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巴的獨立與分治之四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的印度 ——穆斯林聯盟的成立,甘地的回國

在大英帝國統治下的印度,大英帝國固然有慢慢地釋放出權限,給印度人參與地方與省級的治理,但在人數上及權責上是有相當的限制的。大英帝國也有他的底線,而權責也不是大英帝國主動釋出的,釋權是抗爭的結果。而許多事件的發生也常常是統治者所沒意料到的。

1871年,馬右總督(Viceroy Mayo)遭到刺殺。1897年,一名官員也遭刺死。也有名官員在倫敦遭刺殺。多少源於這些原因,當時40%的稅收用於警察與軍隊,只有10%用於福利、衛生醫療、教育、與公共事業。這種情況自然會令一般人民不服。當時民族主義的抗爭最激烈的是三個省份:旁遮普(Punjab),馬哈拉施特拉(Maharashtra)及孟加拉(Bengal)。

1899年上任的科宗總督(Viceroy Lord Curzon)要將人口眾多的孟加拉,依宗教人口劃分成兩省:東孟加拉以伊斯蘭教為主, 西孟加拉以印度教為主。理由說是為了治理上的方便,但印度人卻視此舉為英國人一貫分而治之的手法。印度國大黨強烈反彈。印度國大黨雖然強調他們是個各宗教及各族群都有的世俗(secular)組織,不是以宗教為主的政治團體。但國大黨的強烈反彈卻引起伊斯蘭教徒的疑慮。他們害怕在印度教為主的國大黨領導下,他們的權益不會受到保護。也源於此, 1906年全印穆斯林聯盟(All Indian Muslim League, AIML)成立。穆斯林聯盟與國大黨也在聯合對抗大英帝國,又互相競爭對抗下,最終走上分道揚鑣的道路。

穆斯林是散居印度各地的,最集中的兩個所在是西北方的旁遮普與東邊的孟加拉。這兩個省份也就成為後來分治的焦點。

在孟加拉分割一案引起強烈反彈下,英國也做了些讓步。1909年通過了「印度政府法案」(The Government Act of 1909,也稱為Morley-Minto Reforms),准許少許的上層印度人在地方及省級有投票權及被選舉權。1911年,大英帝國取消了孟加拉的分治,而也宣布首都將由在孟加拉的加爾各答搬到德里。正式遷都為1931年2月13日,改名為新德里。

日後影響獨立運動深遠的金納(Muhammad Ali Jinnah, 12/25/1876-9/11/1948)於1913年加入穆斯林聯盟, 1916年成為領導人,直到他的去世。金納原本也是國大黨的黨員。1916年12月,在他與老尼赫魯(Pandit Motilal Nehru,尼赫魯的父親)的領導下,穆斯林聯盟與國大黨聯合開會並發表合作協議(稱為拉克諾協議Lucknow Pact)。

所以有拉克諾協議多少也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7/28/1914-11/11/1918)的爆發。大戰期間印度為大英帝國提供了一百三十萬名軍人與勞力,是各屬地 (dominions) 中提供人數最多的。印度人一般是支持參戰的。在此期間,大英帝國也加重稅,加速工業化,並宣布縮減人權的緊急法案(1915年3月公布 Defense of India Act)。這些作為都加速了印度人民的民族主義與反抗運動。而戰後回國的印度軍人及軍伕發現,他們在海外作戰時被較平等對待,但回國後又成為二等公民。在這種激盪下,1917年8月,英國政府通過「1919印度政府法案」(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919,也稱為Montagu-Chelmsford Reforms),擴大印度人的參政權,但總督仍得聽倫敦的,倫敦也有否決的權力。這種半調子的改革自然令國大黨相當不滿,但在地方自治及參與上,這個改革卻也相當有成效。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1915年1月9日,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10/2/1869-1/20/1948)回到印度。甘地在南非時就積極從事社會運動,爭取印度人的權益,而被印度人尊稱為聖雄(Mahatma,意為偉大高尚的靈魂)。甘地的回國及參與國大黨,也為印度的爭取自治與獨立注入了一分新血與力量。甘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是支持大英帝國的。不奇怪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改變了國際的權力平衡,改變了英國與印度,也改變了兩者的關係。1917年11月7日的俄國革命衝擊了國際現勢及左派運動。而奧圖曼帝國的倒台也激發了穆斯林的危機意識。這是因為穆斯林視奧圖曼帝國為當時僅存的「哈里發」(Caliphate,意為一個伊斯蘭教領導人(Caliph)所建立的伊斯蘭教國家。目前的ISIS也自稱建立了哈里發)。奧圖曼帝國的倒台激發了當年在印度及阿富汗一帶的哈里發運動(Khilafat Movement)。這個運動固然於一時激起了穆斯林的意識,但最後卻也不了了之。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總督於1919年3月宣布延長戰時的緊急法案(Rowlatt Act)。甘地則於1919年4月6日要求印度在當天做禱告、絶食、與停止工作(稱為Hartal,等於總罷工)。甘地的呼籲引起全國的響應而大都平和,但在旁遮普的阿姆利則(Amritsar)卻引起英軍向平民的開槍,造成379人死亡, 一千多人受傷。阿姆利則的屠殺使大英帝國失去道德的高度與統治的合法性,而也引起下一波的印度獨立運動。

李堅

印巴的獨立與分治之三 大英帝國在印度的建設 —–政治開放下印度國大黨的產生

在大英帝國印度主權(British Raj)下,倫敦的中央政府設立一個印度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 for India),在印度則設立一個總督(Viceroy)。大英帝國直接統治後,大英帝國印度主權不再如當初東印度公司統治時期般的天高皇帝遠,他們要對英國政府直接負責。在加以十九世紀後,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科技發展,也越來越拉短了英國與印度的距離。

十九世紀蒸汽船的出現使航海的速度加快。當時由倫敦經由地中海到埃及,轉換陸路(蘇伊士地峽,Isthmus of Suez),再由紅海出發到當時的印度首都加爾各答(Calcutta,目前改名為Kolkata),只需兩個月的時間。當蘇伊士運河於1869年開通後,倫敦到加爾各答縮短成只要一個月的時間。1870年紅海的海底地纜鋪設完成後,聯絡更方便了。印度的總督對倫敦的指示也得馬上應對。

大英帝國下的印度雖然有所整合,但40%的印度(20-25%的人口)仍在562個地方王公的統治下。英國主權也一直沒有延伸到喀什米爾,而直至目前為止也一直是印巴的爭執所在。因為沙俄在中亞的擴張,早期的外患顧慮是西北方。英俄雙方的緩衝地是阿富汗。而不同總督也對如何處置阿富汗有不同的考量與策略。與北方的邊界考量是西藏。1914年,大英帝國與當時獨立的西藏簽署了西姆拉協議(Simla Accord),建立了麥克馬洪線(McMahon Line)為印藏的邊界。目前的中國不承認這協議,而與印度有邊界上的爭執。

