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人移民美國的聯想之五 美國最高法院的奇判 —-是松、平林、安井稔

珍珠港事變之前約有五千名日美人在軍中服役。珍珠港事變後這五千人全部都被解役。在那個氛圍下的兩個月後,羅斯福總統簽署了行政命令9066號,將西岸的的十二萬日美人關進集中營裡。這些集中營大多設立在偏遠地方,如沙漠及荒郊野外。除了鐵絲網外,也有武裝的衛兵看管。而事實上也有數十人遭到衞兵的槍傷,有八人死亡。在加州的曼札納集中營(Manzanar War Relocation Center)也發生因有懷疑抓耙子(inu,犬)的群毆暴動事件,有兩人被衛兵開槍打死。但總的來說,集中營內的生活也漸漸的正常化。學生上學,成人務農以求自給自足,也參與了因戰事需要的工廠作業。雖然在那個困境中,大部分的日美人都希望用行動來表現他們對美國的忠誠。

但也有少數日美人覺得集中營是違法違憲的。他們以行動挑戰當時只針對日美人的宵禁,不向暫時居留所報到,不願入集中營。這些案例有上百,但在日美公民協會(JACL)與美國民權組織(ACLU)的協助下,有四個案件最後上訴到最高法院。一個是奧勒岡的績優生安井稔(Minoru Yasui, 10/19/1916-11/12/1986),他於半夜走到當地的警察局挑戰宵禁。一個是華盛頓州的戈登‧平林(Gordon Hirabayashi, 4/23/1918-1/2/2012),他違反宵禁而也不向居留所報到。一個是加州的是松豊三郎(Fred Korematsu, 1/30/1919-3/30/2005),他沒有向居留所報到。一個是沙加緬度的遠藤三雅(Mitsue Endo)。遠藤那時候在加州監理所上班,從來沒去日本過,不會說日語,是基督徒,有一個哥哥在軍中服役。挑戰的理由是人身保護法(habeas corpus),及政府不能關已被認定為忠誠的人。雖然軍事當局允諾遠藤只要她不住在西部而搬到其他地方,則他們會釋放她。但遠藤寧願被關在集中營裡等候判決。

而在同時,美國政府發現他們急需兵原與日語的人才。他們開始向年齡17歲的日美人做問卷調查(Application for Leave Clearance),但問卷問題有很多自相矛盾,語焉不詳之處。在這種情況下,有5766名日美人二世宣布放棄公民身分,許多人於戰後被遣返日本。 1943年1月,軍方開始接受日美人志願兵。一開始,夏威夷有一萬人申請自願,但美國本土只有1200人申請自願。這些日美人後來被組成第100與第442軍團,共有三萬三千人參戰(主要在歐洲戰場)。他們參與最危險的任務而死傷慘重,也是得最多勳章的一個軍團。

但在徵求自願兵的同時,一群被關在懷俄明州心山集中營(Heart Mountain Relocation Center)的日美人組成公平委員會(Fair Play Committee),主張要日美人自願服役就必須先公平對待日美人。這公平委員會的85人最後被判入聯邦監獄三年, 1946年被杜魯門總統特赦。

由於志願服役及上學等等,在1943-1944年間,有33%的人(年輕單身者)被有條件的釋放。其餘67%的人則「住」到集中營被關閉為止。當時大部分的日美人是維持一個低調的作風,他們想用行動來證明他們的清白與對美國的忠誠。也因此,大部分的人並不支持這些向當局挑戰的少數年輕二世。

1944年10月,最高法院開始聽這四個案件的口頭辯論。在是松豊三郎、安井稔、與平林的判決中,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因為是戰時,政府並沒有違憲(6比3)。但最高法院並沒討論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及程序正義的問題(憲法第五條與第六條修正案)。這也使一個投反對票的最高法院法官(Justice Robert Jackson)指責最高法院將種族歧視予以合法化。在遠藤的判決中(Ex Parte Endo),最高法院一致判決政府不能將一個已被認定為忠誠的美國人關進集中營。在遠藤案件要宣布判決(1944年12月18日)的前一天,西部國防司令普拉特將軍(General Henry C. Pratt, 迪威特已調離)宣布所有集中的營閉。離開的人每人給$20 ,或一個家庭$50,加上火車票。在這動亂流離失所中,升學及事業都受到影響。以1970年的普查來看,有20%的日美人生活在貧窮線下。最後一個集中營的關閉是在1946年10月。

英美法的判決常常是依先例來建立的。也就是說,雖然法院的判決有錯誤,但日後的判決也可依該錯誤的先例來做判決。也部分源於這個原因,許多日美人也都走上了法學之路。1983年,一群日美人免費律師將是松、安井稔、與平林的案件合併起來上訴。1983年11月10日,北加州的聯邦法官帕特爾(Marilyn Hall Patel)改變了原來有罪的判決,技術上推翻但沒有改變最高法院的判決。但2011年,最高法院公布了判決是錯誤的官方文件(Confession of Error: The Solicitor General’s Mistakes During the Japanese-American Cases),基本上認為該判決不能當先例來使用。

這三個人的判決在美國法學界被稱為「是松訴美國政府」(Korematsu v. United State)。其中安井稔是主動挑戰美國政府的。他深信美國政府的作法是違法違憲的。在上訴的九個月中,他獨自被關在一個約兩個半榻榻米(6’x8’)的牢房裏。戰後當律師及民權運動者的他深信美國政府犯了錯。但70歲(1986)就去世的他,看不到他的平反(1986, 死後才宣判 )。2015年10月20日,死後的他被歐巴馬總統賜與了自由勳章(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美國平民的最高勳章。

李堅

日美人移民美國的聯想之四 行政命令9066號 —-羅斯福政府的一大污點

從1930年代開始,美國與日本的關係逐漸惡化。而也早於1932年開始,美國的聯邦政府就已開始監視日美人社區。為了防範日美人暗中幫助日本帝國,海軍情報單位(ONI, Office of Naval Intelligence)也於1934年就開始調查日美人社區,但查不出什麼證據。當中日戰爭爆發後(1937),那時尚是陸軍上校的巴頓(George S. Patton, 1885-1945)與羅斯福總統就都有將日美人關進集中營的想法。1939年歐戰爆發後,美日戰爭似乎已成不可避免。聯邦政府於是開始加緊對日美人社區的監控與調查。但ONI與FBI都沒發現有什麼不法的事證,也覺得日美人是忠於美國政府的。1940年7月2日,羅斯福簽署了出口控制法案(Export Control Act),禁止石油與廢鐵的輸日。戰前的日本由美國進口80% 的石油,由東南亞進口20% 的石油。而早於1941年,聯邦政府也將約兩千名日美人社區的領導人,如學校教師,社區領導人,教會,教士,僧侶及媒體負責人劃分為ABC三級,依”危險度”來分類。1941年7月26日,美國凍結了日本在美國的一切財產。1941年秋天,羅斯福派遣國務院的特別調查代表孟森(Curtis B. Munson)到西岸與夏威夷調查日美人社區的忠誠度。孟森於10月及11月初做調查而於11月初向羅斯福總統提出報告。孟森與ONI及FBI的報告一致,指出日美人一般是忠誠的,不會有武裝起義的問題,沒有什麼日美人問題。

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變爆發後, FBI於兩天內依年初設定的ABC名單,於夏威夷與加州共逮補了1291名日美人,也凍結了在日本出生的日美人的財產,也對日美人實施宵禁。12月8日美國向日宣戰後,美國的民意尚未針對日美人。但珍珠港事變後的第8天, 12月15日,海軍總長諾克斯(Frank Knox)指稱日美人在夏威夷的破壞是日本偷襲珍珠港成功的原因。雖說沒有證據,但謠言開始迅速地散步。再加以在長期就排擠亞洲人的西岸媒體及利益團體的鼓譟下,1942年1月,美國民意開始指向日美人社區。1942年2月19日,羅斯福總統在FBI的署長胡佛(J. Edgar Hoover)及司法部長比德(Attorney General Francis Biddle)的反對下,簽署了行政命令9066號(Executive Order 9066)。胡佛反對的理由是,依據FBI的調查,日美人沒有不忠誠或會從事破壞的問題。司法部長比德反對的理由是,這個行政命令會構成違憲的問題。

行政命令9066號並沒有明言提及日美人。只給各地區的軍事指揮官去設定軍事地區以排除一些人員的進出(to prescribe military areas in such places and of such extent as he or the appropriate Military /Commander may determine, from which any or all persons may be excluded)。雖然沒有言明日美人,但羅斯福總統的箭頭指向是很明顯的。而他對日後日美人被關進集中營一事也沒吭聲。當時的司法體系也很「合作」,而國會也不質詢。在行政、立法、司法、與軍方的合作無間下,行政命令9066號也成為近代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違反人權的案例,而成為羅斯福總統的一大污點。羅斯福固然是行政命令的簽署人,有史家指出他身邊的兩個人對將日美人關進集中營一事有相當大的影響。一個是戰事部長史汀生(Henry L. Stimson),一個是西部國防司令(Western Defense Command)的指揮官約翰‧·迪威特(John L. DeWitt)。兩人都是有名的仇視日美人的種族主義者。

