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的開始與史達林 ——–掌權者與全民的對立關係

在二次大戰期間,為了對抗歐洲的納粹德國與亞洲的日本帝國,美國及大英帝國與蘇聯結盟合作,共同對抗納粹德國與日本帝國。美國誠然於當時早已是一個反共的國度,而當時的大英帝國保守黨總理邱吉爾本身也很反共。但在共同的敵人與目標一致下,三國在三個主要會談及德國戰敗後的一個會議後(德黑蘭會議,開羅會議,雅爾達會議,波茨坦會議),倒也都合作無間。但在二次大戰結束後,美蘇的關係漸趨緊張而最終進入冷戰階段(1947-1991),直到蘇聯的垮台。

那麼,冷戰是如何開始的?為什麼會有冷戰?這也是歷史學家一直在探討的議題。一般分析冷戰產生的原因大約可分成四個學派(Hal Brands, Charles Edel: The Real Origins of the U.S. –China Cold War. Foreign Policy, 06/02/2019 )。

第一派的人將冷戰的原因歸咎於蘇聯。理由在於俄國的擴張傳統與她的企圖掌控歐亞,外加馬列主義的意識形態與史達林的病態多疑與偏執。第二派的學者認為美國的擴張傳統,外加美國對外國強加自由經濟的模式,與堅持門戶開放的政策,才是導致冷戰的主因。在美國的擴張下,蘇聯於東歐的緩衝地帶受到挑戰,轉而反抗,所以才導致冷戰的產生。越戰結束後所產生的第三派的學者則認為,美蘇在戰後成為世界兩大超級強權。雙方在歷史、文化、與政治體系的巨大差別下,也難以避免的會走上競爭與對抗的道路。蘇聯倒台後,在那一陣子的蘇聯內部檔案曾短暫的公開下,有些學者也修正了原來的看法,而一個新的解釋也出現了,而這個新學說也成為目前的新正統(neo-orthodoxy)。根據這個新說法(第四派學說),冷戰產生的主要原因在蘇聯,特別是史達林本人。戰後,史達林的一切行事所為都基於(依優先次序):他本人掌權的安穩;他的政權的安穩;他的國家(蘇聯)的安穩;共產黨的意識形態。也就是說,他個人的重要性勝於一切,他的黨及國家其次,意識形態墊底。

史達林這種視自己為中心而他的掌權勝於一切的想法,也不是他的「專利」。與他約略同期的一些惡名昭彰的血腥獨裁者,如希特勒、佛朗哥、蔣介石、與毛澤東等,都如出一轍。他們都是心狠手辣的在剷除異己後奪取天下的。這種視天下異己為草芥而奪權的人,豈有在拿下政權後突然變成無私的聖人,或者只成為一個想法及道德觀與一般普通人類似的「凡夫俗子」的。

這些血腥的獨裁者固然都是在殺出一條血路後登上「層峯」的,但他們大都也經過一些選舉(希特勒透過大選上台,其他的透過本身政團內的選舉與領導人的産生辦法而出線),及合縱連橫的運作,與無惡不做的手法而登頂的。看起來是血腥毒辣,但也不能說完全(至少在獨裁者上台前)沒有制度可言。在這個意義上看起來,一個獨裁者的產生與一個民主社會的領導者的產生,其差別只在於政治體制的不同,社會文化的演化水平差距,及道德取向的差異。一個民主體制下的政治領導者,他/她受限於領導者產生的體制所限制,民主社會的文化習俗的調教,與社會道德的規範,較不可能有如一個獨裁者我行我素般的行事風格。但那並不代表一個民主體制內的領導者,對本身權力欲加以維護的基本原則會大異於獨裁者。也就是說,即使在一個民主體制內,掌權的領導者的權位之穩定與否,也常常是掌權者所考慮的第一順位的。

人都是有私心的,而人也大都以自我為中心去做一切思考與盤算。這是人類的基本運作模式。而當一個人成為一個掌權者時,權力的掌握常會使那人更加強那種以自我利益為中心的盤算。當然不能說所有的掌權者都同屬一個層級的自我中心主義者,而常常是隨著國家的大小,文化傳統,與民主自由的成熟度而有異的。但即使在立國之初對權力的分配與制衡問題考慮的相當周全的美國,約定成俗的傳統也是會出問題的。首任總統華盛頓只當兩任總統而定下往後的總統只當兩任的傳統。但這個傳統於1940年羅斯福的選上第三任(及後來1944年的選上第四任)後被打破了。美國國會因而於1947年3月24日通過憲法第22條修正案,而於1951年2月27日達到三分之二州的同意而定案,限定總統的兩任任期。羅斯福被公認是一個偉大的總統,但他看來是要繼續「偉大」下去,其他次等總統與次等民主國家的掌權者之私心則更不用說了。

一再說慈悲是他的宗教的達賴喇嘛,強調他只是七十億(全球人口)分之一。他也要大家都做我們只是七十億分之一的思維,如此較能夠有體貼別人及發揮慈悲的動機與「理由」。但達賴喇嘛到底是個修行人,他要大家共同走在這條修行道路上,來共同改善這個世界以達到和諧共處。不幸的是,許多奸商巨賈與掌權者的思考方式是與修行者的法則方向逆道而行的。他們的思考方式不是七十億分之一,而是一大於兩千三百萬(台灣),一大於十四億(中國),或尤有甚者的一大於七十億的。有哪一個參選人不說他(或她)最有能力,最具道德勇氣,而能夠解決社會中的一切問題的。我們知道當然大都事與願違。就一個實際的公民運作而言,選舉只在於選一個較不邪惡的候選人(lesser evil)。因為說起來,要參選的人都有其邪惡性(而就本性而言,人都有邪惡性),我們只是要一個較沒有那麼邪惡的人而已。這其實也是美國的選舉政治中常聽到的一個說法:不在於選賢與能,而只在於選出一個較不邪惡的候選人。

李堅

政治社會運動中的世代差異 ——由同婚議題想起

六十年代的美國是一個社會動盪,百花齊鳴的時日:反戰、女權運動、民權運動、學生運動、嘻皮、迷幻藥LSD、反主流文化的counter culture…等等大行其道。而在這一切天翻地覆的「過渡」時期中,有一句口號卻也特別引人注目:「不要相信30歲以上的人」(Don’t trust anyone over 30)。這一句口號之所以驚悚在於它突顯了,年輕世代對老一代的全盤否定。這句口號雖然突顯了六十年代美國的世代差異,但原意卻也並非完全如此。

在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所爆發的「言論自由運動」(Free Speech Movement,爭取學生在校園的自治與政治活動。1964-1965)引起了全國的關注,媒體也都進入校園採訪。當時學運的領導人之一汪柏格(Jack Weinberg)因頗煩於一名記者的一再追問:誰是幕後的始作俑者。意味共產黨的介入與學生缺乏自主的能力。他於是向這名記者說:我們的運動成員中有一說法:不要相信30歲以上的人(Don’t trust anyone over 30,  unless it’s Jack Weinberg. Berkeley Daily Planet, 4/6/2000)。原意只是要這名煩他的記者知趣離開,但在被媒體引用後卻一炮而紅的成為六十年代的名言。