在英國政府直接統治下,一些建設也開始展開。但建設不是全面性而有計劃的,主要都適應殖民政府的需要而推展。那時由於東印度公司的重稅,孟加拉及印度各地時有飢荒。當1877年李頓爵士(Robert Bulwer-Lytton, 1st Earl of Lytton, 11/8/1831-11/24/1891)上任總督時,南印度發生死亡達610萬到1030萬人的飢荒。李頓爵士是相信放任政策、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人,他不但沒有施行救援措施,他所推動的貿易政策更使得災情惡化。李頓也因而丟官。也因那場大飢荒,使英國政府設立飢荒委員會,並訂立「飢荒法規」(Famine Codes)。從1880年代開始,大英帝國開始於印度開築灌溉渠道,而飢荒的發生也不再頻繁。印度不再有飢荒,直至1902年的飢荒,及1943年的孟加拉飢荒。在此附帶一提的是,李頓的一個兒子(Victor Bulwer-Lytton, 2nd Earl of Lytton, 8/9/1876-10/25/1947),是1932年帶頭調查九一八事變真相的李頓調查團(Lytton Commission)的團長。

除了灌溉渠道外,大英帝國也在印度廣築鐵路、道路,開發礦產,廣建農場(plantation)。目前印度的鐵路系統是全印度最大的雇主(一百三十三萬僱員,根據2015-1016的資料),全世界第八大雇主。除此之外,大英帝國也建立了英國訓練的軍隊、警察系統、郵政系統、與有名的公務體系。但可能更重要的是,大英帝國也建立了司法體系,英國式的法律觀念,及公平(fair play)的精神。英文作為教育語言的使用是東印度公司於1835年就規定的,當時遭到印度社會的反感。但逐漸的,英語也成為共通使用的語言。目前印度的憲法仍訂興地語(Hindi)與英語為官方語言。

在現代產業及英國文化的引入後,印度人也開始接受西方教育,也有不少人到英國去求學。到19世紀末年,大英帝國也開始建立各級政府的印度顧問。但在制度上的歧視印度人是很明顯的。例如,在法庭裡,印度法官不能審判歐洲人。而「間斷主義」(Doctrine of Lapse)的使用,更是明目張膽的是一種搶地的手法。英國在印度的統治也常受到英國媒體的批評。1880年上任的瑞朋候爵總督(Viceroy Lord Ripon, George Frederick Samuel Robinson, 1st Marquess of Ripon KG, GCSJ, 10/24/1827-7/9/1909。總督任期6/8/1880-12/31/1884)是至今印度人仍最愛戴的英國總督。瑞朋總督是一個很開明而也很尊重印度人的總督。在他任內他取消了限制言論自由的法案(Vernacular Press Act),以行動取消了間斷法案(將Mysore Kingdom回復給印度王公)。但可能最重要而也最引起英國茶商及農場主人堅決反對的是,他引入了伊爾伯特法案(Ilbert Bill)。在這個法案下,印度法官可以審判歐洲人。但在強烈反彈下,這個法案也做了些修正,要求一半的陪審員得是歐洲人。

在這段期間,一些印度人,尤其是知識分子,也開始有政治上的覺醒。他們於地方與國家級的層次上開始出現一些領導人物。但發展較為深遠的是1885年12月28日在孟買成立的印度國大黨(Indian National Congress)。這個「黨」的成立初始時並沒有鮮明的政治色彩或意識形態。當初是一名蘇格蘭的退休公務員休姆(Allan Octavian Hume, 6/6/1829-7/31/1912)提議成立的。參與成立大會上的是72名由各個地方來的代表。他們大都是西方教育出來的律師、教員、或新聞工作人員。他們是支持大英帝國的,而也常做施政上的建議。這個國大黨也將於日後的印度獨立運動上佔了領導的地位。

1857年的印度叛變是第一次對英國統治的大型叛變,有人稱它為印度的第一次獨立運動。但嚴格說來,獨立並不是主要訴求,而也缺乏現代民族主義的意識。1885年國大黨的成立雖然於初始沒提民族主義,但其聚合與啟蒙運動也將開啟一波又一波,日趨強大的要求自治與獨立運動。

李堅

印巴的獨立與分治之二 大英帝國印度主權的開始 —–東印度公司的撤出與蒙兀兒王朝的結束

東印度公司在1757年6月23日打敗了孟加拉王國(Nawab of Bengal)後,也由蒙兀兒王朝取得了在孟加拉的貢稅權。東印度公司課的稅比蒙兀兒帝國來的重,而也沒有於歉收時轉圜的餘地。也如此,在東印度公司(及後來的大英帝國)統治下,孟加拉的飢荒頻傳。

課重稅的東印度公司要養軍及行政治理人員,而在管理上卻很鬆散及腐敗。雖然財源滾滾但卻經營不良, 時而陷入財政困境。但也因有錢勢,所以能夠向英國政府不時要求紓困,及通過有利東印度公司的法案。1773年,為了解決東印度公司的大量茶葉庫存問題,英國政府通過了茶葉法案(Tea Act),給與東印度公司在北美的茶葉專賣權。結果此舉引起了波士頓的傾茶事件(Boston Tea Party),而開啟了美國的獨立運動。在大英帝國統治時期,倫敦的決策是會影響到各個殖民地及屬地的。

當時的印度雖然是在蒙兀兒帝國的統治下,但整個印度是相當疏離分散,而充滿了大大小小的地主王公(princely states)的。而這些小王公也都是各有矛盾,而充滿利害關係與衝突的。善於分而治之的東印度公司也到處結盟、分化、孤立不合作的、甚而出兵侵略。以孟加拉那場決定性的戰役來看,孟加拉王國主力有三萬名步兵,兩萬名騎兵。東印度公司則只有613名歐洲人, 2100名歐洲建軍方式訓練出來的印度兵(sepoys)。東印度公司有的是歐洲的軍事訓練及較先進的的裝備。而在以小搏大下也善於分化離間對方,使對方缺乏士氣與易於潰散。在一場又一場以小搏大的勝利後,東印度公司取得了更多貢稅的權力,並到處有駐軍與聯盟。這有如當年亦商亦軍的鄭成功,在圍城九月取得熱蘭遮城打敗荷蘭人後,他第一個要的便是荷蘭人的課稅名冊,以養他的大軍。

分而治之是一回事,用賄賂王公的溫水煮青蛙的方式也是很有效的。許多受到賄賂而接受東印度公司駐軍「保護」的王公,也得支付維持駐軍的費用。而當這些王公養不起這些駐軍時,這王國也就落入東印度公司的手中。另外,東印度公司也發明了一個「妙方」。在武力的威脅下,王公同意若他們沒有合法的子嗣時,則王國將落入東印度公司的手中(稱為間斷主義,Doctrine of Lapse)。在這種「同意」下,東印度公司也擴大了他們的領域,而這條款卻也是最引人詬病的。因為傳統上,沒有子嗣的王公都採用認養的方式來延續統治,但如今卻得拱手讓給東印度公司。