針對住在美國西岸的日本人,迪威特發佈了一百多個軍事命令。在他的指令下,由於「軍事需要」,在五個月的作業內將十二萬名日美人(其中三分之二是公民)關進集中營。原本是暫留在分布於亞利桑那州、加州、奧勒岡州、與華盛頓州的十五個拘留中心。(在南加州的跑馬場Santa Anita Race Track  就拘留了一萬八千人)。聯邦政府最後在亞利桑那州、阿爾肯色州、科羅拉多州、愛達荷州、猶他州、與懷俄明州建立了十個巨大的集中營。不只監禁住在美國西部的日美人,美國政府也引渡了在加拿大及中南美洲西岸(主要是秘魯與巴拿馬)的拉丁日本人,將他們關在美國的集中營裡。這些中南美洲來的日本人於戰後被以非法移民的身分遣返,但秘魯並不願意接納他們。其中有九百人被遣回日本,其餘的到1954年後才被準許成為美國公民。

雖說是因為軍事需要才監禁日美人,但當時發生珍珠港事變的夏威夷可沒有這個「軍事需要」。原因也很簡單,夏威夷當時的日本人人口(約十六萬),比在美國本土的日本人人口(約十三萬)要來得多。當時夏威夷三分之一的人口是日本人。要監禁日美人不但不符實際,也會造成夏威夷經濟的瓦解。不過夏威夷日美人的社區領導者是於珍珠港事變後的兩天內就被監禁了。也因此,當時的夏威夷國防司令沒有下達監禁日美人的命令。

當時也與盟軍作戰的德國與義大利,其人民在美國也沒遭到被監禁的厄運。雖說當時有一百一十萬名敵國來的人員(非公民,如沒入籍的歐洲人,或不能入籍的日本人),日本人只占其中不到4%。但被監禁的德國人與義大利人只有數千。相對之下,所有日本人(大部分是不能入籍的)及日美人則都被關進集中營裡。

李堅

日美人移民美國的聯想之三 二次大戰前的種族歧視 —-排華,排亞,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不若今日的「斯文」及暗藏玄機,二次大戰前的美國及西方社會的種族歧視是明目張膽而赤裸裸的。二次大戰前移民美國的華人與日本人也就在那種充滿敵意的時代中,在夾縫中求生存。排華法案及排亞法案也就在那種背景下產生(註,菲律賓由於是美國的領土,並沒遭受到限制)。但種族歧視也不僅只限於一個社會中,也表現在國際社會中。要了解當時國際社會的氛圍,我們可以由一次大戰後的巴黎和會(1919-1920)中,日本代表所提的種族平等議案的結果來看出其端倪。

同中國一樣,日本於門戶開放後也處於相當不利的地位。也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雖然加緊現代化,打敗了清朝(1895 ),也與大英帝國結盟(1902 ),也打敗了沙俄(1905 )。但在國際社會上及日本人移民美國的處境上,仍處於被歧視的狀態。一次大戰後的巴黎和會上,日本代表團在牧野伸顯男爵的領軍下,於1919年2月13日提議在計劃成立的國際聯盟的協議(Covenant)中,加入種族平等的條款(racial equality clause)。這個我們今天看起來是想當然而的理想,在當時以西方為主的國際社會中卻是個地雷。

日本代表的提案遭受到澳洲,大英帝國,及美國的反對。反對最強硬的是澳洲的總理比利‧休斯(Billy Hughes)。休斯是二十世紀前半期在澳洲政治上最有影響力的一個風雲人物。他強力維護澳洲的白澳政策(White Australia Policy)。而也於1924年訪美時,在報章上為文支持那時在國會辯論中的排亞法案。與日本有同盟關係的大英帝國也因為本身領地(dominions)如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及南非的反對,至少持不贊成的態度。學者出身的當時美國總統威爾遜,因為於1918年1月8日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Fourteen Points),使他成為當時巴黎和會中最顯著的人物。但高談漂亮的原則是一回事,自己的行事作風與現實政治的考量又是一回事。南方民主黨背景的威爾遜是主張種族隔離的,而他也要考慮到當時的美國政治現實。不用說,威爾遜是反對這個種族平等的提案的。

在澳洲堅決反對而英美也不支持的情況下,日本代表將種族平等改為國家 (也可譯為民族) 平等(equality of nations),而於1919年4月11日的大會上提案表決。在17國的代表中,11國贊成,4個國家棄權(英、美、葡、羅馬尼亞),一個國家(比利時)不在場。雖然是多數決,但主席威爾遜裁決說,由於有強烈的反對,這個議案必須全數通過才算數。最終是這個議案的胎死腹中。

日本國內對巴黎和會是做有詳盡的報導。這個挫敗不用說引起了日本國內的極端仇視西方世界。而日後在1921-1922年的華盛頓海軍會議(英美義法日簽約),及後續的1930年的倫敦會議中,英美強迫日本接受限武的不平等條約。規定英美日的造艦比率為5:5:3。1923年日英同盟結束。一次大戰後在英美戰勝國的主導下,當時的國際社會也形成所謂的「凡爾賽-華盛頓體系」(Versailles-Washington System),用以掌控英美在太平洋的優勢。不用說,這種局勢的發展只更刺激了日本的反美反英情緒。這個體系不只日本不滿,被排除在外,失去她南太平洋島嶼的德國也不滿,而覺得分配不公(或說分贓不公)的義大利也不滿。二次大戰的結束也終結了這個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當時的日本雖然主張種族平等與國家平等,但這並不代表她以身作則。一次大戰前的日本與英國已有瓜分德國在亞太地區領域的密約。日本同意出兵德國在亞太的領地(如青島),來換取山東半島及南太平洋德屬諸島(赤道以北)的權益。赤道以南的德屬諸島則由英國占領。巴黎和會中,英國兌現了這個密約,將德屬山東半島的權益轉讓給日本。這個結果於1919年5月4日在北京引起了以學生為主的五四運動。在這種國際強權政治的食物鏈運作下,認為自己吃虧而遭受西方強權歧視與壓迫的日本,卻也因為日本對華的壓迫而刺激了中國近代民族主義的產生。

這種情勢自然也影響到當時的日本移民。1924年的排亞法案成為這種情勢下的產品。但更激烈的排日是珍珠港事變後,羅斯福總統於1942年2月19日所簽署的9066號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9066),造成美國西岸(及中南美洲的西岸)十二萬日裔移民的被關入集中營。

戰前這種種族歧視的氛圍固然使日本仇視西方世界,必然也多少導致了日後與西方殖民諸國的作戰。影響有多大是難以量化的。但我們也不要以為這種現象不會再重複發生。在2015年8月26日的「失敗了再站起來,找回台灣的叛逆與強悍」的演講中,蔡英文提到她在當年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談判中,遇到美國對手就「農業補貼」的不平等的對待,而申述於大會的主席。那個英國大使的主席說:「My dear, this is a place where you do what I say. This is NOT a place you do what we do」。要意是說,這裡不是我們做什麼則你們也可以做什麼的地方,這裡是一個你們聽我們話的地方。

 

李堅

日美人移民美國的聯想之二 從開始移民到中止移民 —-排華法案,外人土地法,排亞法案

早期日本人移民美國的歷史是與華人移民美國的歷史是息息相聯的。要說有差別,日本人移民美國有日本政府的支持,但華人一般都沒有。日本人也較懂得組織運作,在工會及公會都有組織運作,而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也不下四、五件。而早期移民美國的日本人也都包括女性,許多是依相片成婚的(picture bride)。這也造成在排華法案(1882年5月6日)後,絕大多數為男性的華人人口減少,但在排亞法案後(1924 ),日美人人口沒有驟減的原因。

1853年,美國墾殖者及商業鉅子在當時還是個獨立王國的夏威夷,開始建立大規模的蔗糖農場,需要大量的勞工。他們一開始先引進華人當奴工,但許多華人不堪虐待而逃到美國本土。需要更多廉價勞力的農場老闆因而將眼光轉到日本。明治維新後的日本,政經巨變而失業人口也多。1868年,先是非正式,但從1880年代開始,農場老闆正式合法的大量引進日本移民當廉價勞工。有不少人不堪虐待逃到美國西岸。而在同時期也有日本人開始移民到美國本土(主要是西岸)當農工。這是日本人移民美國的開始。

夏威夷王室於1893年被美國的墾殖者推翻。1898年,夏威夷成為美國的領土, 1959年成為美國的一州。1853年的夏威夷人口中,97% 是原住民。但因為外籍勞工的大量引入,到1923年時,只有26% 是原住民。而在當今(2015/2016) 的夏威夷人口組成中,38% 是亞裔(另一個不同算法的數據是41%),20% 是白人,23% 是混合,5% 是原住民,其餘是其他族群及各種不同的混合。在亞裔人口中,日裔為主,菲裔其次,華人不多。而也多少因為移民初期日裔人口在夏威夷的多數,他們組織工會做抗爭,並於1900 , 1906及1909年都發動相當規模的罷工。1920年時也組成了垮族群的工會。到1930年代,日本人在夏威夷已奠定了他們在經濟與社會上的地位, 而與當時處於被極端壓迫的美國西岸日本人比起來,較有自信(至少是戰前)。

1900年時,日美人在美國仍少於兩萬五千人。但在進入二十世紀後,就有十萬人移民來美。雖然仍占當時加州人口的極少數(加州人口於1900年是1,485,053,1920年時是3,426,861,1940年時增加到6,907,387 ),但一些排華排亞的動作卻也於此時不斷的產生。