六十年代的美國是一個代溝(generation gap)嚴重,而世代差異也頗受到討論的年代。經過美國的經濟大恐慌(Great Depression)及二次大戰的那一個年齡層的人,不了解戰後出生的嬰兒潮(Baby boomers)世代在反抗什麼,為什麼這麼不珍惜他們「打拼」所建立起來的社會。尢其是,美國基本上是一個相當以年輕世代為主的社會,年輕人的叛逆多少被視為當然,而也多少受到鼓勵。但對老一代的人而言,六十年代的年輕叛逆顯然是做過了頭。也因而在那時,代溝是一個熱門議題。

代溝的存在於表面上是反應了年齡的不同,但基本問題在於成長的環境不同,及因為社會文化的變遷而造成的不同影響。年紀大的人大多已定型而難以改變,年輕的則在成長中而不斷吸收外來世界變化的影響,也不時的接受同儕的影響而做調適。在一邊定型,一邊不斷轉型而成長的情況下,代溝自然會產生。在一個健康的社會中,這是一個新陳代謝而進步的力量。但在獨裁集權的社會裡,老人專政扼殺了新生力量的成長,也自然的阻礙了社會的進步。台灣由獨裁社會中走出來不過30年,說來也是一個世代了。但威權的遺留仍然存在於成長於那一個世代的人心中。雖然口說自由、民主、獨立,但在行事風格上可有遵守民主的原則,可有尊重別人的意見與自由。而在主張台灣獨立方面,內容又是如何?當年推動獨立,推動自由民主化的那一代,如今都已是30歲的兩倍以上的老人了。完全成長於自由民主體制下的30歲以下的人,能夠與這群世代在政治社會議題上共進嗎?獨立、自由、民主,是一個口號,還是應該要有內容。如果要有內容,那又是什麼內容。

如果只就一個自由民主體制的建構而言,代溝一般較不會存在。因為自由民主體制已是各民主國家所建立起來的共識。如三權分立,選舉的保證與中立,及言論自由,….等等。代溝之所以會存在於一個政治運作的體系中,一般不在於體制(硬體),而是在於內容(軟體)。一般而言,除了政治軟體內容的運作外,代溝也將存在於社會議題與文化的取向。

以同婚議題而言,它就突顯出了台灣的世代差異。同志的權益運動固然於台灣已進行了30多年,但腳步於蔡英文上台後加速了。台灣最後終於在2019年5月17日由立法院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從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到兩年後立法通過的那段期間,兩邊展開了攻防戰。反對同婚的除了保守的基督教教會人士以外,也包括年紀較大而不分黨派的人士。支持同婚的則絕大部分都是年輕人。在立院於5月17日通過立法的那幾天的街頭抗爭,及圍集在立法院的群眾來看,基於現場報導與觀察的人士及外媒所傳出的許多張照片中,可以看出支持同婚的幾乎清一色都是年輕人。這些年輕人當然大都不是同志(以美國2017年的蓋洛普民調顯示, 4.5%的人自認為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者),但他們支持同性戀者的權利。這代表年輕世代社會價值的改變,而不是基於本身利益所推動的運動。

台灣的同婚議題所暴露出來的世代差異,給推行獨立運動的人一個警訊,也應該是個啟示。如果在社會議題與文化差距上不了解年輕世代的想法與取向,甚至是採取對抗的立場的話,則雙方便只有走上分道揚鑣之途,而多少會挫傷台灣民族的獨立之路。

說同婚議題是一個警訊是因為在未來,有許多社會與文化的議題將會一一的呈現,而雙方(老一代與年輕世代)可能會有很大的歧異。這包括廢死議題,經濟政策與財富分配,稅制的公平,空汚與環保,全球暖化,弱勢的保護,勞工權益…等等。這些議題是當權者與老台獨都應該加以了解分析並思考對策的。

在半個多世紀前說「不要相信30歲以上的人」的那一年輕世代,若於當今或於後來不了解年輕世代的想法,也不願去了解而站在對立面的話,也不要怪會被稱為老頑固,或是被指控你已忘了當年的你是誰了。

李堅

文明衝突及其結局 ——看反送中與李明哲案

已故的哈佛大學教授杭亭頓(Samuel P. Huntington, 4/18/1927-12/24/2008)於1992年所倡議的「文明衝突」(Clash of Civilizations)一論,固然有不少值得討論的地方,但卻也提供了人們對國際問題的一個思考方向。杭亭頓認為,在冷戰後,世界局勢將進入基於以不同文明為主的對抗。杭亭頓將世界分為九個主要文明圈:西方,東正教,拉丁美洲,印度,佛教(不丹/西藏,蒙古,緬甸,柬埔寨,寮國,泰國,斯里蘭卡),回教,漢文化,日本,及非洲。杭亭頓這種劃分本身固然有很多問題,但在2019年6月,香港百萬人的「反送中」示威游行中,我們看到了這個「文明衝突」的一個具體表現。

同所有前英國殖民地一樣,香港採用英國式的法治制度。相對之下的中國則毫無法治觀念可言,只有帝王之治的人治。在這種背景之下,文明的衝突與對抗便難以避免了。這使得原本對政治相當冷漠的香港人卻能於一夕之間動員一、兩百萬人走上街頭,可見這種文明的差距何其巨大。但與中國有文明衝突的豈只是香港而已。

台灣的李明哲只因為支援中國的民主運動與人權,雖然他的工作都在台灣,但他卻於訪問中國時遭到中國的監禁。除此之外,對中國的南海擴張政策有所批評的兩名菲律賓官員(Albert del Rosario與Conchita Carpio-Morales)都於抵達香港時(還不是中國境內)被拒入境。其中Rosario還是拿有外交護照的外交官人員(China curbs Philippine critic. LA Times, 6/22/2019)。這反映了中國不但沒有法治觀念,也缺乏國際法的觀念,更不遵守國際法的法治規範。是個十足的沒有現代法治文明觀念的野蠻國度。

