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的歷史之四 中國、中華民國、與南韓都沒被邀請 —–當時韓戰與冷戰下的外交幕後

中國並沒有被邀請參加舊金山和會,而自然的在舊金山和約上也沒有中國的簽字。不只中國,連當時宣稱代表全中國而受到美國支持的中華民國也沒有被邀與會。諷刺的是,從1931年的九一八事變後就已開始的中日對峙,到1937年的全面中日戰爭,中國可説是受創最深的,但卻沒有與會議約,這可說不過去。但不邀請中國的背後是美國與英國的角力。

日本是希望中國與會的,不只因為中日戰爭持續最久,也最廣泛。而可能更重要的是日本工商界希望能早日恢復正常關係,以重啓日本戰前在中國的龐大經濟關係與商業利益。但杜勒斯明確的向吉田茂表示,如果邀請中共參加,則國會的共和黨不會核准條約。

英國的工黨政府則早已於1950年1月6日承認中共的中國,很堅持應邀請中國與會。但若邀請中國與會,則在美國國會將會遭到軍方與共和黨,及中國(國民黨)遊說團體的扺制。中國遊說團體(China Lobby)當時已指控杜魯門總統失去中國,不再堅持反共。在美國國內這種壓力下,要邀請中國與會顯然有極大的困難。解決之道最後靠的是杜勒斯的硬壓英國去放棄邀請中國與會的想法。(John Price: A Just Peace? The 1951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PRI, June 2001)

當時的美國仍承認中華民國,但美國也沒邀請中華民國與會。明顯的事實是蘇聯與英國一定不會同意。雖然沒邀請中華民國與會,但杜勒斯在協調中與當時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顧維鈞有所照會,並交換意見。顧維鈞很明確的告知杜勒斯,「中國」要索取日本的賠償。但令杜勒斯震驚的是,顧維鈞還說台灣應歸還給中國,而不是要經由聯合國來解決台灣問題。聽到這項,杜勒斯說,美國於韓戰後派第七艦隊巡迴台灣海峽,是因為美國認為台灣問題是國際問題,而非中國的內戰問題。如果台灣屬於中國,則美國的派出第七艦隊便是干涉中國的內政。顧維鈞改口說,「中國政府」不會改變立場,但不會給美國難堪(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0, Vol. VI)。

在美國的要求與指示下,日本也只得繼續承認中華民國,而於舊金山和約生效的前一日, 1952年4月8日,日本與中華民國在台北簽了中日和平條約(Sino-Japanese Peace Treaty)。中日和平條約的內容大都遵循舊金山和約的內容,如不要求對日賠償,台灣的主權歸屬未定…….等等。這一來,拿不到錢的蔣介石也開始打他的「以德報怨」的道德扁額了。

中國雖然沒有受到邀請與會,但當時的外長周恩來倒提出了許多意見。周恩來同意蘇聯的看法,認為所有與日本交戰的國家都應參與和約的起草(而非由英美為首,其餘國家只提對草約的意見);領土的主權歸屬應有明確界定,如台灣應明確界定為中國的領土,而千島群島應明確界定屬於蘇聯;周也認為戰爭損害的賠償討論不應由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變)開始,之前中國已與日本交戰過一段時間。

被迫承認中華民國而非中國的日本失去了中國龐大的市場。美國於是於1953年4月與日本簽貿易協定,給予日本最惠國待遇。1952年8月,日本也成為國際貨幣基金會的會員。但戰後日本經濟的快速成長及對美國的大量輸出,卻也於七十年代開始產生美日間的摩擦。一向對美國亦步亦趨的日本於尼克森時代嚐到了「尼克森震撼」(Nixon Shock。ニクソン‧ショック):1,尼克森派季辛吉秘密訪華及他要訪華的事,於新聞發布前15分鐘才知會日本。2,尼克森在無預警下取消金本位制,使日圓飆升,大大影響了日本的出口。3,尼克森用1917年的「敵國貿易法案」(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對日本的進口貨加了10%的關稅(George R. Packard: The United States-Japan Security Treaty at 50。 Foreign Affairs, march 1, 2010)。

不只中國與中華民國都沒有與會,南北韓也都沒有與會。那時韓戰正在進行中,不邀請與聯合國軍隊作戰的北韓是可以理解的。美國原本邀請南韓,但最後改變了主意。杜勒斯於1951年7月9日與南韓駐美大使(Yang Yu Chan)會面,告知Yang美國決定不邀請南韓與會。理由是只有與日本交戰的國家才會受邀與會。Yang說大韓民國臨時政府(在中國成立)有向日宣戰,杜勒斯說美國沒有承認過大韓民國臨時政府。這些當然是表面上的解釋。真正的原因推測是杜勒斯不能信任韓國人的極端民族主義。他擔心李承晚會於和會中搗局,公開指控日本帝國主義。當時美國有意要派日本前軍人參與韓戰,但李承晚於1951年1月12日公開說:我向全世界宣布,在驅逐中國人之前我們會先打日本人(Sung-hwa Cheong: The Politics of Anti-Japanese Sentiments in Korea—Japanese-South Korea Relations under American Occupation, 1945-1952)。另一方面,杜勒斯也同意吉田茂對韓國人的看法,指控滯留在日本的80萬韓國人是日本治安及共產黨員滋事的由來。吉田茂也宣布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留在日本的前殖民地人民(其中90%以上是韓國人)將失去日本籍(John Price: A Just Peace? The 1951 San Francisco Peace Treat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PRI, June 2001)。但也有學者指出,在日本的韓國人之失去日本籍與南韓政府宣稱他們是南韓國民有關。

南韓的被排除在外在當時引起支持李承晚政府人員的示威,但沒改變美國的決定。南北韓之被排除在外對大局影響不大,但中國之被排除在外顯然是一大缺口。日本是在美國尼克森訪華之後,才於1972年9月29日,由首相田中角榮於訪華時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日本政府的聯合聲明」才建立外交關係的。聲明中,中國也放棄對日的戰爭賠償。日本與中華民國所簽的「中日和平條約」也同時失效。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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