1882年的排華法案通過後,華人的數目開始減少。急需勞力的企業也開始「進口」日本勞工。許多日本人從事農業生產,他們也引進了日本的農業技術及灌溉方法。不但沒看到亞裔人口的減少,反而看到日本人的成功,遂引起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與排亞運動。當時的排亞運動主要由媒體與工會煽動。1892年,舊金山的媒體發動將日本學生驅逐出公立學校,隔離到華文學校的主張。經過日本領事的介入,暫時解除了該項措施。1905年5月14日,舊金山成立了「排亞聯盟」(Asiatic Exclusion League),正式再度推動排除所有亞洲人。而那時全美國最大工會「美國勞動聯盟」(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的主席甘頗斯 (Samuel Gompers) 也聲討所有亞裔人士,並禁止他們的入會。1906年,舊金山成功地將所有的亞裔學生都杜絶於公家學校之外。為了不想破壞美日關係,當時的老羅斯福總統(Theodore Roosevelt)與日本政府訂立了所謂「君子協定」(Gentlemen’s Agreement)的協議。依這個不成文的協議,日本不再「出口」勞工,但仍準許技術人員及「照片新娘」的移民。

由於日本農民的成功, 1913年5月19日,加州州長強生(Hiram Johnson)簽署了「外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限制非公民人士的擁有土地。這是因為第一代的日本移民不能成為美國公民。原因是基於1790年的國籍法(Nationality Act),只有「自由白人」(Free Whites)才能歸化成公民。當時有一名從小就由日本來美國,成長受教育並工作於美國公司的小澤孝雄(Takao Ozawa),為了爭取入籍,在日美人團體的援助下,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1922年11月13日的宣判(Ozawa v. United States)維持了第一代日裔移民不能入籍的決定。這種歧視直到1952年(McCarran-Walter Act)才取消。但即使在這種限制下,到1920年,日美人在加州已掌控了四十五萬英畝(acres)的土地,及百分之十的農作物產值。

從1880年到1924年間,約有兩百萬南歐與東歐的人(大部分為天主教徒)移民來美國,同時期也約有兩百萬猶太人移民美國。為了限制歐洲移民,美國名意傾向於設定國家來源處的配額。但那時加州來的參議員強生 (Hiram Johnson,簽「外籍土地法」的前加州州長) 則要藉此機會限制所有的日本移民。1924年的移民法案(the Johnson-Reed Act),在美國總統喀爾文‧柯立芝(John Calvin Coolidge Jr., 7/4/1872-1/5/1933)的簽署後成為法律。這個排亞法案的通過也使日本駐美大使埴原正直與美國駐日大使伍德 (Cyrus E. Woods)   都辭職以表示抗議。

到1920年代底,1930年代初,一半的日美人都是有公民身分的二世。他們於1929年成立了日美公民協會(Japanese American Citizens League,日系アメリカ人市民同盟),爭取日美人的權益。即使在種族歧視及種種限制下, 1930年代的一世日美人(在夏威夷與加州),於經濟上已成穩定情況,而在社會組織及其運作上也都有所成就。

李堅

通令第一號 —-日本帝國佔領地及領土的處置

太平洋戰爭的結束是來的相當唐突的。

1945年5月8日,德國投降,歐戰正式結束。英美俄三巨頭決定繼續他們於1945年2月4日到11日,在雅爾達會議中對戰情及戰後局勢的討論。1945年7月17日到8月2日的波茨坦會議就在這種背景下展開。在波茨坦會議前,美國的原子彈試爆已經成功。與會的杜魯門總統也告知史達林此事。有些史家推測杜魯門總統告知史達林美國有原子彈一事,可能是要增加談判的籌碼。歐戰雖然已經結束,但三巨頭不能確定太平洋戰爭還會持續多久。當時的訊息是可能還要持續幾個月的時間。

原先參與曼哈頓計劃(Manhattan Project)製造原子彈的歐美科學家,尤其是歐洲來的科學家,他們的動機是要擊敗納粹德國。他們可能沒想到最後是使用於日本的廣島(8月6日)與長崎(8月9日)。兩顆原子彈後,日本帝國於8月15日投降。日本的投降使盟軍的戰局出現一個接收期的真空。蘇聯方才向日宣戰,英國的蒙巴頓將軍尚未登陸馬來亞,而蔣介石的軍隊尚未,也無能進軍中國的東部與北部。大部分的亞洲領土仍掌握在日本帝國的手中。投下原子彈後及日本投降前,美國有關處理戰事的軍政人員(State-War-Navy Coordinating Committee 和Joint Staff Planners)於8月10日晚上及8月11日,在剛落成不久的五角大廈裡討論戰後的處置及接收問題。8月11日早上,他們完成了「通令第一號」(General Order No. 1),對日本帝國佔領地的接受事項做了個指示。1945年8月17日(美國時間8月16日),通令第一號發送給日本帝國政府,指示日本帝國政府對佔領區及領土的處置原則及交接辦法。

通令第一號的大要是:日軍在中國(不包括滿州),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的印支半島(中南半島,主要是北越)由國民黨的蔣介石代表接受。滿州國,北韓(三十八度以北),與南庫頁島由蘇聯接收。日本本土,南韓,菲律賓,及一些太平洋群島由麥克阿瑟與海軍上將尼密茲(Chester W. Nimitz, 2/24/1885-2/20/1966)共同接收。印支半島十六度以南及東南亞的全部,包括緬甸、泰國、馬來亞、及印尼,由英國的蒙巴頓將軍接收。底下我們就來看一些國家的交接前狀況及其後續發展。

 

菲律賓

菲律賓於1896年就開始進行對西班牙殖民政權的反抗。1897年12月,菲律賓的革命軍與西班牙簽了停戰協議。領導者阿基諾多(Emilio Aguinaldo, 3/22/1869-2/6/1964)跑到香港。在1898年的美西戰爭中,阿基那多搭乘美國的軍艦USS McCulloch號, 協助美國攻打菲律賓。在1898年5月1日的馬尼拉海戰中,美國擊敗了西班牙。6月12日,阿基那多宣讀菲律賓獨立宣言。但菲律賓的獨立沒有受到美國與西班牙的承認。在1898年的美西巴黎和約中,菲律賓被以二千萬美元的代價「賣」給了美國。菲律賓與美國也因而進行了長達三年的菲美戰爭(Philippine-American War),直到阿基那多被美國逮捕為止。在美國的殖民過程中,菲律賓人獲得了局部的自治。威爾遜總統於1916年允諾菲律賓最終將會得到獨立。

1941年7月,麥克阿瑟就已準備應付日本的可能攻打菲律賓。珍珠港事變(1941年12月7日)後的十小時,日本攻打菲律賓。1945年1月9日,日本攻下了馬尼拉。麥克阿瑟之失去菲律賓被認為是近代戰略史上的一大失敗,這也是麥克阿瑟逃到澳洲後說:我挺過來了,我將會回去(I came through and I shall return)的背景。

日本佔據菲律賓後馬上重組政府,允諾菲律賓人會給予獨立。大部分的菲律賓精英(包括阿基諾多)都與日本合作。1943年10月,在日本統治下的菲律賓宣布獨立。當美國反攻菲律賓後,美國與在菲律賓的日軍打到9月2日那天—-日本在東京灣的密蘇里號上簽下投降協定後,日本才投降.

1946年7月4日,美國的獨立紀念日,美國允準菲律賓獨立。直到1961年,菲律賓才改訂6月12日為他們的獨立紀念日。

馬來西亞與新加坡

當今的馬來西亞與新加坡於十八世紀時便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為了開發金礦、錫礦、橡膠,認為馬來人不夠勤勞的英國殖民政府,大量引進了華人與印度工人。馬來人的民族主義雖於十九世紀末就有聲息,但不成氣候。主要原因之一是幾乎一半的人口不是華人就是印度人,他們不以馬來亞為家。這種現象直到二次大戰前後才有重大的改變。二次大戰後,英國政府在決定交出政權的過程中,馬來人的民族主義扮演了一個相當有影響力的角色。

二次大戰爆發前夕,在馬來亞的英國殖民政府可說沒有什麼準備,也因而在1942年2月就投降了。日軍佔領期間,華人被視為是敵方,而馬來人則受到「栽培」,而也多少配合日本的佔領軍。期間馬來人的民族主義也得到滋長。全是華人的馬共則成為抵抗日軍的主力。1944年,英國開始規劃馬來亞聯邦事宜,最終的目標是獨立。1945年9月15日,日軍在檳城簽下投降書。而英國也開始協調及整頓馬來亞的緊張族群關係,與及政治意識形態的爭執。為了對抗馬共的馬來亞緊急令(Malayan Emergency)也維持了12年(1948-1960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邦就已由英國協中取得獨立,由東姑拉曼(Tunku Abdul Rahman,2/8/1903-12/6/1990)當首任總理。但由於華人的公民地位問題,汶萊,北婆羅州及沙勞越的歸屬問題,使得馬來亞的立國一波三折。1955年取得自主權的新加坡的李光耀,於1959年向東姑拉曼提出馬來西亞架構的建議。1961年東姑拉曼同意馬來西亞的構想。而在與英國政府交涉後,最後於1963年9月16日宣布馬來西亞的成立:包括馬來半島,沙勞越, 北婆羅州與新加坡。但由於新加坡是華人為主的社會,新加坡的加入馬來西亞「稀釋」了馬來人的比率。以1957年的調查來看,馬來人人口占55%,華人35%,印度人10%。若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則華人人口會提升至40%。也因此東姑拉曼於馬來西亞成立不到兩年的時間便要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新加坡因而於1965年8月9日宣布獨立。