中國之於香港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監禁李明哲;拒絕批評她的菲律賓官員的入境香港;及於世界各地堅持台灣的電話詐騙嫌疑犯之基於一中原則要送中國審判,而非說是基於法律原則;都反應出中國之缺乏法治,而也當然不理會管轄權(jurisdiction)的觀念。在文明國家裏,管轄權分得很仔細。在美國,一些地方事務,即使聯邦政府(或州政府)很不爽,也無權置喙。但中國這種缺乏管轄權的觀念也不是沒有歷史及「理論」根據,而是有中國的「文明」基礎的。中國的《詩經》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大一統」思維,而看來中國也都依據這個「文明」的原則在行事。但現代的社會應當已是個「普天之下,莫非自由;率土之濱,莫非民主」的法治時代了,還滿腦子「王土,王臣」的中共,看來是不了解在過去的中國,就是因為沒有自由民主的傳統,所以才會有歷代改朝換代所導致的苦難。而當年日本帝國一手在東北所扶植出來的滿洲帝國,其格言是「五族協和,王道樂土」,最後的結局是分崩離析的潰敗。看來也沒給中國任何的歷史教訓。現代社會是自由、民主、與人權,而非王土、王道、與王臣。

香港在英國統治時期談不上有民主,但有法治,自由,與大部分的人權。因為沒有民主也就沒有用選舉決定自己政府體制的權利,所以談不上有全部人權。但香港在法治制度下,多少有法律規章可循而有基本人權的保障。另一方面,李明哲則是因為支援中國的自由民主與人權而遭到中共的逮捕。所有集權政體都是無所不用其極的要打壓異議份子與爭取自由民主的人權鬥士的。在可預見的將來,中共只會加強對香港的迫害。但歷史也顯示,所有的集權政體最終都是要垮台的。從最短命的納粹德國(12年),到目前保持最長壽紀錄的蘇聯(74年,1917-1991),都說明了這個趨勢。歷史是不站在集權政體的中共這一邊的。到今年的10月1日,中共將會慶祝她的70歲生日。來日可不是方長的,我們且拭目以待,我們等著瞧。我們要準備為中共送終。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八 中國的債務陷阱外交 —–不透明,低品質,不實用。背後目的為何

人多少都活在某些經濟體系裡,也因而只要有人的社區,就有錢可賺。窮人在許多方面來說更容易被賺到錢。因為用借貸的方式讓急於脫離貧窮困境的人上鉤,幾乎是「普世價值」。觀看美國的中下階層社會的地區,就有許多放高利貸的行號的存在(如Payday Loans, Check Cashing, Moneytree…. 等等)。說起來不是個很有道德或體面的行業。但你在與他們交易之前至少知道利率與償還的條件。相對之下,許多窮國家在向中國借貸後,發現常不是那麼一回事。

馬來西亞的華人大都是英國當年為了開發錫礦而引入的。在當時中國天災頻繁,加上政府腐敗無能下,民生凋敝。而更可怕的是地主與土豪用高利率借貸的方式,使一再欠收的佃農在最後無力償還之下只有走上賣身之路。許多貧農為了還高利貸而透過另一層的債(華人仲介),被用「運豬仔」般的船隻載到馬來西亞,去開發剛開始時死亡率近一半的錫礦(Paul Callan: Development of the Tin Industry in Malaysia, 6/14/2002)。一個以前認識的馬來西亞華人說,他祖父當年還不起地主的高利貸,而走上被「運豬仔」到馬來西亞,去當極其艱辛危險的礦工的過程。這是許多馬來西亞華人祖先的寫照。

今天的中國是不再如過去般的貧窮了。好不容易熬成婆的前媳婦,放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窮人(窮國)何其多,那一個不是可用來賺錢,並使之因還不起高利貸而臣服於當今習大大之下的中華帝國的。於是乎,「債務陷阱外交」(debt trap diplomacy)的一帶一路上場了。

習近平的一帶一路於2013年開始推動後,許多問題於啟動時已開始浮現:如環保評估的缺乏;合約的不透明;工程的實用性問題;用的人員絕大部分都是中國人而非當地人;許多建材都由中國來,看來是要消費掉國內生產過剩的問題;工程的品質問題; …等等。但當2017年12月,斯里蘭卡因為在過去向中國舉債以建立一個大而無用的機場與深水港(Hambantota)後,目前已陷入債務危機而還不起債下,斯里蘭卡只好將深水港(Hambantota)以99年租約的方式拱手交給中國(註:斯里蘭卡2018年的年歲入為148億美元,但債務支出為123億美元。其中中國是主要債權國,約80多億。Maria Abi-Habib: How China Got Sri Lanka to Cough Up a Port. The New York Times, 6/25/2018)。中國以債務方式取得斯里蘭卡具有戰略地位的深水港一事,使全世界如夢初醒的才警覺到中國的債務陷阱外交。

在過去好幾年,中南美洲,非洲,巴基斯坦等國家對中國的印象是較好的。原因多少是因為中國資金(說來是債務)大量的湧入,而許多龐大的建設也一一的展開。但在幾年後,每個與中國借貸的國家都一一陷入債務危機。以南美的厄瓜多(Ecuador)來說,共積欠中國65億美元,還債有困難。不只如此,花28億美元由中國設計施工的巨大水壩(Coca Codo Sinclair dam),工程品質有問題,而於2018年3月由德國的工程顧問公司指出有缺陷,還不知能否修復(Chris Kraul: Ecuador feeling pain of China loans, 12/10/2018)。陷入中國貸款所導致的債務危機的還有吉布地(Djibouti),馬爾地夫(Maldives),蒙特內哥羅,寮國,蒙古,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坦,委內瑞拉,尚比亞,南非,剛果,肯亞,厄利垂亞,南蘇丹,莫桑比克,辛巴威,及南太平洋的一些國家…等等。受害國家之多說來還真是「族繁不及備載」。

這些陷入中國的「債務陷阱外交」的都是一些窮國。手法皆如出一轍。先是中國以大量金錢作為借貸,去展開一些龐大但缺乏評估的建設。然後以高利貸或換取資源(厄瓜多以提供中國石油為條件之一),或者是換取戰略地位(如絲里蘭卡的提出深水港,與吉布地的租借地,並讓中國建立海軍基地)來做為「抵押貸款」。當窮國無法還債時,中國則拿取「抵押品」做為還債的條件(如戰略港口與一些設施。又如尚比亞的國營電力之ESCO與廣播公司ZNBC都已在中國的控制之下)。在這種作為下,中國於全球控制的港口已漸漸的形成了「珍珠鏈戰略」(string of pearls)的形勢。美國軍事專家稱這個為「資本的武裝化」(Christopher Woody: China is ‘weaponizing capital’—and it’s keeping the head of the US Navy awake at night. Business Insider, 3/7/2018)。

與中國簽借貸合約的這些窮國人民都不清楚合約的內容。這顯示了當權者都出賣了自己國家的利益而由中國拿到好處。賄賂的腐敗文化到底是「優美」的中華文化之一。最近的馬來西亞,馬爾地夫,斯里蘭卡,及巴基斯坦新上任的政府都揭露出前朝政府的貪污腐敗。巴基斯坦本是中國最友善的國家,但其改變心意也顯露出了全球對中國債務陷阱外交的警訊。但許多不惜出賣自己國家的貪官污吏,還是絡繹不絕的在中國的利誘下求取被上鉤。與台灣斷交的巴拿馬與薩爾瓦多都已開始大量向中國借貸舉債。

當年被列強欺壓而到處是租借地及陷入債務困頓的中國如今是有錢了。熬成婆的中國要「反攻」的對象倒不是當年欺壓她的列強,而是比她窮的人民。真可說是熬成婆的媳婦的一貫手法。但中國的做法倒也實行了美國總統亞當(John Adams, 10/35/1735-7/4/1826,第二任美國總統)所說:「要征服一國有兩個方法:一個是用劍,一個是用債務」(There are two ways to conquer and enslave a country. One is by the sword. The other by debt)。

(系列完)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七 人類的追求平等由來已久 —–但又是什麼樣的平等呢?

