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醫療界的二三事之一 倫理、紀律、敬業、與自治的需要 —–回想四十多年前的台大醫院

七十年代第一次到外科病房見習,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不少因術後併發症而留在病房中的。其中一些病人身體插有不少管線,看來頗令人觸目驚心。當時也知道其中一些人可能會不久人世。那可真是一個痛苦的死亡過程。雖然當年台大醫院的手術絶大部分都是成功的,但一些失敗的例子總是令人印象良深。

手術的併發症可能源於術後的照顧不良,也可能源於手術的缺失與過錯,而過錯也可能源於無心或疏忽,甚至是嚴重過失(gross negligence)。當實習醫師時見證到了那一幕令我難以忘懷的慘劇。

大部分的非急診手術(elective surgery)一般都為主治醫師級以上的外科醫生拿下(因為病人的指定與要求)。若大醫師不肯教或放手的話,住院醫師難以有練刀的機會。而一般也都等急診送上門來的病人,住院醫師才有主刀的機會。也就在那麼一次值班中,遇到有個因車禍重傷而大量失血的年輕人被送到台大急診室。住院醫師們都興奮的忙碌了起來,一面開刀一面大談外科的政治。因為病人大量失血,為了要加速輸血,麻醉醫師也將空氣灌入輸血袋中加壓,以增加輸血的速度。開刀開到一半,主刀的總住院醫師突然停止談笑而沉默了下來,因為他突然發現病人的身體內摸起來都是氣泡的劈裂聲。放眼一看,輸血袋中早已沒有血液,只有空氣。也就是說,大量空氣已被灌入病人的身體中。說起來,這是麻醉師的嚴重過失。病人也因而死於手術枱上。

第二天清晨,外科總住院醫師在外科大大小小醫生都在場的會報上,據實報告了前一天晚上所發生的「意外」。可能是那個時代的不同背景,但大家似乎都「默然接受」,好像這是一場不幸但難以避免的意外似的。沒有人提起要做內部的檢討,更別說那應該是一場嚴重醫療過失的刑事案件(過失殺人)了。

當年在台大醫院也聽過其他一些重大醫療過失的案件,有些是上了法院。但因筆者沒有親身經歷過其他重大過失,難以評論。

也在那之前,台大的器官移殖也開始進行。李俊仁於1968年完成亞洲第一例活體腎臟移植的手術, 1969年完成首例屍體腎臟移植手術。台大接下來也發展出同時進行心、肝、腎、肺、胰臟等器官的移植(台大醫院器官移植團隊,單位詳細介紹。見團隊網站)。而也在七十年代時,筆者上了李俊仁教授的一堂課。

在講解腎臟移植的那一堂課上, 筆者印象良深的是李俊仁秀出了一張幻燈片。照片中是一名東南亞的華僑躺坐在病床上,站在他旁邊是一名東南亞人,瘦瘦小小而皮膚黝黑,看起來好像是未成年人的模樣。李俊仁講解說,那名東南亞人是那名華僑帶來台灣做「捐」他腎臟移植用的。那時的李俊仁因腎臟移植在報刊上登載而小有名氣,也不奇怪會有東南亞的華僑慕名而來。手術的結果李俊仁說並沒有成功(記得說是排斥)。當年看那張照片,我的腦海中所浮起的印象是:看來似乎是那名華僑用金錢收買捐腎者。因為看起來兩人不是近親也可能非遠親,而要說那名東南亞人「無緣大慈」可能也說不通。問題是,當時台大醫院的器官移植審查的程序如何?據謝炎堯的「醫界想的和外界不一樣?《自由時報》10/27/2018」一文中表示:「手術前由專案審查委員會審查專案(醫療與精神)與倫理的正當性,專案委員包括外科、腎臟科、精神科、和麻醉科醫生,以及院長代表, …,可見台大醫院對器官移殖的慎重態度」。在未明瞭當年這個審查委員會是如何讓那個華僑的換腎手術過關之前,筆者當然無法下定論。但以那張幻燈片來看,是疑雲重重的。同文中謝炎堯也指出:「台灣的肝臟移植,因為屍體來源不多,朝活體肝臟移植發展, …不適合活體肝臟移植者,大部分前往對岸接受屍體肝臟移植手術」。顯然的,台灣的屍肝不多,要到話則要到中國。中國的「屍肝」為什麼那麼容易取得,這不就間接印證了人權團體與法輪功所指責的中國活摘器官的惡行嗎?

美國的專業團體為了要能夠獨立運作而不受外在力量的干渉,一般均設立有自己內部的懲罰與除垢的機制。以前面所提的兩個例子而言,第一個例子看來是缺乏內部自清的機制。第二個例子若依謝炎堯說是有審查委員會。但依那名華僑自帶「捐腎者」來看,其成效是頗有疑問的。

台大是台灣學界的龍頭,台大醫學院是台灣醫界的領頭羊。在台灣最高的醫療機構裡,若主事者無法在內部自清,設立一個值得信賴的審查機制及倫理委員會,以達到一個有能力自己除垢,有紀律,有倫理的自立自主運轉體制的話,則台灣人的自主自治能力堪虞。這一切不只牽涉到專業人士的自主、自治能力,也牽涉到紀律、倫理、與敬業。一個廚師若不敬業,則小者是食物不好吃,大者使食用者中毒拉肚子,而甚至危及健康與生命。一個工程師若不敬業,則會造成工程出問題,甚至造成公共危險。醫生的缺乏倫理、紀律、與敬業,小者病人與醫生的關係不良,治病缺乏療效,大者造成病人身體的受損。而尤有甚者,造成病人的死亡。自主、自治、倫理、紀律、與敬業是每個行業都應該遵循的,要不然則會造成社會上形形色色的損失。筆者所說的雖然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但由近年來柯文哲被指控涉及到中國的活摘器官一事來看,問題看來並沒有改善,而予筆者的印象是其來有自。

李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