印尼

在荷蘭統治時期的1927年7月4日,蘇卡諾(Sukarno, 6/6/1901-6/21/1970)就與同志組織團體爭取獨立。他也因而遭受到荷蘭殖民政府的監禁與放逐。但他在法庭上發表的一系列名為「印尼指控」(Indonesia Accuses) 的演講,卻使他聲名大噪而成為全國英雄。1942年2月,日軍輕而易舉的攻下印尼。攻下印尼後,日本釋放了被荷蘭政府囚禁的印尼民族主義者。早就有蘇卡諾檔案的日軍將領今村均(6/28/1886-10/4/1968)與蘇卡諾會面,對他禮遇有加。今村均要蘇卡諾及其民族主義份子與日本政府合作,支援戰事計劃。蘇卡諾以宣揚印尼民族主義作為交換條件。1945年4月,美軍攻入菲律賓後,日本允許由印尼各族群組成的議會(BPUPKI)的成立。在幾次會議後,蘇卡諾提出結合印尼人的五個原則(pancasila):民族主義,國際主義,民主,社會公義,信仰上帝。當時的日本首相小磯國昭(3/22/1880-11/31/1950)允諾日本會給印尼獨立,但沒提時間表。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兩天後的8月17日,蘇卡諾宣布印尼的獨立。1945年9月底,英軍開始抵達雅加達,而於10月進占了各主要城市。此時荷軍也在英軍的保護下回到印尼。印荷雙方因而開始對打起來。急於撤退的英國於1946年容許了大量荷蘭軍隊的進入印尼。在荷軍一再進逼的過程中,蘇卡諾的共和軍也面對共產黨的武裝起義。共產黨的武裝起義於1948年被共和軍擊敗,但共和軍也因而受到削弱。但此時國際壓力不利荷蘭,而美國也對印尼的共和軍不靠外力卻能擊退共產黨一事印象良深。美國因而逼迫荷蘭停止戰事,否則要取消美國對荷蘭的馬歇爾計劃的援助。在這種背景下, 1949年12月27日,在海牙的印荷圓桌會議上,荷蘭的茱利安娜女王(Queen Juliana)正式把印尼的主權交給印尼。

越南

1940年6月,納粹德國攻下法國。同時,一小隊日本先遣軍也進入中南半島。九月,日軍大舉進入越南,但容許法國的維奇政權(Vichy Government)繼續做一般的行政工作。法國的維奇政權一直維持到戰爭末期。1945年3月9日,日軍取消維奇政權,並將法國人關入監獄中。

日軍侵入中南半島後也激發了胡志明的越盟對日軍及法國殖民政權的抵抗。越盟也受到美國CIA的前身OSS (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 的資助。本來就不喜歡法國人的羅斯福總統,對法國的敗於德國及後來日軍的進入越南,而以越南為基地攻打東南亞其他歐美殖民地的現象頗為不滿。羅斯福認為法國是個頹廢的國家,不應重返中南半島。但繼任的杜魯門總統則改變了這個看法,同意法國重返中南半島。

在戰事失利下, 1945年3月,日本邀請越南的末代皇帝保大(阮福晪,10/22/1913-8/1/1997)宣布越南的獨立,而成為大東亞共榮圈的一員,是個傀儡政權。

日本投降後,通令第一號以北緯16度為界。北越由蔣介石的軍隊代表接收,南越則由英國接收。1945年8月,胡志明發動攻勢,佔領了大部分的北越。1945年9月2日,胡志明以美國獨立宣言為底稿宣布越南的獨立。他也去信杜魯門總統,要求美國依循大西洋憲章的精神承認越南的獨立,但都沒有收到回覆。1945年9月12日,法軍也在英軍的掩䕶下開始登陸南越。此時的越南成為法軍、國民黨軍、及越盟三大勢力角逐的天下。

1945年9月,蔣介石派雲南軍閥盧漢去接收北越。盧漢一行二十萬,衣衫破爛也沒什麼裝備的「軍隊」,也有人帶領全家大小,一夥人開始接收北越。要吃最好的,住最好的,到處姦殺掠奪並大搞黑市交易。越盟早期的基地設於中國與北越的邊境地帶,被國民黨關過的胡志明深諳中國人的習性。九月中旬,他下令越盟游擊隊到鄉間勸募黃金,而製成一個純黃金的鴉片煙管送給盧漢,希望盧漢手下留情。而在同時,不信任中國的法國也積極與國民黨協商,以法國放棄上海租借地來換取國民黨的撤離北越。對越盟,法國提議給越南更大的自主權,但要越南納入法蘭西聯邦(French Union),法國仍將擁有越南的主權。在這種協議下,1946年3月6日,越盟、中國、與法國簽下了「六三協定」。胡志明等國民黨軍離開越南後隨即毁約與法國打了起來。對這個六三協定的簽訂,胡志明說:上次中國人來一呆就是一千年。法國人是外國人,很弱,殖民時代已成過去。白人在亞洲已是歷史。但如果中國人留下來則他們永遠不會離開。我寧願多聞法國屎五年也不要一輩子吃中國屎。

1954年,越盟於奠邊府打敗法國。那一役可說跌破了觀察家的眼鏡。成立於1941年的越盟之能於短期內成功固源於越南人的民族意識,但在現代軍事的了解與應用上則要歸功於日軍。戰後有不少日本人留在越南。戰爭結束前,估計在北越就有五萬名日軍與平民。1946年,三萬兩千人被遣回日本,三千人逃到海南島,尚有一萬五千人留在北越。許多留下來的有些是因為與當地人結婚或有關聯而不願回去,有些是逃避盟軍的戰犯調查,有些則羞於回去一個戰敗的國家而寧願留於越南成為浪人,也有一些技術人員是被迫留下來的。1946年6月,越盟在廣義省成立軍校,由日軍訓練出四百多位越南人。許多都成為後來與法國及美國作戰的將軍。越軍的主要領導人武元甲(8/25/1911-10/4/2013)據傳就有一千五百名極端仇視白人的日本人在他摩下。據估計,越盟收容有約五千名的前日本軍(Goscha, Christopher E. : “Belated Asian Allies: The Technical and Military Contributions of Japanese Deserters to the Viet Minh (1945-1950)”)。這也成為越盟能夠極速發展擴大而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韓國

甲午戰爭前,朝鮮王朝已存在有六百多年了。在日治時期,獨立的呼聲也此起彼落。1919年3月1日,韓國發生全國反日示威的「三一運動」。隔月的4月13日,「大韓民國臨時政府」於上海成立,李承晚(4/18/1875-7/19/1965)為首任主席。這個臨時政府與國民黨的關係良深,後來也隨國民黨搬到重慶。李承晚於1904-1910及1912-1945年間大都在美國。先是讀書,後來也從事臨時政府的外交工作。他說服羅斯福總統及國務院去承認臨時政府,而也與CIA的前身OSS (Offices of Strategic Services) 有所合作。另一方面,左翼的金日成 (4/15/1912-7/8/1994) 也在東北參與中共對抗日本的活動。1940年,他與同夥越過黑龍江到蘇聯,並接受俄共的訓練。

1945年8月,太平洋戰爭已近尾聲。日本在韓國的最後一個總督阿部信行𨘋集一些韓國要人討論政權的交接事宜,領導人是一個左傾的呂運亨。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擔憂蘇聯會進占整個朝鮮半島的美國,於8月10日匆匆忙忙的依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地圖將韓國劃分為兩部分。北緯38度以北由蘇聯占領,38度以南由美國佔領。蘇聯不加思索就同意這個協議。那時候美國不知道北緯38度是日俄戰爭前,日本與俄國秘密協商的勢力劃分範圍。

1945年9月7日,麥克阿瑟將軍命令約翰‧赫局將軍 (Lieutenant General John R. Hodge) 處理韓國事物。9月8日,赫局將軍由仁川登陸。在美國居住多年,極端反共,也娶美國太太的李承晚便成為當時最顯著的政治人物。上台後的他用軍力對抗左翼的反對人物。在那幾年間,介於三萬到十萬人因而喪生。呂運亨也於1947年7月19日遭到暗殺。

在美軍登入仁川前後,蘇聯軍隊也進入北韓抵達平壤。蘇聯也發現一些爭取獨立的團體的存在,而也在運作中。蘇聯也開始安排韓國共產黨黨員進入政府的要職。由於1943年12月1日發表的開羅宣言中,三盟國的決議是「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獨立」(…..in due course Korea shall become free and independent),所以當時也沒有馬上辦理主權移交的事實。1945年12月的莫斯科會議中,同盟國決定蘇聯、美國、英國、與中華民國會托管韓國到韓國獨立為止,以五年為限。 1946年2月,金日成開始掌權。3月,他實施土地改革,迫使40萬北韓人(大都是地主及過去與日本政府合作的人) 逃到南韓。聯合國於1947年11月24日通過議案,主張選舉,但蘇聯反對。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南韓於1948年 5月10日舉行選舉。8月15日,大韓民國正式成立。9月9日,金日成宣布朝鮮人民共和國的成立。1950年6月25日北韓侵入南韓,爆發了韓戰。1953年7月27日,雙方簽訂停戰協議。

就只有台灣沒有獨立

從十六世紀就開始向外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大英帝國,曾一度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帝國。二次大戰的結束也可說是大英帝國的結束。隨之而起的是美國這個超級強權的產生。而在這個轉接期中,我們多少可以看出英國的老練與新手美國的生疏表現。