在過去科技不發達,沒有媒體及全球化的年代,大部分的窮人或中下階層人士都不知道富人的生活情況。不能說他們是「安貧」,只能說他們有如井底青蛙般的不了解外在世界的情況。只要有得吃有得住,日子大都也平和。但隨著現代科技的產生,尤其是電影與電視的登場,使許多中下階層人士得以一窺富人的豪宅與豪華的生活景象。這會使許多原本「安貧」的人心裡開始不平衡起來。而也在全球化之下,使許多窮國的第三世界人民,開始「不安於室」的往先進的富有國家移動。一國之內的貧窮人家的心裡不平衡而心思改變,及第三世界窮人移往先進國家的動機都源於追求平等。人到底是不平則鳴的。

人類追求平等的歷史由來已久,但結果都如何呢?

研究人類不平等的歷史演變的史丹佛大學教授夏德(Walter Scheidel),在他2017年出版的《大犂平:從石器時代到21世紀的不平等與暴力》(The Great Leveler: Violence and the History of Inequality from the Stone Age to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一書中提出:自古以來不平等是常態。漸趨平等的社會一般都不是常態,而是社會在巨大變革(一般是暴力)下的產品。夏德引用聖經中「啟示錄」中的四騎士作為譬喻,說明造成社會較平等的四個原因:一是因戰爭而造成的社會總動員;二是革命,如俄國、中國、及古巴的革命;三是政權因內因而垮台;四是大災害而造成人員的大量死亡。各別原因不外是:戰爭中得向富人課重稅;富人於革命後受到清算;政權因為內因垮台後的均貧;及人員大量死亡後勞力缺乏所導致的薪資之提高等等。二次大戰後,許多國家都經歷了經濟的快速成長與平等,說明了這個現象。但進入七十年代後,社會漸漸趨入常態,不平等開始走向兩極。

夏德的這種看法頗符合馬克思所言:暴力是每一個孕育著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產婆。馬克思有這種說法,自然使共產主義的信徒,將暴力看成是,一個走向社會主義社會或共產主義國家的必要條件。但北歐諸國於戰後走向社會主義形式的社會,看來並沒有經過這種暴力階段。有人將北歐的成就歸因於北歐的傳統文化,與當地社會於當時相當的同質有關。另一個有興趣的例子是美國。美國基本上是一個提倡近乎「放任政策」(Laissez-faire)的資本主義經濟政策,而相當右翼的一個國家。傳統上,美國人一般不相信政府的干預經濟政策,也反對政府的引進社會福利政策:如全民健保,退休福利,婦幼措施,最低薪資的提高…等等。但美國的近代歷史上也是有兩次「左傾」的時候,而這兩個左傾也都可說是「暴力邊緣」(強大壓力)下的產品。

美國的經濟大蕭條(the Great Depression,約1929到1939)那段期間百業蕭條,民生凋敝。失業率達25%,有些地方高達33% 。在那大蕭條期間,美國人選出了個民主黨,但卻是個巨富人家子弟的羅斯福當總統。羅斯福任內為左翼人士所頌道的是大量增加公共投資的「新政」(New Deal)的推動,與「社會安全政策」(the Social Security Act, 1935年通過)的建立。這些左翼的措施之所以能通過,源於社會中強大左翼勢力的產生。左翼勢力不滿羅斯福的初期施政而要聯合籌組第三黨。羅斯福的幕僚估計第三黨會拿走10%的選票,而將會使羅斯福不能連任成功。在那種壓力下,羅斯福不得不盡速的往左邊走。當時的三大左傾勢力,一個是主張社會公義的收音機廣播紅人柯格林神父(Charles Coughlin 的National Union for Social Justice),一個是主張分配財富的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長休以‧隆(Huey Long的Share Our Wealth Society),及一個主張老人福利的加州醫生唐森(Francis Everett Townsend 的Townsend Clubs)。這逼使富家子弟的羅斯福不得不採取這三大左傾勢力的主張而推動社會福利與社會主義的一些措施(Peter Beinart: Will the Left Go Too Far? The Atlantic, December, 2018)。

美國的第二個左傾時期是詹森總統任內的「宏大社會政策」(the Great Society, 1964-1965)。詹森與之前的甘迺迪總統聯合建立了許多目前我們所知道的社會福利措施:教育補助,醫療補助的Medicare與Medicaid,糧食補助的food stamps(現在稱為SNAP),及民權法案等等。但甘迺迪與詹森卻也都是在黑人、窮人、及左傾人士的強大壓力下才通過這些法案的。

目前的美國在川普上台後也激發了左派的反擊。2018年的選舉使川普的共和黨重挫。但目前這股左傾勢力將如何發展還在未定之中。

人類的追求平等是一回事,但我們要的是那一種平等呢?均貧?均富?或貧富之間?而平等的意義在那裡?

美國是世界首富,資源用的最多,也最浪費。全世界富有國家所耗的地球資源平均是貧窮國家的30倍。如果窮國也用與富國同樣的資源量,則所耗資源將會比目前全球所用的資源量多出十倍。地球是沒有那麼多的資源可承擔這種消費的(Jared Diamond: The Global Peril of Inequality. National Geographic, December, 2018)。如果富國不求節約,也不幫助貧窮國家改善生活與適當的運用資源的話,則窮國人只會繼續往富國移動邁進,而所帶來的將不只是疾病與社會動亂,也會帶來有如階級鬥爭般的恐怖活動。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六 歧視貧窮是一個普遍的問題 —–但居住權是一個人權也是人道

七十年代的台灣,經濟在快速成長下,有些人是開始富有起來了。這時候也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笑貧不笑娼」這句話。「笑貧不笑娼」這句詞語固然看來是傳達了一個訊息與意見,但將貧窮與娼妓做對立比較是很有問題的。娼妓是不是應該被嘲笑,本身是另一個議題。因為有不少人認為娼妓若不作奸犯科,則應該同一切敬業的行業一樣是都應該受到尊重的。這是題外話。笑貧的對立面應該是笑造成貧窮的人與措施,而非笑干貧窮問題何事的娼妓。