東印度公司之能迅速擴大勢力主要還得力於蒙兀兒王朝的衰弱。而在同時,英國也啟動了產業革命。科技的進展與生產力的提高,也使得歐洲列強無法在印度與英國競爭。

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擴展,說明了他們對印度的民情與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所以能利用之。但人在順風時是相當盲目的。重稅及間斷主義的使用固然引起廣大的民怨與王公的不滿,但一般民眾不見得就支持原來的王公,而反對東印度公司的。1857年,東印度公司引進了新槍枝的使用。東印度公司的印度軍人謠傳說所使用的潤滑油是豬油(穆斯林軍人如是說),或牛油(印度教軍人如是說)。這個謠傳團結了東印度公司的印度教與伊斯蘭教軍人而發動叛變。他們屠殺歐洲人(主要是英國人,婦女及小孩皆無法倖免),進軍德里,宣誓效忠被冷凍的蒙兀兒王朝帝王(Bahadur Shah)。

這時的東印度公司有238,000名軍人,其中38,000是歐洲人。在這場叛變中(稱為1857年印度叛變,Indian Rebellion of 1857),參與的印度軍人就全體印度人而言仍屬少數。支持者主要是一些失勢的王公地主。叛變者缺乏組織,也缺乏能夠激發一般印度人民的信念。固然有少數民眾參與叛變,但大多數民眾是抱持旁觀的立場,甚而許多是支持東印度公司的。東印度公司也聯合了許多結盟的王公作戰。英國政府也出兵援助。叛變於1858年平定。

這場叛變是英印關係的轉捩點,也是東印度公司的統治與蒙兀兒王朝的結束。叛變結束後,東印度公司將蒙兀兒王朝的帝王(Bahadur Shah)放逐到緬甸。他的家人及參與者則都被判叛國罪而遭處死。成立三百多年(1555-1857)的蒙兀兒王朝也就此走入歷史。

受到這場叛變的刺激,英國國會也於1858年8月2日通過了「1858年印度政府法案」(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858),取消東印度公司的統治,而由英國政府直接治理印度。大英帝國重組印度的軍隊,改變金融與行政的結構。印度也從此直接在大英帝國的統治下而開始了89年(1858-1947)的「大英帝國印度主權」(British Raj)。

印度被稱為大英帝國的皇冠之珠(Jewel in the Crown)。這個名字其來有自。印度是大英帝國屬下領土最大,人口最多,而物產豐富的屬地。而這段時期(東印度公司的統治及大英帝國直轄下的印度),印度也使大英帝國致富,但卻窮了自己。一個資料顯示,英國人初到印度時,印度的GDP估計為全球的17%,當英國離開印度時,印度的GDP只佔全球的1%不到。

李堅

印巴的獨立與分治之一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產生 —–由貿易,半官方,到收貢稅機構

二次大戰後的世界是一個列強刷新重組,與前殖民地國家紛紛獨立的時期。在非洲,中東,南亞,東北亞,與東南亞,我們都看到新國家的紛紛獨立建國。人口眾多及領土廣大的南亞(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及喜馬拉雅山的一些小國)也於1947年發生了劇變。

1947對台灣人而言,是原本就應爭取獨立但卻不知,而遭慘殺的一年。1947對印度人及巴基斯坦人而言,是獨立的那一年,但卻也是慘痛分治的一年。印度與巴基斯坦的分治經驗,至今仍都烙印在印度人與巴基斯坦人的心中與腦海裏。

在這整個事件發展的樞軸中,我們也得要了解大英帝國的歷史角色。印度是一個古文明國家。印度的文字發展(四千多年前)比英國(九世紀)早了三千多年,領土是英國的20倍大。以1850年的資料來看,英國的人口有1660萬人,印度則有兩億人(英國的12倍大)。在這種大小懸殊之下,英國是如何以小搏大,而有效統治印度將近200年的。

印度在英國人來臨之前並非一個統一的帝國,即使在大英帝國的統治期間,印度也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從1206年開始,印度就面臨一波又一波,由中亞入侵的伊斯蘭教遊牧民族。當英國人到印度時,印度在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 1526-1858)的統治下。全盛時期的蒙兀兒帝國概括了當今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的大部分,與孟加拉。當英國的東印度公司逐漸在印度擴張勢力時,蒙兀兒帝國也同時在衰敗頽落中。而就因果關係而言,東印度公司的擴張是建基在蒙兀兒帝國的衰頽上的。

英國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 EIC, 12/31/1600-6/1/1874)的建立,及一年多後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3/20/1602-12/31/1799),為的都是搶奪香料市場的貿易。早期歐洲的香料貿易由絲路終點的義大利威尼斯城邦把持,而當葡萄牙人發現新航路到南亞及東南亞後,香料的貿易壟斷便落入葡萄牙人的手中。也因新世界的發現,葡萄牙人與西班牙人瓜分全球(Treaty of Tordesillas, 1494),而做互不侵犯井水的殖民地掠奪與貿易。在天主教國家的葡萄牙與西班牙的壟斷下,新教的英國與荷蘭便也投入了激烈的角逐。當時航海勢力不如葡萄牙與西班牙的這兩個新教國家,也在世界各地進行角逐爭奪戰。而在同時,這兩國也都積極的當海盜,搶奪葡萄牙與西班牙的商船。1588年的大海戰中,西班牙的無敵艦隊(Spanish Armada)敗給了以英國為主力的英國與荷蘭的聯軍。這場海戰的決定性勝利建立了英國的海權,而英國也開始到亞洲扣關,建立了東印度公司。

英國商人在當時的蒙兀兒帝國準許下,設立了幾個通商口岸(稱為factories)。歐洲人要香料、茶葉、及陶瓷,但歐洲人卻沒有什麼產品是當時的印度人(或清朝人)要的。這個情況到1612年有了個轉變。當一艘英國商船 (The Red Dragon) 要進入繁忙的蘇拉特港(Surat port)時,遭到幾艘葡萄牙船的阻擋。但這艘英國船卻有能力擊退並驅散所有葡萄牙的船隻。這種火力的表現卻是蒙兀兒帝國要的。他們於是要英國的船艦能於他們每年到麥加朝聖時當他們的護航。而也如此,英國也派大使 (Sir Thomas Roe) 進駐蒙兀兒王朝的宮廷中。得到蒙兀兒王朝依賴信任的英國人也漸漸的擴張他們在印度的勢力。

東印度公司原本是一個英國政府許可的貿易壟斷公司,但這個「公司」卻也同荷蘭的東印度公司一樣是個半官方的組織。東印度公司能夠建軍,並且能夠有佔領地、簽約、統治佔領地、並印製錢幣的權力。而在這個過程中,東印度公司也漸漸的成為英國的一個海外行政治理機構。同時也與荷蘭、葡萄牙、及法國,在印度及世界各地進行搶奪與交戰。在此時期,東印度公司逐漸擴大他們在蒙兀兒帝國下的勢力。1757年6月23日,東印度公司打敗了與法國聯合的孟加拉王國(Nawab of Bengal)。這場勝戰(Battle of Plassey)後東印度公司佔領了富饒的孟加拉,而正式開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統治(1757-1858)。

