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英帝國印度主權(British Raj)下,倫敦的中央政府設立一個印度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 for India),在印度則設立一個總督(Viceroy)。大英帝國直接統治後,大英帝國印度主權不再如當初東印度公司統治時期般的天高皇帝遠,他們要對英國政府直接負責。在加以十九世紀後,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科技發展,也越來越拉短了英國與印度的距離。
十九世紀蒸汽船的出現使航海的速度加快。當時由倫敦經由地中海到埃及,轉換陸路(蘇伊士地峽,Isthmus of Suez),再由紅海出發到當時的印度首都加爾各答(Calcutta,目前改名為Kolkata),只需兩個月的時間。當蘇伊士運河於1869年開通後,倫敦到加爾各答縮短成只要一個月的時間。1870年紅海的海底地纜鋪設完成後,聯絡更方便了。印度的總督對倫敦的指示也得馬上應對。
大英帝國下的印度雖然有所整合,但40%的印度(20-25%的人口)仍在562個地方王公的統治下。英國主權也一直沒有延伸到喀什米爾,而直至目前為止也一直是印巴的爭執所在。因為沙俄在中亞的擴張,早期的外患顧慮是西北方。英俄雙方的緩衝地是阿富汗。而不同總督也對如何處置阿富汗有不同的考量與策略。與北方的邊界考量是西藏。1914年,大英帝國與當時獨立的西藏簽署了西姆拉協議(Simla Accord),建立了麥克馬洪線(McMahon Line)為印藏的邊界。目前的中國不承認這協議,而與印度有邊界上的爭執。
在英國政府直接統治下,一些建設也開始展開。但建設不是全面性而有計劃的,主要都適應殖民政府的需要而推展。那時由於東印度公司的重稅,孟加拉及印度各地時有飢荒。當1877年李頓爵士(Robert Bulwer-Lytton, 1st Earl of Lytton, 11/8/1831-11/24/1891)上任總督時,南印度發生死亡達610萬到1030萬人的飢荒。李頓爵士是相信放任政策、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人,他不但沒有施行救援措施,他所推動的貿易政策更使得災情惡化。李頓也因而丟官。也因那場大飢荒,使英國政府設立飢荒委員會,並訂立「飢荒法規」(Famine Codes)。從1880年代開始,大英帝國開始於印度開築灌溉渠道,而飢荒的發生也不再頻繁。印度不再有飢荒,直至1902年的飢荒,及1943年的孟加拉飢荒。在此附帶一提的是,李頓的一個兒子(Victor Bulwer-Lytton, 2nd Earl of Lytton, 8/9/1876-10/25/1947),是1932年帶頭調查九一八事變真相的李頓調查團(Lytton Commission)的團長。
除了灌溉渠道外,大英帝國也在印度廣築鐵路、道路,開發礦產,廣建農場(plantation)。目前印度的鐵路系統是全印度最大的雇主(一百三十三萬僱員,根據2015-1016的資料),全世界第八大雇主。除此之外,大英帝國也建立了英國訓練的軍隊、警察系統、郵政系統、與有名的公務體系。但可能更重要的是,大英帝國也建立了司法體系,英國式的法律觀念,及公平(fair play)的精神。英文作為教育語言的使用是東印度公司於1835年就規定的,當時遭到印度社會的反感。但逐漸的,英語也成為共通使用的語言。目前印度的憲法仍訂興地語(Hindi)與英語為官方語言。
在現代產業及英國文化的引入後,印度人也開始接受西方教育,也有不少人到英國去求學。到19世紀末年,大英帝國也開始建立各級政府的印度顧問。但在制度上的歧視印度人是很明顯的。例如,在法庭裡,印度法官不能審判歐洲人。而「間斷主義」(Doctrine of Lapse)的使用,更是明目張膽的是一種搶地的手法。英國在印度的統治也常受到英國媒體的批評。1880年上任的瑞朋候爵總督(Viceroy Lord Ripon, George Frederick Samuel Robinson, 1st Marquess of Ripon KG, GCSJ, 10/24/1827-7/9/1909。總督任期6/8/1880-12/31/1884)是至今印度人仍最愛戴的英國總督。瑞朋總督是一個很開明而也很尊重印度人的總督。在他任內他取消了限制言論自由的法案(Vernacular Press Act),以行動取消了間斷法案(將Mysore Kingdom回復給印度王公)。但可能最重要而也最引起英國茶商及農場主人堅決反對的是,他引入了伊爾伯特法案(Ilbert Bill)。在這個法案下,印度法官可以審判歐洲人。但在強烈反彈下,這個法案也做了些修正,要求一半的陪審員得是歐洲人。
在這段期間,一些印度人,尤其是知識分子,也開始有政治上的覺醒。他們於地方與國家級的層次上開始出現一些領導人物。但發展較為深遠的是1885年12月28日在孟買成立的印度國大黨(Indian National Congress)。這個「黨」的成立初始時並沒有鮮明的政治色彩或意識形態。當初是一名蘇格蘭的退休公務員休姆(Allan Octavian Hume, 6/6/1829-7/31/1912)提議成立的。參與成立大會上的是72名由各個地方來的代表。他們大都是西方教育出來的律師、教員、或新聞工作人員。他們是支持大英帝國的,而也常做施政上的建議。這個國大黨也將於日後的印度獨立運動上佔了領導的地位。
1857年的印度叛變是第一次對英國統治的大型叛變,有人稱它為印度的第一次獨立運動。但嚴格說來,獨立並不是主要訴求,而也缺乏現代民族主義的意識。1885年國大黨的成立雖然於初始沒提民族主義,但其聚合與啟蒙運動也將開啟一波又一波,日趨強大的要求自治與獨立運動。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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