但笑貧卻也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尤其是在一個資本主義下而競爭激烈的社會裡。弱者而失敗的人(貧窮人)常成為在這麼一個社會達爾文主義下,被排擠,而被視為應該要被淘汰的一群人。也就是說,在一個現代的工業社會中,充滿了對貧窮人的歧視。

以在社會中最貧窮的街友而言,社會中大都充滿了歧視與排擠。美國近年來雖說經濟頗有起色,但街友的數目於大都市中卻是有增無減。許多城市為了要解決這「有愛觀瞻」的問題,而採取驅逐街友的手法。這些手法是以各種方式與手法讓街友不得在該地滯留。以2016年的一份調查來看(National Law Center on Homelessness and Poverty),他們調查了美國187個主要城市,發現53%的城市禁止在公共場所坐下或躺下,43%的城市禁止在車內睡覺(有些街友有車但無家可居,所以都睡在車中),76%禁止在公共場所討錢,9%禁止市民給街友食物(APHA: Housing and Homelessness as a Public Health Issue)。這種做法看來是要驅逐街友來達到「眼不見為淨」 的目的,但不是解決街友這個問題。

也由於美國近年來街友數目的增加,許多城市也通過增加稅收以用來解決街友這個問題。但許多地方(如南加州)雖然有款項去從事街友問題的解決,但許多建立庇護所或暫時收容所的方案卻受到許多居民的反對。因為大部分人都不要街友的庇護所或暫時居留所設在他們的城市或住宅附近。這也是美國人所稱的NMBY(Not in My Backward,不要在我家後院)。台灣也有同樣的問題(張獻忠:台灣遊民收容安置探討,及壹傳媒:誤打誤撞變成遊民教父—楊運生。3/6/2015)。

民眾也許大都不願意庇護所或拘留所設在他們家附近,但也有成功的例子。

對解決街友問題的討論,一般有兩種主張。在傳統上,一般都認為一個人之所以會淪為街友,一大原因是街友本身有一些問題的存在:如精神疾病,藥物毒品問題,身體殘障或其他可以矯正或治療的因素。這一派主張以街友要配合治療為條件來換取庇護所的居留許可。這種方法稱為線性模式(linear model,或者是說治療優先treatment first)。另一種主張是先提供居住的場所,治療方面待穩定下來後再慢慢來。這也稱為居住優先(Housing First)。

居住優先在美國首先是在紐約市實施,一說是猶他州。在猶他州,一個研究是,透過居住優先的模式,慢性街友的人口在2005年與2014年間減少了72%(Alana Semuels: How Can the U.S. End Homelessness? The Atlantic, 4/25/2016)。在歐盟中,芬蘭於2007年採取居住優先的政策。也多少如此,芬蘭成為歐盟國家中街友比率最少的國家。芬蘭也發現,在安排居住場所時得需要與該地居民多溝通以避免「不要在我家後院」的阻力。芬蘭在實施一段時間後也發現,原來當地的居民與後來搬進社區的前街友,大約需要兩年的時間來達到互相適應與建立共同社區感(Alex Gray: Here’s how Finland solved its homelessness problem. World Economic Forum, 2/13/2018)。

居住是一種人權。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1948年12月10日通過)第25條:「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食物,衣著,住房,醫療和必要的社會服務, …」。居住是一種人權,但居住也是一種人道。這不能不讓人想到「台灣乞丐之父施乾」的故事。

施乾(1899-1944)當年畢業於台北工業學校(今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畢業後的他於1919年到台北總督府上班。當他奉派調查艋舺地區的貧民生活與乞丐時,施乾看到乞丐生活的困苦、無助、與有些人是世代為乞丐的情況而深受感動。1922年(一說1923年),施乾傾家蕩產建立「愛愛寮」,收容,餵食,並提供乞丐教育與生活技巧,希望乞丐能自立生活。施乾的義行曾得日本文豪菊池寛為文報導。1930年,施乾獲得日本宮內省召見並獲御賜賞金。但全力投入幫助愛愛寮的元配謝惜不幸於1932年去世。1933年,施乾與仰慕他而不顧家人的反對來台與他共甘苦的京都富家千金清水照子(1910-2001)結婚。1944年施乾去世後,清水照子(戰後歸化名為施照子)放棄回日的想法而留在台灣。愛愛寮於戰後因社會環境的改變而幾度更名,目前為照顧老人的台北市私立愛愛院。

人權與人道其實是難以分離的。愛愛寮的故事說明了台灣先賢先輩百年前在生活人權與居住人權方面所努力的感人事蹟。但在社會條件看來是大不同的今天,台灣的乞丐(街友)問題似乎是重現了。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四 貧窮與疾病的關係 —–較高的生理與心理疾病

一次與一些美國朋友共同觀賞一部有關第三世界國家的貧窮與衛生狀況的紀錄片。觀看完後一位朋友搖頭嘆息道:處境固然可憐,但可能多少也是咎由自取,我們又能做什麼?我與這位朋友說:台灣也曾是個貧窮落後、疾病猖獗的所在,但在二次大戰前的日治時期打下現代化的根基及戰後的適時美援,再加上人民的努力下,台灣走出了那個貧窮的困境。今天的台灣不但不再是個貧窮國家,醫療及公衞也走上了世界的尖端。

老一輩的台灣人當還記得目前我們都已很少聽到的疾病了,如砂眼,寄生蟲,各種皮膚疾病,霍亂,瘧疾,肺結核…等等。這些當年在台灣算是平常的疾病如今可說大已絕跡。這說明了貧窮與疾病的關聯。貧窮會造成較多的疾病,並導致健康的不良,是容易理解的。但另一方面,疾病也會造成經濟生產的衰退與貧窮。兩者常常是互為因果的。以瘧疾來說,它造成了非洲大陸120億美元GDP的損失,而受災國家的經濟成長也會減少1.3%以上。而肺結核也使受到重大影響的國家損失了約7%的GDP(Sorsha Roberts: Key Facts: Poverty and Poor Health。1/10/2018)。這些是疾病造成經濟衰退的一些例子,但更多的研究是著重在貧窮對疾病/健康的影響。

要了解一個社會的健康情況,我們可粗略由生死兩端來看。生的一端是嬰兒,一般的測量是初生嬰兒死亡率(infant mortality rate, IMR,測量1000個嬰兒在一年內的死亡率)。二次大戰後,初生嬰兒死亡率於世界各地都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但在相當貧窮的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還是比亞洲、拉丁美洲、與先進國家都要來得高。說起來,初生嬰兒的死亡大都是由很容易預防與治療的傳染病所引起的,如肺炎,拉肚子,及一些可用疫苗預防的疾病。