東印度公司於這段時期的暴利來自於課收孟加拉人民的稅金,而非只靠貿易。錢多了自然走向貪污腐敗的途徑。英國政府也於1813,1833年立法,取消了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壟斷權。但東印度公司在英國國會有很大的遊說能力。雖然因為公司的腐敗及失諸管理而不時發生財政困難,卻也不時向英國政府要求紓困。但東印度公司的員工是有暴利可圖的,回國的官員與僱員也都成為巨富。這看在英國人眼裡自然是羨慕有加,很不是滋味。

英國人固然看東印度公司不是滋味,五味雜陳,但受害的是印度人民。在重稅壓榨下,印度一般人民的生活困苦。而在壓榨、迫害、及文化與宗教的對立下,印度於1858年爆發了反抗東印度公司統治的革命,結束了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統治。

李堅

飢荒與糧食安全之七 中國的糧食安全問題 —–往外購廠購地,搶奪海域

中國雖然地大,但只有1/10是可耕地。可耕地只占全球的7%,但人口卻是全球人口的1/5。再加上水資源只有全球的7%。在水土本已不足下又加上重污染,加以經濟上的改善使人們要求肉食量的增加。這些因素都呈現出一個基本的問題:中國人未來如何果腹?而早在1995年就有美國的一名環保學者布朗(Lester Brown: Who Will Feed China?: Wake-up Call for a Small Planet )提出了警告。

布朗的警告遭到中共的強烈反擊。但我們若以中國的鄰國來看,日本、台灣、與南韓都已是工業化的國家。在二次大戰後的這段急速工業化的過程中,東亞三國都喪失了一大片的可耕地及農業產值,及農業人口的減少。以2016年前後的資料來看,日本的糧食自給率只有39%,南韓為44%,台灣則在30.5%與32.4%之間。美國的糧食自給率是128%,中國是95%(若其統計可信任的話)。台灣在1968年前是個糧食自給自足的國家,中國則在2004年後開始要靠進口糧食來滿足口腹。台灣農委會的糧食自給自足目標是2020年時要達到40%。中國自訂的目標是要維持一億兩千萬公頃的可耕地及95%的穀物自足率。可耕地量的維持於年前已破功。穀類自足率方面,中共已修正了何者為穀類的定義,顯然也已破功。

在難以自足下,中國開始往外發展。

2013年,中國萬洲國際下的雙匯集團,以71億美元的價格買下了全美最大的豬肉廠商史密斯菲爾德(Smithfield Foods)。史密斯菲爾德從養豬場、屠宰場、食品加工、到運輸分配統籌作業,作業占美國豬肉市場的1/4。這個收購案是當時中國在美國的收購案中的最大手筆。更大手筆的收購案是2016年提出的,中國化工集團公司(ChemChina)要以430億美元收購瑞士的種子公司先正達(Syngenta)。這些巨大的收購案都顯示了中國對糧食安全(food security)問題的不安全感。

雙匯之收購史密斯菲爾德案引起不少分析家的討論。有人認為這與美國的養豬科技先進有關。美國有長年產官學界合作下的生物科技研究,豬種良好,養豬技術也進步。美國採用的是大型集中的養豬場 (Concentrated animal feeding operations, CAFOs),87%的美國養豬場有2000頭豬以上。但70%的中國養豬場豬隻少於500頭。也有人認為中國土地取得困難,不易擴張升級故往外擴張。但也有人(裴敏欣)注意到了美國不是個吃豬肉的國家。美國每人每年平均吃59.3磅(27公斤)的豬肉,中國人則吃85.3磅(約39公斤)的豬肉。中國人吃了全世界一半的豬肉。史密斯菲爾德屠宰的豬隻數量只占在中國屠宰豬隻數量的3%。收購史密斯菲爾德不會大幅提升中國豬肉的來源。裴敏欣的結論是,由於中國的嚴重污染,逼使廠商得向外國前進。在美國有的是沒有污染的水源及土壤,這應該是收購的主因 (The real reason behind Shuanghui’s purchase of Smithfield. Fortune, 6/4/2013)。對這種收購案,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也指出是一種靠收購,而非征討的方式來達到殖民的目的。

目前中國擁有美國農地的價值約在16億美元,算很少數。在澳洲的農地中有6%是外國人擁有的,大部分是英美,中國也只占少數。但在2000年到2012年間,全世界開發中國家的耕地增加了314% 。有12個國家(8個在非洲)的耕地增加了50%以上。例如,坦桑尼亞就增加了六百一十萬公頃(82%的增加),(John McArthur and Krista Rasmussen: Where does the world’s food grow? /Brookings)。中國雖然三緘其口,但中國在非洲的擴展及購地是時有所聞的。要滿足口腹顯然是一大考量。本身可耕地少,水資源少,再加上水土都污染嚴重,及農村人口劇減的中國,也只有往外開發。但若本身汚染文化不加以修正改善的話,非洲的大片土地也都將遭到中國的污染。非洲倒底不像先進國家般有明文法規的控制以防範廠商的污染。

先正達旗下的智庫(Frontier Strategy Group)分析了亞洲國家的食物安全情況而計算出「飯碗指數」(Rice Bowel Index, RBI),來顯示各國的糧食安全狀況。飯碗指數依據一般具有共識的分析食物安全的四個層面來計算。這四個層面是:有否程度(availability),可說是產量問題;空間上的可取得性(physical access),可說是距離;經濟上的可取得性(economic access),可說是價格;及使用(utilization)。在實際的計算上則考量了政策與貿易措施,農村分析,環保分析,及市場的情況。先正達2016年的飯碗指數大要是:紐西蘭71,澳洲、日本、台灣66,南韓64,中國57,印度45 。先正達所定的安全閥值在54,中國接近危險值。

要果腹及滿足口慾,中國自然也大量進口食物而造成世界量價市場的波動。2008年我們已看到因麥價的上漲引起許多國家的動亂。布朗已指出,目前全球對糧食的需求已超過供應的能力,這種情況只會持續惡化。而在中國大量進口食品(如果中國未來仍有那個經濟能力的話),往外收購食品廠及土地外,我們不能忽視的是地球海洋資源的耗盡,及中國漁民與漁船的大量往外搜刮。中國對尖閣群島的狂囂及對東海與南中國海的侵略,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基於對糧食的需求。經濟歷史學家奧弗(Avner Offer)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一場鋼鐵與金融的戰爭,也是一場爭取及控制糧食的戰爭(a war of bread and potatoes as well as one of steel and gold)。若中國因糧食問題而動亂不是新鮮事,但中國若因糧食而戰亂則是中國的鄰國在未來要面對的。(系列完)

李堅

飢荒與糧食安全之六 大躍進後的中國糧食狀況 —–人多,水土資源少,嚴重汙染

魯迅在短篇小說集的《吶喊》中有篇「狂人日記」,批判中國封建社會的毒害。魯迅指出中國聖賢書每頁都寫著仁義道德,但字縫裏卻寫著「吃人」兩個字。魯迅隠諭的是「禮教吃人」。但我們幾乎可確定他沒有預料到,在「新中國」的中共政權下會真的有人吃人這個事實。在死亡4500萬人的大躍進中,我們看到了許多人吃人的慘劇。中國近代史上,人民的非自然原因的死亡大都是內戰與國共兩黨的政策使然,而非外侮。中國人大都是被自己中國人打死或害死的,而非外來的勢力打死的。「中國人不打中國人」這句口號,無寧是個呼籲,而非事實。

也可能是大躍進中死亡人數的眾多(約死了全中國7%的人口),及農業技術的落後,當尼克森於1972年2月訪華後,中國馬上向美國購買了13間世界最大,而也最先進的氮肥廠(Vadav Smil: China’s Past, China’s Future)。「民以食為天」顯然在當時是中共的優先考量。但中國有辦法解決自己的糧食安全問題嗎?