在為安撫並鼓勵蔣介石而召開的開羅會議(11/23/1943-11/26/1943)中,親華的羅斯福總統為了鼓勵蔣介石的抗日,提出了美蘇英中四個世界警察的構想,將中華民國視為四強之一(美英蘇中)。知道中國的積弊及沈痾的邱吉爾認為這種看法是一種錯覺(illusory),天真(naive),而也很可笑(whimsical)。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這是宋美齡與蔣介石在對美外交上的一大突破。開羅會議雖然只是個新聞公報,而非條約,但它卻給國民黨於戰後有很大的權利。通令第一號給國民黨佔領台灣,北越,及在中國的日本佔領區(長城以內,除卻滿州)的佔領權。

但通令第一號遺漏了當時也在日軍佔領下的香港。最後美國決議由英國接收。通令第一號也沒考慮到千島列島(Kuril Islands)。美國本要進站千島列島,但蘇聯馬上抗議。蘇聯提出在雅爾達會議中,美國已同意千島列島由蘇聯佔領。這個日本所稱為「北方四島」的版圖之爭也成為日後日俄關係正常化的絆腳石。

在此我們也可以看出,佔領與主權並沒有關聯。美國佔領日本,但美國並不擁有日本的主權。蘇聯佔領東北與北韓,但蘇聯也不具有東北與北韓的主權。美國也不擁有佔領地南韓及琉球的主權。英國被派佔領東南亞的許多國家,但也都沒擁有該地的主權。國民黨佔領北越,但也沒擁有北越的主權。開羅宣言中提及「…..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歸返中華民國」,而通令第一號也派蔣介石佔領台灣。開羅宣言也因而成為國民黨認為他擁有台灣主權的法理基礎。

1951年9月8日,在舊金山所簽訂的「對日和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中,參與簽署的國家共有四十八個,但不包括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美國本有意要將台灣的主權和平的做轉移,但遭到其他同盟國及許多國家的反對,所以台灣的主權仍是未決(Problem of Formosa. CQ  RESEARCHER, Feb. 16, 1955)。1952年 4月28日,中華民國與日本也在台北簽了中日和平條約。內容大致依循舊金山對日和約的內容,也沒觸及台灣的主權。1955年,參與擬定對日合約的前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也表示日本只放棄台灣的主權,美國不能說台灣的處置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再回到佔領與主權的關聯。戰後東亞及東南亞國家在盟軍佔領下紛紛獨立了,台灣卻是個例外。這個例外也不很奇怪。台灣雖然於日治時期有少數的獨立呼聲,而台共也於1928年在上海提出台灣民族獨立,建設台灣共和國的綱領。但總的來說,日治時期的台灣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獨立運動可言。相對之下,那時的韓國及東南亞殖民地諸國都已有或大或小,或強或弱的民族主義及獨立運動。其後來的達成獨立也是很自然的。

當時的台灣雖然沒有普遍的台灣民族意識及獨立運動,有的卻是瀰漫的祖國情懷,也因而會去歡迎國民黨的佔領台灣。而這個也不是很奇怪的。當年英國帝國的殖民地、屬地、或領土,也都有很強的宗主國情懷。當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英國政府要她的五個自治領地(dominions)提供兵力幫忙作戰。這五個自治領地: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南非、與紐芬蘭(Newfoundland,  1948與加拿大合併後成為加拿大的一省)等都欣然接受。他們各各都提供兵力很樂意的幫宗主國打戰。但在與英國本土軍隊相處作戰的過程中,他們發現他們與英國人很不一樣,而且英國人也對這些自治領地來的人很不關心。也因此,一次大戰後,這些自治領地人民的民族意識開始高昇,開始強烈的認為自己是加拿大人、紐西蘭人、澳洲人、或南非人,而非英國人。也因為有這種「因了解而分開」的相處經驗, 1931年英國通過了「西敏寺規章」(Statute of Westminster),建立英國協(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不再干預各國內政,尊重各個國家的元首。二次大戰後,削弱的大英帝國更將英國協改名為國協(Commonwealth of Nations)。國協的成員(目前有五十三國)沒有彼此法律上的約束力,只因語言、文化、歷史、民主、人權、與法治制度的類似而結合。

中國人到底沒有英國人的文明與法治素養,這也使懷有祖國幻想的台灣人在1947年的228革命中吃了個大虧,而也導致往後七十年妾身未明的情況,成為東亞及東南亞中唯一尚未獨立的國家。而最近,港獨呼聲甚囂塵上的香港也要加入了獨立建國的行列,使台灣成為唯二而不再是唯一了。而當中國境內的各民族也要爭取獨立建國時,台灣將不再是唯一或唯二,台灣民族的獨立建國運動將會成為這些民族追求獨立建國的典範。

走過日治時期,開羅宣言,通令第一號,二二八事件,及其後而來的白色恐怖,台灣人早已拋棄祖國情懷而孕育出旺盛的台灣民族主義了。接下來的台灣民族獨立建國是一個水到渠成的自然發展,剩下的只是一個導因而已。

李堅

戰爭及陣亡者的記憶之五 火鳳凰的浴火重生 —–許昭榮遺書的解讀

2007年10月19日,高雄市議員王齡嬌提案,而獲高市議會通過,將許昭榮所致力推動的「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改名為「八二三戰役紀念公園」。許昭榮為此極力奔走反對但不果。2008年3月22日的總統大選,國民黨的馬蕭配大勝民進黨的謝蘇配。在5月13日的台灣歷代戰歿英靈慰靈祭上,許昭榮說:「今天對我來說,是我最後的一次慰靈祭」。5月20日政權交接日,許昭榮在他致力催生,但屢受各方冷落與反對的「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內自焚而死。

許昭榮在他的遺書中寫道:我依據自己的意志,以死抗議台灣執政者長期對歷代「軍人軍屬台籍老兵」之精神虐待如下:1. 國不像國,政府不像政府;議會亂舞,司法亂彈;自由民主脫線;愚兵愚兵一世人!2. 現行「退輔」制度,不公不平,偏袒「老芋仔」,剝削「蕃薯囝」。應重新制定「台灣役男服兵役之義務及權利」,不要把台籍老兵當「軍奴」或「乞食」。3. 陳水扁、謝長廷執政八年,漠視「台灣歷代戰歿英靈」,不但未給予「歷史定位」,而且未曾舉辦國家級的追思或法會弔祭。漠視約四萬位台灣先靈已經在海外流浪60年,竟然還要讓渠等繼續再流落異域,情何以堪!?4. 阿扁總統及行政院長連署頒發給政治受難者的「回覆名譽證書」,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555號解釋:「武職人員之資格,不在回復之列….」,足見政府是重文輕武,莫此為甚!5. 本人甘願死守台灣唯一的「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直到催生國立「台灣歷代戰歿英靈紀念碑」為止。      2008年5月20日。

長期爭取台灣民族獨立及台籍老兵權益的許昭榮,在他2002年11月13日的「我的遺囑」中寫道:「人生之真諦,活的要有意義,死的要有尊嚴,吾視死如歸」,又說「骨灰請拋東部海中,讓吾遊說四海神祗,佑吾子孫、好友,保吾家鄉、國土」。在「我最後的願望」中他也說「唯獨將己燒盡,不再銹壞是唯一的終結路」。

許昭榮的遺書可說將台灣政治的根本問題扼要的提出來:國不像國,政府不像政府。而對台灣的退輔制度他也頗有怨言。退輔制度之偏袒老芋仔,剝削蕃薯仔,說來也不奇怪。退輔會到底不過是沿循國民黨的民族壓迫政策而已。但最令許昭榮痛心的不外是「自己人」民進黨的表現了。在他於自焚前的2008年5月2日,在一篇題為「民進黨的悲哀」的《自由時報》投書中,許昭榮寫道:「民進黨以『台灣民主、獨立建國』為宗旨創黨,起步即踏上由不計其數『民主先賢』及『獨立先烈』以心身、血汗及其某囝的淚水混凝鋪成的『建國便道』,沿途吸收台灣意識志士,加上上蒼與英靈的庇佑,好不容易於2000年取得政權。詎知,阿扁政團上台執政即得意忘形,傲慢自大,不但未以『台灣之子』代表台灣人民,『感謝天地、告慰先靈』,更未虛心照顧基層百姓,並且漠視『台灣歷代戰歿海外英靈』之悲情及其歷史定位,甚至僅僅八年,即把台灣民族推上絕滅的邊緣!」。

對於當時高市議會,高雄市八二三炮戰團體,及一些政府機關之強迫將「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改名為「八二三戰役紀念公園」一事,固然顯露出這些團體鵲巢鳩佔的行事風格,但更暴露出這些團體的缺乏對戰歿軍人的基本尊敬。

國與國固然有交戰,而交戰國的軍人也互相殘殺。但即使是敵國的軍人,軍人一般都對戰死者有相當的尊敬。當法國的凱旋門落成後,戰勝回國的法國軍都會行軍香榭麗舍大道穿過凱旋門耀武揚威一番。但自從一次大戰後,凱旋門下埋有無名軍人後,法軍就不再穿過凱旋門,而只繞過凱旋門,以表示對陣亡軍人的尊敬。卽連納粹在攻下法國後的巴黎凱旋遊行中,希特勒也不穿過凱旋門,遵守這個不成文的規定。而在冷戰中,蘇聯出事的潛艇也不少。其中K-129潛艇於1974年失事後,蘇聯查不到潛艇的落難地。但美國於離夏威夷不遠處的公海中查獲這艘已破損的潛艇。在秘密打撈成功後,發現有六具俄軍的屍體。這些不幸死亡的俄軍都受到美方軍事規格的隆重海葬。