死的一端是大略以預期的平均壽命(Life Expectancy at Birth)來看。資料顯示,越開發而經濟越良好的國家的人民平均壽命比落後國家要來得高。也不只國與國之間的類比如此,同一個社會中的不同社會階層也都各有不同的平均壽命。一個比較美國頂層1%與底層1%人口的平均壽命發現,頂層人的平均壽命比底層人的平均壽命多出15歲(男)或10歲(女)(2016 JAMA Study by Raj Chetty, PhD)。另一個比較是,有大學以上教育的白人與連高中都沒畢業的黑人在比較後發現,這層白人的壽命比這層黑人的壽命多出14.5歲。就最貧窮的街友而言,英國的一個研究顯示:街友的平均死亡年齡是47歲(NHA: Homeless die 30 years younger than average, 12/21/2011)。英國的這種情況只有隨著街友人數的增加而更加嚴重。

貧窮的國家一般較缺乏良好的醫療體系。但即使有良好的醫療(如美國),若缺乏全民醫療保險也常使窮人得不到適當的醫療照顧而影響到健康。以糖尿病而言,依2015年疾病管制署(CDC)的資料來看,美國患糖尿病的人口有9.4%。但非裔(50%會得糖尿病)與西裔(三分之一會得糖尿病)的比例顯然偏高(Kristen Bibbins-Domingo, UCSF, 1994)。

有時貧窮給人的感覺好像是會「遺傳」的。一個統計是只有百分之一沒有經歷過貧窮的兒童於成年後會成為窮人。但有32%的窮小孩於長大後會成為窮人(Ratcliffe & McKernan, 2010)。成長過程的文化與行為固然可以解釋一部分,但也有研究顯示,窮小孩的腦部有萎縮的現象,而腮腺有腫大的趨勢(Robert Sapolsky, Science, 8/9/1996)。一般推測其原因可能與壓力及憂鬱有關,但長期的效應不是很清楚。類似對羅馬尼亞孤兒院中的孤兒的研究也顯示許多孤兒有腦萎縮的現象,但在營養與環境改善後,腦萎縮也會改善一些。

幾年前與一些從事社運幫助街友的同道在發送食物時才了解到,許多人在成為街友相當一段時間後,「天下第一關」的牙齒都已潰壞掉,吃固體的食物頗有困難,大都選擇軟性的食物食用。

貧窮也不只會影響到身體的健康,也大都會影響到精神疾病的問題。

四十多年前參與了一個到八堵一帶的礦區做義診時,一個令我驚訝的現象是精神疾病的普遍存在。在過去,我都一直以為精神方面的疾病是屬於中產階級的病。所以會有那種想法可能是因為將精神疾病(如憂鬱症)看成是有閒階級的病有關。也可能是認為窮人的病較「實在」,較不會無病呻吟。但在那次義診中看到精神疾病之多,多於城市中的中產階級。所不同的是,這些貧窮人家的精神疾病大都以身體的症狀表現出來,他們可能不知,或不想知他們的病是源於精神方面的壓力,焦慮,與憂鬱而來。英國的一個研究顯示,底層20%的人有精神疾病的比上層的人多出兩到三倍(Fair Society, healthy Lives: Strategic review of health inequalities in England Post 2000)。一個於2010年跨越33個國家,調閱115個研究的報告也顯示貧窮與較高的精神疾病有關(Emily Sohn: Can Poverty Lead to Mental Illness? 10/30/2016)。

貧窮與疾病的關係看來好像只是窮人的事,但到最後是整個社會都會被影響到,而也需要大家去共同面對的。當1803年紐約市的貧民區爆發黃熱病,及1832年,1854年爆發霍亂後,最後是大家都受到影響。紐約市最後也於1865年4月8日通過,而於1866年2月26日簽署成法律(Metropolitan Health Law)來改善紐約市的公共衛生情況。目前大部分的疾病雖然都不是傳染病,但每種疾病對整個社會都是會有影響的,是大家都要共同去面對的。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三 貧窮是個人因素或社會所造成 —–左派與右派各有不同看法

一位家世相當良好,頗有社會地位,而也身家相當富有的朋友,在青少年時期因家庭發生事故而中衰。後來在談及那一段時日時也表示,家道的中衰並非全無益處。以前他看貧窮人家相當不起,覺得為什麼這些窮人要生活在那種髒亂的環境中。但在家道衰落後,他也漸漸了解到窮人的處境與困難處,不再那麼的瞧不起窮人。

富家人士固然一般會看不起窮人,而貧窮人家也有許多人會對富家人士充滿嫉妒與怨恨。但富人(或一般非貧窮人家)與窮人的界線也並非那麼固定的。以美國而言, 60%的美國人在一生中至少都會經歷過一年以上的貧窮生活(Journal PLOS ONE, July, 2015)。就美國的貧窮問題來看,40%的美國人都有缺乏基本生活需求上的問題(The Urban Institute’s Well-Being and Basic Needs Survey)。而據美國最大的食物救濟機構(Feeding America)的調查,有73%的人吃不飽(feed-insecure),有足夠的條件(資格)領取聯邦政府的救濟。但有27%吃不飽的人得不到任何的政府救濟,而得靠私人慈善機構的幫助。美國官方所定義的貧窮線是1963年設定的(Orshansky Poverty Thresholds),這個標準於後來稍有修正,而一般也有幾個不同的測量方法。以2015年的資料來看,有13.5%的人(四千三百一十萬人)生活於貧窮線下。這是全球最富有的國家美國的概況。

那麼,即使在美國這麼富有的國家裡,為什麼有些人還是生活在貧窮線下,而有些人不會。也就是說,為什麼會有貧窮這個問題的存在。延伸而言,世界各國各地為什麼會有貧窮問題的存在。原因在那裡。

一般嘗試解釋貧窮問題的不外乎有左右,或者說是自由派與保守派的不同看法。左派(自由派)的人認為貧窮的存在肇因於社會與政治結構的問題。社會結構的改變或調整,如稅改,財富的轉讓稅率與財富分配的措施,社會安全體系的建立等等,都會影響到社會中貧窮問題的嚴重與否。右派(保守派)則聚焦於窮人本身的問題。認為所以會有貧窮的存在反應了個人的不夠努力,沒用功讀書以接受完整的教育,無知,愚拙,個人的錯誤決定,走上歧途…等等。左右雙方的論述雖然各異,但卻也都有其根基及看來都相當具有說服性的理由,難達成共識。

有學者(Isabel V. Sawhill: The Behavioral Aspects of Poverty, Brookings, 9/1/2003)引用一些調查指出:在美國,一個人只要完成高中畢業,結婚後才生兒女(而非成為單親媽媽),而且不要生兩個兒女以上,並且主要賺錢的人要有個全職工作。若能做到這三個條件,則成為窮人的機率只有百分之一。這個學者也指出(用普查局的資料),在要找工作的窮人中只有6%(女)或12%(男)說是找不到工作,其他則有不工作的理由(如要上學,照顧家人等等),並非找不到工作。這個學者也引用另一個學者的研究而發現,目前的情況是高收入的人工作時間長,低收入的窮人工作時間短。而且在1930年代為幫助寡婦而設計的AFDC(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幫助單親母親的福利),目前受益的對象都成為未婚的單親媽媽。