中國有全球五分之一(19%-20%)的人口,但只有7%的可耕地及7%的水資源。以世銀2009年的資料來看,中國平均每人可耕地有0.08公頃(hectre)。相對之下,美國平均每人可耕地有0.49公頃,世界的平均每人可耕地是0.2公頃。以每人平均水資源來看,中國是每人每年平均有2079立方公尺。世界的每人每年平均水資源則為6225立方公尺(John Boulter: Food and Water Security China’s Most Significant National Challenge. Strategic Analysis Paper. 2/8/2013)。但據聯合國的估計,中國的水資源會於來年降到每人每年平均1760立方公尺。

目前這種情況只會惡化,不會改善。中國的人口仍在持續增加中,估計到2030年時人口會達到15億人。而在可耕地方面,中國已經在農地的使用上相當開發,沒有什麼成長的空間。不幸的是因為強調工業化,忽略環保,而造成了廣泛的汚染。以官方的數據來看,有1/5的農地遭到重金屬的污染而廢耕。若要清除土地的污染則須花費高達11,000億美元(Rebecca Maclean: Food Security in China. Exploring the sustainability challenges)。可耕地的流失,少數是為了維護生態(Grain for Green),但大部分是工業化及農民外移、都市化的結果。對於全國可耕地的面積,中共中央設定的「紅線」是全國至少要有120百萬公頃。但據美國銀行 (Bank of America) 的評估,2015年有117百萬公頃,到2030年時將降到105百萬公頃。而地方官員的貪腐及與財團掛勾,非法侵占農地做開發使用是常有的事。可耕地的消失會持續一段時間。數據顯示,由1997到2008年間,可耕地以每年一百零三萬公頃的速度消失。

而在中國水資源本已相當有限的情況下,官方所公布的污染資料看來相當不樂觀。官方的資料是20%的水嚴重污染的連碰都不能碰,40%的河流有嚴重污染的問題,2/3的湖泊有污染的問題。有3億的鄉間居民沒有乾淨的水可使用。不只水資源少,污染嚴重,中國的農業技術也有待改進。中國只有45%的農業用水真正使用在作物的灌溉上。在先進國家有75-80%的水都再回收使用,中國農業用水的回收率則只有40%。

由於北方水資源的缺乏及34%的農地都在乾旱地帶,中國進行了工程浩大的南水北調工程。這個估計要將長江及支流的水,每年運送448億立方公尺水到北方的工程,估計要花費600億美元。這個工程的第一階段已經完成,第二階段正在進行中,第三階段則尚在擬議中。有美國一家投資公司(Standard Life Investments’ equity)的分析人員(Rebecca Maclean)到已完成的山東地區去考察。她發現水價的定位(過低)將會影響到持久性的問題。而也有學者指出,長江的水污染已相當嚴重。有鑒於此,整個南水北調的過程中設立有400個水處理廠。但即使如此, 依2010年的水品質分析來看還是不良(poor)的。

40多年前開始與外在世界有接觸的中國,當年可是一窮二白,吃不飽的人很多。但近年來經濟已大有改善。中國的中產階級數目已是世界各國中最多的。以每戶年收入7萬5千到28萬人民幣為基準(11,500美元到43,000美元之間)來定位中國的中產階級的話,目前有兩億兩千五百萬戶屬於中產階級。到2020年時還會再增加5千萬戶(經濟學人,7/9/2016,據 McKinsey顧問公司的研究)。有錢了就想吃好一點,多吃肉。2011年,中國食用了7100萬噸的肉,比美國多了一倍。但在個人消費上,只有美國人的一半。同年,中國生產了1400萬噸的大豆,但得進口7000萬噸的大豆。在中國,有三分之一的穀物是餵食牲畜的。中國人73%的肉食來自豬肉。養豬是要用大量水的。估計生産一磅(約半公斤)的豬肉須用到576加侖(約2300公升)的水。在食肉的量增加下,本已缺乏水資源的中國只有更加缺水而已。

中國地大、物貧、人多、而水土污染嚴重。再加經濟上的改善而使肉食的消費量增加。一個明顯的結論是,中國將無法自給自足。而事實上,從2004年開始,中國已成為一個糧食的入超國家。除進口外,中國也開始往外開拓與投資。在這些往外開拓與投資上,我們都可看到中共中央的決策影子。

李堅

飢荒與糧食安全之五 現代飢荒大都是人為的 —–烏克蘭與中國大躍進的例子

無可否認的是人類饑荒的情形已有改善。目前有所飢荒報告的國家,大都發生在一些動亂頻繁的非洲國家與中東的一些國家。但在20世紀的上半期與中期,歐亞大陸及南亞地塊可是人類史上最慘重的飢荒的發生所在。發生在蘇聯與中國的飢荒大都被有意或無意地「遺忘」了。

饑荒的死亡人數是很難統計的。因為飢荒發生的所在大都是落後國家,在統計上本就不完善。也有許多是發生在獨裁集權體制裡,政府本就有意掩瞞。在一些統計人類近代史上大飢荒的文獻裡,排名及死亡人數固然有異,但卻也都有共識的所在。在前幾名內大都有大英帝國下統治下孟加拉的幾個飢荒,北韓的飢荒(1994-1998),俄國內戰中(1918-1922)的飢荒,蘇聯集體農場下烏克蘭的飢荒(1932-1933),中國北方飢荒(1907)中國西北方飢荒(1937),湖南飢荒(1929),河南飢荒(1943),及大躍進所導致的飢荒(1958-1962)。這些飢荒死亡人數都在數百萬與數千萬之間。據一個研究飢荒的學者(Stephen Devereux: Famin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的報告顯示,在20世紀的35個大饑荒中,共有七千萬人死亡。其中一半以上(三千五百萬),死於毛澤東的大躍進。

據學著阿馬蒂亞‧庫馬爾‧森( Amartya Kumar Sen,11/3/1933–,1998年諾貝爾經濟奬得主)的論述,作物的歉收不一定會導致飢荒。飢荒大都肇因於社會、政治、及經濟體制運作不良的結果。也可以說,飢荒大都是人為的因素而來。這個論述在俄國與中國尤其明顯。俄國內戰中的飢荒,集體農場下的烏克蘭飢荒,及中國的大躍進,都有一個共通處:這些都是共產政權意識形態下的人為產物,是都可以避免的。