許昭榮自焚前,將四張陣亡台籍老兵的相片放在「台灣無名戰士紀念碑」上,這說明了一個更深一層的意義—-袍澤之情。重文輕武的漢文化不太能夠描述這個袍澤之情的意義。英文稱之為同志情感(comradeship),德文稱之為kameradschaft。二次大戰中德軍一同作戰到死的現象使不少人研究這個現象。在共同面對敵人,共同作戰中,軍人不以個體為單位而以群體為單位。他們互相掩護,也常常大家冒險犯難去援救一位受難的戰友,而也常犠牲了自己的性命去援救戰友。好朋友與夫妻都只是個體與個體的結合,雖然感情濃厚與深愛,但他(她)們的聯結力(bond)都沒有經過戰爭的袍澤之情來得強。那種連結力是一生一世的,而不似夫妻與朋友之可能離散。

許昭榮的自焚固然令人惋惜。但他的自焚也如鄭南榕的自焚般,會有如火鳳凰般的浴火重生而催生一個新社會。鄭南榕的自焚加速了台灣民族自由民主獨立的腳步。許昭榮的自焚也將會催生大家對台灣歷代戰歿英靈的悼念與祭祀,也會改變重文輕武的傳統。

李堅

戰爭及陣亡者的記憶之二 招魂,慰靈與感念 —–戰爭紀念碑,神社,忠烈祠

軍人的存在為的是保衛一個國家或群體,其服務一般都受到社會的肯定。而在現代,軍人大都是由平民社會徵召而來做短期的服役。也因此,軍人的陣亡都會影響到社會的各個層面而引發人們的追思與悼念。在追悼方面,一般都採取紀念日,紀念碑及祠堂的方式行之。

美國的內戰(1861-1865)死傷慘重。陣亡人數說法不一,但一般估計是在六十二萬人與七十萬人之間。內戰的原因與心結至今都尚存於美國的南北對抗中。但在追悼陣亡將士上,南北是沒有分別的。內戰後不久,家人、親友與鄕親於每年五月都會到陣亡軍人墓上獻花。一般稱為裝飾日(Decoration Day),而日期也因地而異。19世紀末期,有人開始用國殤日(Memorial Day)這個名稱。直到1967年,美國國會才統一日期(五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並定名為國殤日。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人類史上的一個大浩劫。許多國家加入戰爭,而死傷人數也相當驚人。估計有一千七百萬人死亡,兩千萬人受傷。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參戰各國也都將停戰日那天(十一月十一日)定為紀念日,各國各有不同的名稱。在美國,它是退伍軍人節(Veterans Day),在一般的英協國家,它叫追悼日(Remembrance Day),但在國協的澳洲與紐西蘭則稱之為Anzac Day,由澳紐兵團(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Army Corp)之名的簡稱而來。

在紀念碑的設立上,可說各國都有。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慘烈,許多重要的戰爭及陣亡軍人紀念碑也都於此間建立。印度新德里的印度門(India Gate),加拿大渥太華的國家級戰爭紀念碑(National War Memorial),澳洲墨爾本的悼念聖堂(Shrine of Remembrance),及密蘇里州堪薩斯市的自由紀念碑 (Liberty Memorial)….,等等,都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建立。自由紀念碑於2004年由美國國會決議通過定為國家級的紀念碑,而於2006年重新整修對外開放。但在美國,一個國家級的紀念碑都應該位於首都華府。而目前,第一次世界大戰國家級紀念碑的建立雖然有聯邦政府提供土地(波興公園,Pershing Park),但設計的審核及最後的興建則仍在籌劃之中。

在二次大戰的紀念碑上,美國最早出現的可能是1954年完成,位處阿靈頓國家公墓 (Arlington National Cemetery) 後門出口處的海軍陸戰隊戰爭紀念碑 (Marine Corps War Memorial, 或稱硫磺島紀念碑Iwo Jima Memorial),以在硫磺島上插上美國國旗的六名戰士為藍本。但在美國所有的戰爭紀念碑中,最成功的應該是1982年完工的越戰退伍軍人紀念碑(Vietnam Veterans Memorial)。也可能是越戰紀念碑的成功,加以韓戰在美國一般都被人視之為被遺忘的戰爭。在韓戰退伍軍人及家屬的爭取下,美國國會也於1986年通過後建立,而於1995年7月27日韓戰停戰日(1953年7月27日)呈現給美國大眾。韓戰紀念碑以19名軍人的雕像為主。而二次大戰退伍軍人也爭取到了二次大戰國家級紀念碑(National World War II Memorial)的建立, 2004年4月29日開放,而於5月29日呈現給美國人民。二次大戰紀念碑以56個面板(代表各州及屬地)及對稱的勝利拱門為代表。

美國的戰爭紀念碑一般設計以追悼及感念為主,不太具有宗教味。澳洲的悼念館則因位於墓園,又有永恆的火焰(Eternal Flame),加以用名(聖堂,shrine ),則多少帶有宗教的味道。但要說有宗教味道,漢文化的忠烈祠及日本的靖國神社,宗教味則相當明顯。

東京的靖國神社是明治天皇下令興建的。原本名字叫東京招魂社,意在為日本帝國陣亡的犧牲者慰靈。1877年薩摩藩叛變平定後, 6959名陣亡人士皆入祠招魂社。1879年,東京招魂社改名為靖國神社。名字源於《春秋左傳》中的一詞「吾以靖國也」。靖國神社內目前祭奉有2,466,532名死者。不只軍人,也包括有後勤人員及工人。不只日本人,也包含有台灣人與韓國人。

舊金山和約(1951)簽訂後,日本政府開始考慮給被盟軍判定為戰犯的人及家屬退休金及撫恤金。 1970年,靖國神社通過決議准許被判為戰犯的人入祠,但主祭司(宮司)筑波藤磨沒有執行。1978年三月,繼任的宮司三好長慶決定讓14名被判為甲級戰犯的死者入祠,也因而引起反彈。而從1975年後,日本的天皇也不再到靖國神社祭拜。

台灣在清朝時也存有一些因為幫清廷平定動亂的昭忠祠,忠烈祠,及義民廟等。日本領台後於台灣各處建立神社。國民黨來台後將各處的神社改為忠烈祠。位於台北圓山的則為1969年改建完成的國民革命忠烈祠。目前沒遭受到破壞而尚存原貌的可能只剩下桃園神社與通霄神社。

國民黨下的忠烈祠本來都只祭祀軍人而已。1999年修正的「忠烈祠祀辦法」則容許因公殉職的警察,消防人員,義消及公務人員也都得以入祠。原來的「國民革命忠烈祠入祀辦法」則於2001年12月5日廢止。但當今忠烈祠內所祭祀的主要人士,都是那些在中國內亂內戰及中日戰爭中所陣亡的人士,與台灣無關。但也有少數日治初期抗日的一些人士,聊以點綴。

當西班牙的征服者(Conquistador)於16世紀征服墨西哥後,原住民阿芝特克人(Aztec)的聖殿都遭催毀,在原址則建立了征服者的宗教聖殿—-天主堂。國民黨的忠烈祠之取代日本神社只不過依循這種歷史模式罷了。在這種轉變中,台灣民族仍是沒有聲音的一群人,沒有自己記憶的民族。

李堅

自由民主與民族獨立 —-鄭南榕紀念館參觀後記

2016年1月21日,藉著回台投票之便,順道到台北市民權東路的自由巷造訪憑弔鄭南榕紀念館。今年的選舉勝負可說於選前大致底定,所以沒有往年來得那麼熱絡。在1月21日那個寒冷而潮濕的冬天早上,鄭南榕紀念館也顯得平靜。除了辦公人員外,只有一個年輕人坐在電視機前觀看有關鄭南榕事件的紀錄片。對於當時尚未誕生或年幼的年輕世代而言,可能很難想像昨日那個世代的努力與犧牲。昨日世代的努力,同當今年輕世代的努力一樣,都是為了有一個美好的明天。而今天努力的基礎是建立在昨日世代的努力之上的。

那一個動盪的年代

1979年 12月10日的高雄人權日事件,是國民黨要重新建立極權統治所起動的一系列鎮壓事件的開始,但也引起人民不斷的抗爭。高雄事件的審判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而許多辯護律師如陳水扁,呂傳勝,蘇貞昌,謝長廷,及江鵬堅等也都走上政治的道路。接著國民黨主導下發生的林義雄家滅門慘案,陳文成事件,江南案,及另一邊民間反抗運動所推動的二二八事件平反運動,組黨與解嚴等事件,及鄭南榕自焚事件,也都將雙方對抗的層次一再的提高。在這些事件中,林義雄家的滅門血案固然令人看清國民黨的邪惡本質, 但鄭南榕自焚事件可說是重要的分水嶺。鄭南榕的自焚不是因為悲觀與絕望的自殺行為,而是信心與堅持原則及信念的結局。那是一個抗爭層次提升的結晶,及對反對運動方向的掌握。鄭南榕固然主張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但自由也不是鄭南榕唯一爭取而為之犧牲的信念。整個事件有其更深一層的意義。

