萬人的流離失所與上百萬人死亡的1947年印巴分治的慘劇。

李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