在俄國革命後的內戰中,布爾雪維克強制執行共產制度而引起農民的廢耕罷耕下,到處都是飢民。飢荒死亡人數估計在500萬人左右。列寧後來稍做修正,容許短暫的私有制。在史達林統治下,他強制實行農場集體化。受害最深的是被強制徴糧,用糧食外銷來爭取外匯的烏克蘭。烏克蘭的農民被指控為人民階級敵人而遭到清算。這個被稱為「用饑荒來處決」(Holodomor)的人為飢荒,造成約七百萬到一千萬人的死亡。史達林極力掩飾,而一些參觀史達林所設立的烏克蘭的樣板村(Potemkin village)的一些左傾人士,如蕭伯納與倫敦政經學院的創辦人(Sidney and Beatrice Webb),也都為之粉飾。固然有些記者不顧旅遊禁令到烏克蘭做了報導,但自然敵不過這些名士。也敵不過紐約時報的一名1932年普利茲奬的得主(Walter Duranty),之否認烏克蘭有饑荒的報導。最後靠的是流亡在外的烏克蘭人將這個饑荒的記憶傳承下來。直到1991年烏克蘭的獨立,方使這個議題於國內公開化。2006年11月28日,烏克蘭的國會(Verkhovna Rada)通過決議—-認定「用飢荒來處決」是一個滅族的行為。

研究饑荒的學者都同意,人類史上最慘重的飢荒是毛澤東的大躍進。由於中國至今都仍然否認,也不願去面對這個史實(中國官方稱之為三年自然災害)。西方學者只有用人口成長的推算,及其他資料去估計死亡的人數。由早期的兩千三百萬人到至今的四千五百萬人。說是「自然災害」是說不過去的。1990年代的中國發生了史上最嚴重的旱災與水災,但全國的糧食生產總量並沒受到影響,經過調配也沒引起飢荒。大躍進的飢荒顯然是人為的。

毛澤東政策的錯誤(土法練鋼,人民公社),中共官員的阿諛不吭聲,欺下怕上,強行徵糧,和謊報數字,再加上官員自肥及在飢荒中的糧食外銷,都使饑荒一發不可收拾。當年逃難到香港的災民帶出了大飢荒的消息,但都沒受到西方媒體的關注。當時中國的封閉加上極力隱瞞,卻也鋪天蓋地的掩飾了這個人類史上最嚴重飢荒的史實。即使在1997年版的「新大英百科全書」(New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中,其所列的過去兩百年的大災害中,大躍進也沒上榜。倒也可見中國掩蓋史實的能力。

無論在俄國內戰中的飢荒或大躍進中的饑荒,我們都看到了人吃人的慘劇。大躍進的飢荒慘劇事實上比小說或電影都要來的離奇與恐怖。如,父母雙亡的姐姐殺四歲的弟弟而將他吃掉的,村民殺外人而啃食人肉的,全村滅絕的,死人被放在床上被啃食且不埋葬以冒領糧票的,父母殺子女(也不易子而食)而吃之的。當年在新華社任職而深紅的楊繼繩(11/1949–),回憶當年返鄉時看到他皮包骨的父親瀕臨死亡,只以為是他父親個人的失敗,而非全國性的問題與政策錯誤的結果。楊繼繩的四處訪談記敍在中國被禁的《墓碑—1958-1962年中國大飢荒紀實》一書中。

烏克蘭的人為饑荒及中國大躍進的慘劇,不只當年沒受到國際媒體的注意與報導,時至今日也不太受人注意而有如往日如煙般的消失。推動228史實的國際認知的台灣人知道,挖掘真相、公布史實、及求取世界的認知有多困難。但了解事實及公布真相到底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如果沒有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也將難以解除痛苦。

但也不能說當年沒有人報導過大躍進與人民公社的慘劇的。當年的國民黨是大幅報導「大陸同胞啃樹皮,吃草根」的。但不幸的是,當一個土匪指責另一個土匪時,不管有多真實,其信用度也都會被深深打折扣的。

李堅

飢荒與糧食安全之四 從東印度公司到英國統治的印度 —–許多飢荒所顯示的問題

日不落國的大英帝國之建立倒也不是有一個高瞻遠矚的博觀計劃的。大英帝國的建立有一大部分都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的結果,大英帝國的統治印度是一個最佳的代表。(Chris Butler: British Rule in India (c.1600-1947))。

進入17世紀時,原本掌控從亞洲進口香料的葡萄牙開始式微。這期間,荷蘭、英國、及法國也都加入了這個貿易戰的搶奪。1600年,英國商人成立了東印度公司,以印度為中心。荷蘭商人也於1602年建立了東印度公司做貿易的競爭,但建基於印尼。當時的印度在蒙兀兒王朝的統治下。英國商人為了求取貿易,爭取而獲准設立通商口岸。這些通商口岸最後發展成孟買、加爾各答、及馬德拉斯(Madras,目前改名為 Chennai,清奈或欽奈)。

促成大英帝國勢力在印度擴張的是蒙兀兒帝國的衰弱與內亂。在十七世紀下半個世紀,統治蒙兀兒帝國的奧蘭哲帝王(Aurangzeb, 11/3/1618-3/3/1707,統治期間 1658-1707)大舉迫害印度教徒,而造成至今都未停歇的伊斯蘭教與印度教的打鬥。由於印度的動亂,迫使東印度公司必須建立軍隊以保護通商口岸,以防範地方王公及土匪的侵犯。在這種情況下,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勢力逐漸擴大,並掌控了越來越多的領土。但此時法國也加入了印度的角逐。人手不夠的法國以歐洲軍隊的建軍方式訓練當地人成軍作戰(稱為 sepoys),倒也相當有效而漸漸掌控了南印度。有鑒於此,英國東印度公司也開始訓練當地人建立歐洲形式的軍隊,以與法國及印度的一些敵對勢力作戰。在歐洲以英法為首的兩大陣營的七年戰爭(1756-1763)結束後,有海權優勢的大英帝國贏了,也結束了法國在印度的勢力。在七年戰爭中支持法國的蒙兀兒王朝自然也受挫。本來就只是靠聯盟,而非直接統治的蒙兀兒帝國,到18世紀中已名存實亡,而到19世紀中葉正式走入歷史。

十七世紀一直在印度擴張並獲利甚豐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在管理上卻是很鬆散,而且相當腐敗。印度的氣候及疾病也使不適應熱帶氣候的英國人死亡率超高,而許多人也急功近利的能撈就撈,並收賄無數。當時英國的一個貴族平均年收入800英磅,但有個成功的軍官(Robert Clive)因為在印度打勝戰,紅利高達211,500英鎊,外加每年27,000英鎊的薪水。一些想申請到印度「經商從軍」的英國人,有些也行賄高達2000英磅以求錄取。(Chris Butler: British Rule in India (c.1600-1947))。