但左翼的自由派學者指出,窮人並不是固定的。許多人(一個估計是人口的40%)在一生中都經歷過貧窮的階段。有些人經歷貧窮的時間較短(如三、五年),只有約3%的人是處於慢性貧窮的階段。如果貧窮的情況是會變化的話,這代表了貧窮常常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政府的措施使然。也有學者指出,政府的一些措施常使許多人得以脫離貧窮線:如糧食的補助(SNAP, 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以前稱為food stamps),醫療的補助(Medicaid, Medicare),教育的補助(Head start, Pell Grants),及求職與法律援助等等,都使許多人得以脫離貧窮。更重要的一個使許多人(2010年時約2140萬人)得以脫離貧窮線的是1935年建立的社會安全體系(Social Security)。社會安全體系的存在使許多美國老年人都脫離了貧窮線。

我們若回到19世紀的美國與英國。童工是常態,也無義務教育可言。那時的工業界皆遊說禁止雇用童工的法律的通過,也阻擋義務教育的實施。那是狄更生的小說(Oliver Twist,孤雛淚)所描述的慘境。美國在1810年時約有200萬學齡兒童一個禮拜工作50到70個小時。一直到19世紀末才有28個州通過管控童工的法律,到1938年聯邦政府才通過禁用童工的法律(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撇開在美國的情況不談,不管你個人再如何有才智,如何努力,當你生存在一個戰亂地區,或是一個缺乏教育的環境,或每天都要走幾公里去挑飲用水,或缺乏相當基本的基礎建設,或是社會中存有極度的不平等…等等時,那可是處於一個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境遇。任你再有多大的個人本事與努力,也難脫離貧窮的困境。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資料顯示,美國是已開發國家中貧窮率最高的國家。一個最富強的國家卻有最高的貧窮率,顯示了美國貧富差距的嚴重與社會福利政策與社會開發措施的缺乏。歐盟國家一般都有較良好的社會福利政策與社會安全體系,也都有全民醫療保險。也因而貧窮率較低,而貧富差距也沒有美國來的那麼離譜。一個有高貧窮率的國家一般都會與許多社會問題有所關聯:犯罪率的問題,全民健康與公共衛生的問題,經濟發展與社會改善/改造的問題。而這些社會問題說來與貧窮也都是互為因果的。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二 金援與物援的改善貧窮 —–由台灣的接受美援談起

戰後的台灣,物資貧乏而社會窮困。在那麼一個社會均貧的環境中,成長於五十年代的我也可能因為不愁吃住,並不覺得欠缺什麼。覺得缺什麼,都是工業化後經濟快速成長以後的事。但可能不覺得欠缺什麼大都也源於家裡的小康。即使在那個年紀,我也看得出社會上有相當的一群人為吃住而掙扎。乞丐也不少。上門乞討的乞丐不用說是衣衫襤褸,有些也在身體上有所缺陷。只記得這些上門乞討的乞丐會開口說:「頭家啊⋯ 」。那時才三、四歲,還不太會分主客用語的我會去找父親說:頭家來了。父親會糾正我的用語,而這些母親稱為「無相惜」的「頭家」也都一直留在我的腦海中。

但台灣在十幾年後卻成為一個經濟發展相當成功,而社會上似乎再也看不到四處都有乞丐的國家了。台灣能於短期間內發展出頗有活力而又強大的經濟,靠的是什麼?

討論台灣那一段經濟奇蹟的文章相當多,而我們也大都知道日治時期已在台灣建立了良好的基本建設(港口、公路、鐵路、街道、城市規劃、電力、電話、給水設施),公共衛生系統(水道、醫療體系、衛生教育、及傳染病的控制),現代教育體制,而造就出了一個重視現代社會觀念而有高度識字率及法治的社會,因而培養出一群守法勤奮的人民。但另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美援的及時與大量注入。

台灣於1950年到1965年間每年接受約一億美元的美援。1950年代的台灣人民平均所得約100美元。美援的注入約等於GNP的10%。在這15年中,台灣共接受了10億美元的美援,占總投資額的43% ,也占了外資的90%。美援的目的在於結束美援。也就是說,美國援助台灣得以自立自主以擺脫靠外援來維生。在美國的指導下,台灣也於1953年開始推動第一個四年計劃(1953-1956)。四年計劃的分配是,工業接受了70%的投資額,農業接受了30%的投資額。之後第二個四年建設(1957-1960)與第三個四年建設(1961-1964)也依序展開(David W. Chang: U.S. Aid and Economic Progress in Taiwan. Asian Survey, March, 1965)。

台灣由當初接受美元而後斷奶成功,並走上經濟強國的道路,是許多專家學者所研究的對象。這代表了美援(慈善救濟)並沒有被浪費掉。我們當然知道有一部分美援被貪官汚吏及民間共犯人士吞噬了。即使那個被稱為「清官」而於1958-1963年間任美援運用委員會秘書長的李國鼎,在七十年代底,他那時尚是個留學生的兒子在美國因車禍喪生,事後發現卻存有數百萬美元的銀行存摺,來源顯然相當有問題。貪污歸貪污,但整體來說,美援在台灣是相當成功的。這自然使主張應支持外援的人士得到鼓勵,認為先進國家需要支持外援。而事實上,從1970年開始,先進國家也都同意每年捐出0.7%的GNP做外援之用。雖然大部分的國家都沒達到那個額度。

以台灣的成功為例而探討一些外援失敗的有些學者(如Efosa Ojomo: Understanding this about Taiwan will help more foreign aid projects succeed. 6/19/2018. Christensen Institute)指出,主要是一個組織的能力問題。若將外援交給一些沒有能力的人民或政府去執行,當然會失敗。這些能力包括:了解資源(resources)所在,發展一個能運作的過程(processes),並了解整個運用與措施上的優先秩序(priorities)。

在外援(美援)方面,台灣是一個成功的例子。但我們若不考慮到一個國家級的層面,在個人的援助方面,近年來也有一些實驗顯示,直接用金援而非物資援助(in-kind)的方式,在舒減貧窮及改善生活方面看來可能較有效。