1989年4月7日

鄭南榕讀過成功大學、輔仁大學、台灣大學,主修哲學。高雄事件及林宅血案發生後,他也為當時的一些黨外雜誌撰稿。在當時黨外雜誌一再遭受國民黨勒令停刊的時期,鄭南榕立誓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以辦雜誌的方式挑戰當時的政治禁忌。為了應付雜誌的可能一再遭受停刊的處分,他在辦雜誌之前就申請了十八張雜誌執照。1984年3月12日,鄭南榕開始推出《自由時代周刊》系列雜誌,一再向當權者及一些政治禁忌提出挑戰。鄭南榕是個行動哲學家,除了辦雜誌外,他也參與主張解除戒嚴的抗議活動,發起二二八真相平反運動,公開主張台灣獨立,並因於1987年11月9日的第二屆民進黨全國大會上,發送陳隆志的《台灣獨立的展望》一書遭朱高正制止後,向朱高正說「我要為台灣人摑你一耳光」而摑朱高正的耳光。

1988年 12月10日的國際人權日當天,鄭南榕在第254期的《自由時代周刊》上刊登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而被控犯內亂罪。1989年1月21日收到高檢署「鄭南榕涉嫌叛亂」法院傳票的鄭南榕表示,將會行使抵抗權,不會出庭應訊。1989年1月27日出庭日,沒有出庭的鄭南榕公開表示:「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也從那一天開始,鄭南榕自囚於雜誌社的總編輯室,而計劃在警方強制攻堅後採取自焚。儘管國民黨官方已知鄭南榕可能採取激烈的抗爭手段,首席檢察官陳涵仍決議強制拘提,而由負責檢察官陳耀能於4月4日簽發拘補票。4月7日早上,台北市中山分局局長王郡及刑事組組長侯友宜領軍兩百人參與強制拘提。在遣開家人及雜誌社工作人員的混亂中,鄭南榕反鎖於編輯室內引火自焚。

1989年5月19日,在鄭南榕的入殮和告別式中,當出殯隊伍行進到凱達格蘭大道時,身上披著「身為台灣人,死為台灣魂」的詹益樺於總統府前引火自焚。

不自由,毋寧死

鄭南榕辦的是《自由時代周刊》系列雜誌,要爭取的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這難免令人認為他是為爭取言論自由而死。但自由有那麼重要嗎?自由與人類社會演變的關係如何呢?

寫《逃避自由》(Escape from Freedom)一書的弗洛姆 (Erich Fromm, 3/23/1902-3/18/1980) 認為,人類社會到二十世紀後才將自由視為重要的議題。弗洛姆所著重的是人類心理的分析與社會演化及宗教改革的關係。而在探討納粹的崛起時,弗洛姆多少將其歸咎於逃避自由的權威性格使然。自由也許重要,但在一個威權體制下,許多人是反對自由,逃避自由,而支持威權體制的。

以《群眾運動》(The True Believer)一書聞名的賀佛爾(Eric Hoffer, 7/25/1902-5/21/1983)對社會有許多敏銳的觀察。對於自由,他說:「當社會有真正自由時,爭取平等是大部分人的意願。當社會有真正平等時,爭取自由是少數人的意願」(Where freedom is real, equality is the passion of the masses. Where equality is real, freedom is the passion of a small minority)。他也說「除非一個人有自創的才能,自由只是個腦人的負擔」(Unless a man has talents to make something of himself, freedom is an irksome burden)。

對於強調自由,爭取自由的人來說,曾兩任維吉尼亞州州長的巴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 5/29/1736-6/6/1799)在1775年的一場激情演說最令人振奮。在那場演說中,亨利說「不自由,毋寜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亨利並沒有因為捍衛自由而死,但鄭南榕做到了。但爭取自由真的是鄭南榕自焚的動力嗎?

動力是民族主義

在巴特里克‧亨利的年代,英國不是沒有自由的。被剝削的美國十三州殖民地則沒享有與英國同樣的自由。爭取獨立建國的美國人所要爭取的不只是一個自由的社會而已,更要一個獨立的國家。這是一個民族國家建國的動力。當時亨利領導美國人對英國的抗稅運動,主張獨立,要建立共和。在1775年3月20日的第二次維吉尼亞州大會 (Virginia Convention) 上,為了建立民兵以防衛英軍攻擊維吉尼亞州,亨利發表了一篇動人的演說而提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名言。亨利要的是爭取美國人被剝奪的自由,要組織民兵以抵抗英軍,要建立獨立的美國。那是美國獨立戰爭前夕的一場重要演說。追根究底,那是一場為爭取美國獨立所發表的演說,自由只是一個面相而已。

鄭南榕固然要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他也發起228真相平反運動,突顯二二八之為戰後台灣獨立運動的起點。在那台獨還是個禁忌的年代, 1987年4月16日在台北金華國中的演講中,鄭南榕除了要求解除戒嚴外,還公開提到:「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而最後促使國民黨對他要採取強制拘提的是《台灣新憲法草案》的公布。鄭南榕固然被人尊稱為「言論自由殉道者」,更多人尊稱他為「台灣建國烈士」,「台灣獨立建國之父」。「台灣建國烈士」之名深為得體。因為追根究底,台灣民族主義是鄭南榕自焚的動力。

一個魔咒的解除

鄭南榕自焚後,台灣的改革腳步加速了。台灣固然於1987年7月15日宣布解嚴,但許多行事作風卻仍如同戒嚴時期一般。雖然已解嚴,但鄭南榕自焚之發生於解嚴後的1989年4月7日即為一例。1989年年底,開辦了五年八個月,共出版302期的《自由時代周刊》停刊了。《自由時代周刊》的停刊代表了鄭南榕原先開辦雜誌的目標已達成了。台灣已走向全面的言論自由時期。

再下來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廢除,國會的全面改選,刑法一百條的廢除,及全面開放廣播頻率與有線電視也都一再見證了這自焚事件後的骨牌效應。

而更重要或具象徵意義的是,後藤新平魔咒的解除。當後藤新平發現台灣人有三項弱點可以好好利用以利統治後,後藤訂立了他的治台三策:一,台灣人怕死,可以用高壓統治;二,台灣人愛錢,可以用小利誘惑;三,台灣人重面子,可以用虛名籠絡。鄭南榕的自焚可說將後藤新平的魔咒也予以燒毀掉了。

言論自由日,自由巷

鄭南榕自焚後十八年的2007年,民進黨內開始有人提議將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 2012年台南市市長賴清德首先宣布,4月7日為台南市的言論自由日。隔年的2013年,高雄市,宜蘭縣,雲林縣,嘉義縣及屏東縣也跟進,而訂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2014年1月17日,有意角逐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在參觀鄭南榕基金會後,有感而提出他的競選口號:「改變台灣,從首都開始;改變文化,從台北開始」。2015年12月10日,已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宣布每年的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

鄭南榕基金會於2012年推動將鄭南榕自焚處的巷弄定為自由巷。台北市議會經由跨黨派連署提案後通過。2012年8月21日,鄭南榕遺孀葉菊蘭與當時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共同主持自由巷的揭幕儀式。

但自由民主的改革從來就不是一條平順的道路。鄭南榕自焚後當時,國民黨的媒體及趙少康之流就都已開始提出譴責。當2013年11月,成大學生通過「南榕廣場」的命名後。這個透過學生民主的決議竟然遭到校方的否決。更有成大歷史系教授王文霞將鄭南榕的自焚比為「伊斯蘭自殺炸彈客」。所幸民主的腳步是只有繼續往前走的。本來一直拒絕陳文成廣場命名的台大,於2015年3月21日經由台大校務會議,通過了2014年6月台大研究生協會的提案,將陳文成的陳屍地點命名為「陳文成事件紀念廣場」。

死後才誕生

許多思想前進的人是於死後才被人發現的,或是說他們作品的重要性才慢慢地被發現。梵谷於生前才賣出一張畫,而且是經由他藝術經紀商的弟弟賣出的。尼釆的一些作品及馬基維利的《君王論》也都是在死後才出版的。我們相信鄭南榕自焚的意義及其影響也會慢慢地被討論及釐清。

走過80年代前那一段歲月的人會體會到,國民黨當年是顯得穩如泰山,堅不可攻。當年的許多反對人士顯得悲觀無奈,看不到台灣有自由民主的一天。在反對運動一再前撲後繼下,鄭南榕的攻堅及誓死抵抗扭轉了整個反對運動的前景。可能也因為是這種堅決反抗的意志及台灣反對運動的成功,有不少中國及港澳來的觀光客會到鄭南榕記念館憑弔參觀。對走過那一段時日的人而言,國民黨如今的垮台讓我們體會到人民的意願及意志是無法要阻擋的。國民黨會倒,共產黨也會倒!

李堅

轉型正義與台灣之四 要自由、民主、公義,更要民族獨立 —-從反動勢力對轉型正義的反彈說起

1945年對台灣及全世界來說都是一個決定性的一年,二次大戰的結束導致政治版塊的大幅變動。1949年對中國及台灣都是驟變的一年,中國國民黨敗於中國共產黨而將中央政府遷移到台灣。中國國民黨從此失去統治中國的權利,而且遭到被中國共產黨消滅的危險。另一方面,為了捍衛台灣免於被中國併吞,而欲建立台灣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台獨運動,也開始於島內外展開。在對抗中國併吞這一個目標上,國民黨與台獨理應是一致對外的。但實際上可不是如此。國民黨從未放棄打壓台獨。為什麼?