也因為這種鬆散與腐敗的作風,東印度公司最後也面臨破產而得向英國政府貸款。當債主的英國政府也漸漸的介入印度的事務(1778-1857 )。1857年,由於印度教軍人誤以為步槍所使用的潤滑油是牛油,而回教軍人誤以為是豬油,因而挑起了印度對東印度公司的叛變(Great India Mutiny)。最後平定動亂的英國政府決定解散東印度公司,而由英國設院直接統治(British Raj,1858-1947)。在大英帝國統治下,也只有60%是直接統治,40%是透過聯盟而間接統治的。基礎建設,如鐵路、電話線也都非經過詳細規劃,而是在有危機後才匆匆忙忙開建的。也由於這個鬆散與腐敗的原因,當時英國統治下的印度是最容易發生飢荒的(Jon Wilson: The myth of ‘strong’ British rule in India)。

由於農業技術的落後及缺乏灌溉系統,若再加以雨季(monsoon)不順的話,則農災是很容易發生的。在蒙兀兒王朝統治時期,農民得繳10-25%的貢(tribute)。在英國東印度公司漸漸取代蒙兀兒王朝,而一般農民不知下,貢(英國不稱其為税tax,而延用貢一詞)被提高到50%。在過去農業欠收時,蒙兀兒的統治者會酌量減貢。但英國仍堅持50%的貢稅。也因此在孟加拉一地就於1770,1783, 1866, 1873, 1892, 1897,及最後的1943-1944都發生饑荒(Rakhi Chakraborty: The Bengal Famine: How the British engineered the worse genocide in human history for profit)。

飢荒發生的原因還多少源於作物的變化。為了增加外銷市場及利潤,英國鼓勵經濟作物的栽培,而不是米糧蔬菜的耕種。經濟作物如藍靛藍染(indigo dye),茶葉,及鴉片等。1770年的飢荒估計死了1000萬人。最近一次的1943年由於是二次大戰中,緬甸在日本的佔領下,切斷了孟加拉與緬甸的貿易,使飢荒惡化。1943-1944年的孟加拉飢荒死亡人數估計在二百萬到七百萬之間。一向視印度人為草芥,而認為印度人咎由自取的邱吉爾(他說:I hate Indians. They are a beastly people with a beastly religion. The famine was their own fault for breeding like rabbits),將原本要救援孟加拉飢民的糧食與醫藥轉送到歐洲戰場。在德里的英國殖民政府向邱吉爾報告飢民的慘狀而向他求援時,邱吉爾回復道:那為什麼甘地還沒死(Then why hasn’t Gandhi died yet?)。

東印度公司,及後來接棒的大英帝國之進軍印度為的是利潤及後來的領域掌控,而做法則是財迷心竅。一開始固然有入境隨俗及平等對待的一派,但後來顯然是歐洲優越主義派占上風。而當後來基督教傳教士也加入印度的「開發」後,更增加了與當地原有宗教的摩擦與對立,及歐洲優越主義的行徑。飢荒反應了這整個只求取獲利,殖民壓榨,缺乏全盤規劃,及視被殖民的印度人如草芥的作風的結果。

李堅

 

 

飢荒與糧食安全之三 穀物法與糧食的自由貿易 —-愛爾蘭飢荒的同步發展

愛爾蘭馬鈴薯飢荒發生於近代歐洲的一個地區(國家),它的影響相當廣泛。每八個愛爾蘭人就有一人死於飢荒,一到兩個人往外移民。再加以它就發生在當時全球首富首強的大英帝國的大門邊,大英帝國為什麼縱容其發展而毫無對策,便也成為史家研究的對象。

首先要考量的是,當時是維多利亞女王年代(1837-1901)的大英帝國,政治上的一般信念是放任政策(Laissez-faire)。這個信念的原則是相信自由經濟,不相信政府的干涉。而也頗符合達爾文發表進化論後,有些哲學家將其推論延伸成「物競天擇,優勝劣敗」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這其實也是今日一般保守派人士的信念。在這種信念下,自然會採取不干涉的態度與做法。

另外一個原因則是宗教與民族及文化上的偏見。信新教而又處於統治壓榨地位的英國人,普遍將被統治而又是信天主教的愛爾蘭人視為有道德上的瑕疵與沉淪。認為是因為這種道德上的瑕疵與沉淪而導致飢荒。說來這是神的旨意(providentialism)。既然是神的旨意,人類的干預自然是一種不道德而邪惡的行為(Jim Donnelly: The Irish Famine)。

但也不能說大英帝國是完全放任不管的。在這段期間,英國也為災民開放糧食救濟(soup-kitchen),每天餵活了3百萬人。但這個不貴而又有效的政策卻只實施了六個月(1847年3月到9月)。大英帝國也為遊民及災民開辦公共工程建設以雇用災民,但也只實施了一個冬天(1846-1847)。

放任不管或見死不救是一回事,但最引人詬病的是在饑荒期間,愛爾蘭仍向英國大量輸出麥與奶油等糧食。這固然源於愛爾蘭的大地主都住在英國,佃租都交由中間人負責,而農產品的一大部分也都外銷英國。有學者指出,即使糧食不外銷英國而留在愛爾蘭的話,糧食也會不夠使用,因為作物的欠收相當的嚴重與廣泛。而事實上,英國政府也為解決飢荒曾短暫的由國外進口糧食,但無濟於事。不管如何,在飢荒中卻向英國輸出糧食一事引起愛爾蘭人的普遍反感,而也多少成為愛爾蘭民族主義的動力。也有學者(Francis A. Boyle, 1996)指控這場飢荒是大英帝國對愛爾蘭人所採取的滅族(genocide)作為。這種說法挑起了愛英關係的敏感神經。支持滅族看法的人雖不多,但無可否認的是這場飢荒對愛爾蘭人仇視英國人的動力相當的大,而多少促成了後來的自治與獨立運動。

但無可否認的是這場飢荒也是一場天災,是黴菌(Phytophthora infestans)所引起的廣大病蟲害。之所以引發廣大的災害是因為當時的愛爾蘭人所種植的馬鈴薯都屬同一品種(Irish Lumper),基因上的類似使感染時全體同時遇害,沒有抵抗的能力。許多現代農業的生產也都採取同一基因的單一作物大量生產的模式,以方便生產及採收。完全沒有考慮到這個歷史的教訓。

生物的多元及單一品種內的多樣性是生物界的自然現象及存活的保證。當愛滋病氾濫時,有學者注意到有少數人(歐洲裔的白人)對愛滋病有免疫力。推測這是因為過去歐洲遭黑死病(plague,同愛滋病的病原一樣都攻擊免疫系統)肆虐的結果。歐洲中古世紀的黑死病感染廣泛,估計有30-60%(七千五百萬到2億人)的歐洲人死於黑死病。由於黑死病的刺激,加速了歐洲人基因上的突變(CCR5-delta 32 mutation)。估計今日的歐洲有10%的人口對愛滋病有免疫力。