在美國,有些想要改善第三世界極度貧窮地區人物的實驗顯示,直接定期將錢送到受益人的手中(如透過行動電話的帳號),受益的窮人不但不會把錢亂花掉,反而大都運用於不只生活上與健康上的改善,也用於未來的投資與規劃(Charles Kenny: Give Poor People Cash. The Atlantic, 9/25/2015,與Nurith Aizenman: How to Fix Poverty: Why Not Just Give People Money? NPR, 8/7/2017)。一個例子是, 2016年這個慈善機構(GiveDirectly)宣布要給肯亞一個落後而貧窮的村落的成年人每個月22美元,會給12年。村民如何使用這筆錢不受限制。即使有些人沒有長遠的規劃目標,但至少生活上都得到了改善。傳統的外援是用物資的方式(如食物),但食物的援助會影響到當地農民的生產,而管理處置費用也比金援要來得大。另一方面,物援的方式是百分之百的會被消耗掉,談不上經濟生產的效益。但一個研究金援案例的報告顯示,每一單位的金援都會因交易與應用而產生出2.59單位的效應(Cormac Staunton, Concern Worldwide; Micheál L. Collins, Trinity College Dublin: Evaluat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ash Transfers versus Food Aid: a case study in the rural Zimbabwe. 2010)。總的來說,直接金援還在早期的實驗階段,一些經濟學者於日後將會做一番詳細的評估與探討。

金援也好,物援也好,人在極度貧窮的情況下是需要外人拉他/她一把,給予助力的。但要緊的是大環境的改善,促進整個經濟的成長。因為經濟的成長一般會惠及社會大眾(David Dollar and Arat Kray: Growth is Good for the Poor. Journal of Economic Growth, September 2002)。但一些研究也顯示,除了求取經濟上的成長外,也應該加上減少不平等分配的程度。否則世界銀行要在2030年消滅極度貧窮的目標將會難以達成(Max Roser and Esteban Ortiz-Ospina: Global Extreme Poverty. 3/27/2017)。

李堅

貧窮的社會政治經濟面之一 全球貧窮人口的概況 —–兩百年來的大幅改善

哲學家及宗教家不乏安貧樂道的人士。耶穌對門徒說:「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天國還容易」(瑪竇福音19:23-30)。西元前5世紀的佛陀悉達多,放棄了榮華富貴的王子身分而求取解脫之道。12世紀的聖方濟各亞西西(Francis of Assisi)也放棄萬貫家財而走上守貪的求道之路。這些視民間的財富、名份、地位、與情感如棄屨的修道得道人,都受到幾千年來人們的尊敬。安貧樂道代表了人類在精神層次上追求的理想面。但落到現實面上,人類不只追求基本的溫飽,也都希望在物質面上更上一層樓。這也許是人類物質層面與精神層面的矛盾對立。但無可否認的是,改善經濟及提升社會政治與文化的層次是人類社會的共同需求與追求。貧窮是各個社會都企求改善或「消滅」的。

那麼,全球的貧窮問題是處於一個什麼樣子的情況呢?

在探討全球的貧窮定義與分佈方面,一般依賴的是世界銀行所定的標準。在1990年時,世界銀行探討了全球六個最貧窮國家的貧窮情況而定出了貧窮線(poverty line)。1990年時所訂出的貧窮線是,每人每天的消費若少於$1.00,則界定為貧窮階級。這個標準於2008年時調整成$1.25。2015年10月時再調整為$1.90(The World Bank, Global Poverty Line Update. 9/30/2015)。在這裏要附帶一提的是,這個美元單位是國際美元(International dollar,也稱為Geary-Khamis dollar),標準是基於購買力平價(PPP,purchasing-power parity)。世界銀行所訂的這個貧窮線也可稱為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因為各個國家與社會都可用這同樣的標準去做衡量比較。絕對貧窮也稱為極度貧窮(extreme poverty)。

用這個貧窮線來衡量,1990年時,全球有36%的人(十八億五千萬人)生活於極度貧窮線下。到2013年時,只有11%的全球人口生活於極度貧窮線下。到2015年時,全球只剩下7億3千6百萬人生活於極度貧窮線下(The World Bank, Poverty Overview. 4/24/2018)。從1990年以來,世界的極度貧窮率有這麼大的改善,最主要是因為中國經濟的快速成長,使許多中國人得以脫離極度貧窮的情況。另一方面,南亞的印度也於後來在經濟上頗有發展,使許多人得以脫離極度貧窮的情況。目前全球生活於極度貧窮的人大都居住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缺乏教育的偏遠地區的人民。

每天只有$1.90當然是個很嚴苛的數據與事實,但到目前為止,全球是有10.0%的人生存於那種情況中。以世界銀行2011年的資料來看,全球生存於每天$1.90或不到的占10%;介於$1.90到$3.20之間的占16.3%;介於$3.20到$5.50之間的占19.8%。也就是說,全球幾乎有一半的人口每天的消費經費少於$5.50。

這種絕對/極度貧窮的標準在已開發國家中當然並不很適用。在先進國家中,每個國家都訂有每個國家的貧窮線,而這種貧窮線也稱為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先進國家貧窮線的界定方法大都用中間收入(median income)的一半(有些用60%)來做為貧窮線的界定。以美國而言,界定貧窮線的為普查局(the Census Bureau),另一個機構(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雖也訂立貧窮線的標準,但只供行政上的用途。以普查局的標準來看, 2015年的標準是每人每年收入若少於$11,770則定義為貧窮人。一家4口的收入若少於$24,250則為貧戶。2015年的資料是,美國有13.5%的人(四千三百一十萬人)生存於貧窮線下。但也有學者指出,美國有一億人,或近於三分之一的人口生存於貧窮邊緣(Routledge Handbook of Pov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5)。但美國也是有極度貧窮的人的。以2013年的資料來看,美國有1%的人口生存於極度貧窮的情況(每天不到$1.90)。

如前所述,由1990年(那年36%)以來,全球的極度貧窮人口有顯著的減少。我們若推到1981年,根據調查,那時全球有44%的人口生存於極度貧窮的情況。我們若往前繼續推到200年前的1820年,則極度貧窮的人更是相當的多。1820年的全球人口估計有11億人,其中10億人(約91%)處於極度貧窮的生活中。也就是說,當時大部分的人口(包括目前的已開發先進國家)大都生存於極度貧窮的情況。兩百年來,全球人口成長七倍,但顯然的,經濟也快速成長而貧窮率也大幅下降(Max Roser and Esteban Ortitz-Ospina: Global Extreme Poverty, 3/27/2017)。極度貧窮也由19世紀的近乎百分之百降到2013年的10.7%。雖然很有進步,而10.7%看來可能不高,但那代表了七億三千六百萬人仍然存活於極度貧窮之下。

貧窮在過去是不被當成是一種問題的。過去的執政者與社會賢達人士,常將貧窮的存在看成是一種自然現象。但在貧窮已大幅改善的今天,消滅貧窮被看成是一個可能。而那也是世界銀行的使命:沒有貧窮的世界是我們的夢想(Our Dream is a World Free of Poverty)。世界銀行的目標是想要在2030年達到消滅極度貧窮,或至少將它降到3%以下。但看來將會面臨許多挑戰。基本建設,公共衞生,偏遠地區,基本教育…..等等都會面臨許多挑戰。而很可能的,消滅貧窮的路途也會越來越難走。

李堅

 

Design a site like this with WordPress.com
Get star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