有人會用馬克思的「意識落後於存在」這一説法來形容國民黨。意思是說國民黨不了解它已是台灣社會的一分子這個事實,而仍執著於它過去在中國那時的中國意識。但確切的答案應該是特權問題。國民黨要掌控它在民族,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的特權。

國民黨人最早對台獨運動的詆譭是說台獨就是要「趕阿山下海」。指控台獨人士要將「阿山」(外省人)趕下海底。雖說沒證據顯示有那個台獨團體曾作此呼籲或論述。有的卻是60年代一個在美國出刊的國民黨刊物曾為文曰,國民黨的錯誤在於來台時沒有將台灣人屠殺殆盡,有如美國之屠殺印地安人一般。如果當初將台灣人屠殺殆盡,則他們就不會於後來面對台獨的「禍難」。但我們知道美國雖與印地安人有戰爭,其屠殺也沒阿根廷所做那般來的徹底。

在黨外運動興起後,國民黨海內外的宣傳機構對民主運動的汙衊演變為「三合一敵人」:台獨,黨外與「共匪」都是同路人。國民黨要的就是將民主運動與台獨運動人士描繪成挑起民族仇恨的人。但,是誰在挑起民族仇恨呢?這一路的宣傳與指控不就在於維護那一虛妄的「中華民族主義」,以打壓新興的台灣民族而製造民族仇恨嗎?

台灣解嚴民主化及政黨輪替後,國民黨的本質顯然沒有什麼改變。當轉型正義的觀念被提出而開始推動後,反對的聲浪也此起彼落。國民黨的人當然不要轉型,也不要正義。在民主化下,享有特權的國民黨自然會失去特權,而這是他們所不願面對的。而一些奇談怪論也開始出現了。

2007年5月7日,在一篇名為「轉型正義與去中國化」一文中,國民黨的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劉新圓寫道:「以轉型正義之名行清算之實。….它(轉型正義)與中國共產黨的『清算』頗為類似。….民進黨執政以來,其去中國化、去蔣化、追討黨產等行為,看起來比較像是共產黨的清算而不是實踐轉型正義」。 2007年2月25日,在一篇「吳乃德沒說清楚的問題」的一文中,中研院的陳宜中寫道:「二二八事件的本質.….是在日本殖民戰爭,大東亞戰爭,二次世界大戰,國共內戰的戰爭脈絡下,發生於台灣人民身上的歷史悲劇。..….二二八,哪裡是炒作族群仇恨的民進黨所宣傳的族群殺戮? ..…白色恐怖的大真相是什麼?不就是『反共政權』對赤色份子及其同路人,..…所遂行的大規模虐殺與政治迫害,..…但這涉及美國所扮演的關鍵角色。五十年代的美國,是麥卡錫主義肆虐的白色恐怖時代,而老蔣政權不過是『美帝在東亞』的傀儡之一」。

前一文站在反共恐共的立場,後一文站在親共反美的立場。反共也好,親共也好,其反對台灣民族追求一個自由民主獨立國家的立場都是一致的。

反動勢力是永遠會存在的。二次大戰後,盟軍要在德國進行除納粹化(denazification)。依目前德國的刑法(Strafgesetzbuch),納粹所用的旗幟,標幟,制服,口號,與舉手敬禮的方式都是違法而被禁止公開顯示及使用的。但德國也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言論與結社自由也是被容許的。  1964年開始,極右的德國人開始組成政黨。 這群人目前聚集在被視為新納粹(neo-Nazi)的國家民主黨(National Democratic Party, NPD)下,而約占德國選民人數的百分之五。

台灣的去蔣化與去中國化與德國的去納粹化沒有兩樣。納粹代表一個專政獨裁與種族主義的政體。蔣介石是一個獨裁者,而國民黨在台灣所實施的一向是民族壓迫的政策。在走向台灣獨立的道路上,「中國」這個觀念與認同是一個絆腳石,自然要予以祛除。所以去蔣化與去中國化是台灣民族在建立一個自由民主獨立國家的過程中所必須經過的。

由反動勢力的反撲,我們可以了解到,建立一個自由、民主、公義、和諧的社會固然是轉型正義的目標。但台灣的轉型正義還有一個特色:我們要滅絕「中華民族」在台灣所製造的一個民族壓迫與民族仇恨的社會,建立一個族群共和的台灣民族獨立國家。

處罰加害者,賠償受害者,建立紀念館及真相委員會等,都只是針對過去已發生過的事,屬消極的層面。在積極方面,轉型正義應該要著重在情治單位與體制上的改革,並要積極進行除垢。因為李登輝及陳水扁執政時期,沒法或無能積極的進行體制改革與除垢,也才會有2008年國民黨復辟後所產生的一切亂象。 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後 ,沒有不徹底進行體制改革與除垢的理由。否則只有持續那政壇亂象與繼續演出那只有第三世界水準的司法制度。  (系列完)

轉型正義與台灣之一 一波又一波的民主化浪潮 ——轉型正義在民主化中的機制

1943年11月28日到1943年12月1日召開的德黑蘭會議是二次大戰中三巨頭的首次會面。這場在蘇聯大使館召開的會議的主要目的是,史達林要確認美國及英國會對德國開闢第二戰場—-日後的諾曼第登陸。也討論對日作戰,及戰後的一些處置。 11月29日,史達林會宴羅斯福、邱吉爾及一些要員,也包括了一個晚到的艾略特‧羅斯福(Elliott Roosevelt, 9/23/1910-10/27/1990)。艾略特‧羅斯福是羅斯福總統的兒子,官拜美國空軍准將(brigadier general)。
在宴會進行到酒酣耳熟之際,史達林不斷調侃邱吉爾而邱吉爾也不以為意。但在此時史達林說,納粹的軍力靠的是五萬名高級軍官及技術人員。戰後若我們將這五萬名人員全部處死,則德國的軍力及國力將會被徹底消滅掉。不悅的邱吉爾說,英國議會絕不會同意這種做法。我寧願在此遭受槍決而死也不會同意這種有損英國國格的做法。邱吉爾的憤怒不是沒有理由的。史達林於1940年曾下令屠殺一萬五千名波蘭軍官。他說此話不能完全當成是笑話。
此時,羅斯福總統出來打圓場而半開玩笑的說:不要屠殺沙五萬名,只要槍擊四萬九千名就好。羅斯福總統意在將史達林的說法當成玩笑處理。接下來,羅斯福的兒子艾略特‧羅斯福站起來而致詞說,他相信美國軍隊會同意史達林的作法。聽到這個,邱吉爾憤而離席到隔壁房間。史達林與蘇聯的外交部長馬洛托夫(Vyacheslav Molotov, 2/25/1890-11/8/1986)跑過來與邱吉爾說,他只是開玩笑而已。但邱吉爾覺得史達林意在試探他並挑戰他的極限度。(參見邱吉爾的回憶錄:The Hinge of Fate)
如何處置納粹(或侵略國)。不只於交戰中有所論戰,即使在戰後也有所爭議。納粹德國投降後,美國的強硬派認為要對納粹予以全部消滅,並摧毀德國的工業。但當時的戰事部長( Secretary of War,後來的國防部長)史汀生(Henry Stimson)則認為要依法律程序對戰犯做審判,以符合美國的法律程序正義,及凸顯處罰意在於預防而非報復的精神。紐倫堡大審(Nuremberg Tribunal, 1945-1949)及1946年在東京召開的遠東軍事大審(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也就在這種背景下產生。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是古訓。而當時的納粹高階領導者赫爾曼‧戈林(Hermann Göring, 1/12/1893-10/15/1946)也於審判中說:勝利者永遠做審判者的角色,而敗者恆被指控。戈林後來被紐倫堡大審處以絞刑,但在服刑前食氰化物自殺而死。「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也許沒錯,但也有學者指出,相信戰犯會寧願選在英美有法治的國家接受審判,也不願在納粹德國與日本軍國主義下的法庭受審。
紐倫堡大審及東京大審不只建立了如何處置戰犯的先例,也成為後來轉型正義觀念的原始藍本。但由於紐倫堡大審及東京大審都是由以美國為主的同盟國啟動的,也多少是戰勝國對戰敗國的審判,這多少難以逃避予人那種成王敗寇的「勝利者的正義」(victors’ justice)的印象。但在進入七十年代後,轉型正義大都發生在國內,而非國際,但時而有國際組織(如位於海牙的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的參與。
希臘在1968到1973年間是由政變奪權的軍政府掌政的。但這個軍政府因為支持1973年賽普魯斯(Cyprus)的政變失敗,因而失去人民的支持而倒台。臨時政府及臨時議會成立後也通過新憲法而於1975年6月11日生效。新成立的民主政府也將過去的軍政府人員交付司法審判。希臘軍政府因賽普魯斯島倒台,無獨有偶,阿根廷的軍政府也因福克島而倒台。1976年到1983年間,阿根廷處於軍人專政下。在經濟惡化下,阿根廷的軍政府挑起了與英國控制下的福克島(Falk Islands,阿根廷人稱之為Islas Malvinas)的作戰。戰敗後,阿根廷的軍政府也因而倒台。上任的民主政府也於1983年開始,將過去的軍人專政下所進行的被稱為「褻戰」(Dirty War)的暴行送交司法覆判。阿根廷的轉型正義還引進了一個新的觀念與作法—-真相委員會(truth commission)。真相委員會也於後來運用到智利與薩爾瓦多。但最引人注目的是南非於1995年成立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這個委員會所暴露的以前種族隔離政策下的暴行頗令世人驚悚。
世界聞名的美國政治學者山姆‧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 4/18/1927-12/24/2008)於1991年出版了《第三波:二十世紀末的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一書。他認為第一波民主化浪潮是十九世紀初,第二波是二次大戰後,第三波則由七十年代開始。可預見的是隨著民主化的浪潮,新成立的民主政體也將面臨如何處置舊政體的問題。轉型正義也將成為這個過渡時期如何轉型的一個重要機制。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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