人類有趨同排異的傾向,但這常常不是生存繁榮的法則。社會的多元與文化的多樣性,其實也同生物的多元一樣,都是維持一個社會的生機與發展的要件。

與愛爾蘭的大飢荒同時發展而也有關聯的是英國的穀物法(Corn Laws)的廢除。穀物法是英國於1815年通過的,對進口的穀物課以重稅。目的是保護本國的農民以圖利控制國會的地主 (貴族)。反對穀物法的是新興的工業界人士與工人。解決愛爾蘭飢荒也成為反對穀物法的說辭之一。穀物法最終是於1846年被廢除了。廢除穀物法後的大英帝國也積極的走向糧食貿易自由化的方向, 而於後來成為糧食貿易的中心。1841年,英國80%的小麥由自己種植採收。到1900年,這個數目字掉到25% 。1860年, 49%的非洲、亞洲、與拉丁美洲的糧食出口都進入大英帝國。1891年人工冷凍機發明後,肉品的進出口也不再是個問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1914年,英國42%的肉品都靠進口。但在19世紀末期,在印度、中國、韓國、巴西、俄國、衣索比亞、與蘇丹有5000萬人因飢荒而死。政治、經濟、及氣候不良都是原因,但這種糧食進出口的移動不能不說是導致這些地區發生飢荒的主要原因之一(Chris Otter: Feast and Famine: The Global Crisis )。

有人多吃而肥,卻也有人沒得吃而飢,甚至飫死。愛爾蘭在大飢荒時卻還向英國輸出糧食。在大英帝國統治下的印度也遭到了同樣的厄運。穀物的輸出多少影響到了許多地方飢荒的發生。

李堅

飢荒與糧食安全之二 愛爾蘭的馬鈴薯飢荒 —-大量往外移民的開始

美國人口中有3330萬人有愛爾蘭人的祖先,占美國人口的10.5%(2013年的資料)。這還不包括300多萬自稱為蘇格蘭‧愛爾蘭人的後代(Scots-Irish,主要由北愛爾蘭來,大都是新教徒),占美國人口的1%。也就是說,在美國的愛爾蘭人約比愛爾蘭島上的愛爾蘭人(包括愛爾蘭共和國人口476萬人,及北愛爾蘭人人口約180萬人。北愛爾蘭屬英國統治,人口愛英約各半)多出了五倍多。所以有這個現象主要源於19世紀中葉後的大量移民美國。大量移民的主因則是1845-1852年間所發生的大饑荒(Great Famine,愛爾蘭語 Gorta Mór)。美國人一般都稱之為愛爾蘭馬鈴薯飢荒 (Irish Potato Famine)。

馬鈴薯,同蕃茄、玉米一樣都原產於美洲大陸。1520年,馬鈴薯被(Sir Walter Raleigh)引進歐洲。由於種植容易且多產,沒有多久就於歐洲普及開來。在許多地方多少只是作物的一種,但在愛爾蘭卻成為主要作物。這是由於當時的愛爾蘭人所實行的是平均分配土地給兒子,而非只有長子能繼承。土地越分越小的結果變成只能種植單一作物馬鈴薯。而事實上,當時許多愛爾蘭人也只靠馬鈴薯維生。也因為馬鈴薯的引進,使愛爾蘭的人口由1780年的4百萬人增加到1841年的8百萬人。但即使在飢荒前,信奉天主教而又大都是大家庭的愛爾蘭的許多窮人即處於吃不飽的情況。

維京人、法國人、及英國人很早就開始入侵愛爾蘭(主要是東部及北部)。1801年1月,大英帝國正式將愛爾蘭納入版圖(Acts of Union)。在大英帝國的統治下,大地主(貴族)都住在英國,在佃租方面則交由中間人去負責。而中間人也常採取向地主繳納固定額款的方式,然後向佃農大舉剝削以增加利潤。在1845年, 24%的佃農耕地只有0.4到兩公頃(hectare)之間,40%的佃農的耕地只有二到六公頃之多。小耕地,人口多,及高地租的中間商的剝削,使許多愛爾蘭人處於不時挨餓的狀態。平常稍有歉收都會影響到生計,更不用提全面影響到馬鈴薯作物的病災了。到1840年時,有1/3的愛爾蘭人是只靠吃馬鈴薯維生的。而約於1844年登陸的病蟲害,造成了馬鈴薯作物的全面損害及大量的飢民,也造成了愛爾蘭人的大量移民,並進而加速了愛爾蘭的自治運動(Irish Home Rule Movement,1870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間),及最終的獨立。

當1845年的馬鈴薯病蟲害開始發生時,所影響到的是歐洲各地的馬鈴薯作物。雖然歐洲到處都受到影響,但愛爾蘭受害特別深。這是因為許多佃農只靠馬鈴薯維生,再加上愛爾蘭所種植的馬鈴薯幾乎都屬同一品種(Irish Lumper)。因為同一品種的同質性,感染的速度便有如野火般的擴散開來。當時就懷疑是黴菌所引起。目前用DNA及當年所留傳下來的葉子證實,所引起病害的黴菌是Phytophthora infestans。在1845年那年,馬鈴薯欠收1/3,再下去的幾年都欠收3/4。在沒地租可收下,許多中間商將佃農趕出土地。許多人不是餓死就是因病而死。估計有50萬人到150萬人死於這場大饑荒。有超過1百萬人移民他鄉。他們都移往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及後來的美國。移民是艱難而危險的。有些人靠親友借貸,有些人靠已移民他鄉的匯款回來幫忙移民他鄉。由於窮困,所搭的船也都是極端刻難而危險的船隻 (被稱為棺材船,coffin ships),有時有1/3的人死於途中。

美國移民初期及獨立運動中有不少是愛爾蘭裔的,但大都是信新教而也說英文的蘇格蘭‧愛爾蘭人。美國歷任總統中也有不少是愛爾蘭後裔的,但也都是蘇格蘭‧愛爾蘭人。一直到甘迺迪才是第一個真正信天主教的愛爾蘭人的後代。大飢荒前後移民的大都是貧窮的佃農,信天主教的,而也不少是只會講愛爾蘭語 (Gaeilge),或是雙語的。也因此,這些移民到英語社會的愛爾蘭人也都得面對從英國社會所帶過來的對愛爾蘭人的偏見與歧視。他們到處求職,而也常做卑賤及危險的工作,並於一些地方同黑人競爭頭路。而一些雇主也在排斥愛爾蘭人的心態下,在求職廣告上或店門口貼上「愛爾蘭人免談」(No Irish Need Apply)。這類似於五、六十年代的台灣,在族群緊張的情況下,許多台灣人雇主貼上「限省籍」的要求。

目前往外移民仍是愛爾蘭人的思維。美國六十年代移民法通過後,實施了名額制,也多少限制了愛爾蘭人的移民美國名額。80年代時,由於經濟困境,迫使許多年輕有教育的愛爾蘭人非法移民美國。估計名額在10萬到15萬人之間。

在大飢荒後的整個移民過程中,英語漸漸取代愛爾蘭語成為愛爾蘭人的共通語言。也因為愛爾蘭人在南北戰爭中的奮力作戰,多少減輕了美國社會對愛爾蘭人的排擠與歧視。加以後來由東歐及南歐來的新移民,也多少將愛爾蘭人的社會地位往上推升。整個新世界的愛爾蘭移民社會,及愛爾蘭未來的自治與獨立運動,都與這場大飢荒有直接與間接的關聯。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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