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爾弗爾宣言被許多歷史學者及當時的大英帝國官員視為是一個重大的錯誤,原因是大英帝國只蒙害而沒得到什麼益處。歷史學家湯恩比(Arnold Joseph Toynbee, 4/14/1889-10/22/1975)也於1973年的訪問中說,鮑爾弗爾是一個邪惡(wicked)的人,他用國際聯盟的統治(mandate)去剝奪阿拉伯人自決的權利,將毫無準備的阿拉伯人推入極為複雜的政治處境中 (Avi Shlaim: The Balfour Declaration and its Consequences)。
如果對大英帝國沒什麼好處,而且又有害阿拉伯人的話,大英帝國為何要發佈這個宣言?
首先我們要考慮的是金融的因素。鮑爾弗爾書信名義上是給羅斯柴爾德男爵(Baron Rothschild)。源於德國法蘭克福的羅斯柴爾德猶太家族是19世紀全世界最富有的私人集團。他們資助了國家級的貸款,各國的戰爭貸款,南非的鑽石礦場,羅得西亞(現已改名為辛巴威Zimbabwe)的開發,也發戰爭財。可說富可敵許多國。而他們建立起來的國際金融管道也都經由猶太人的聯繫而成形。例如,由於沙俄的迫害猶太人,在1904-1905年的日俄戰爭中,羅斯柴爾德集團也透過在紐約的猶太金融機構(Kuhn, Loeb & Co.)對日提供貸款。
猶太人的重財及善於理財是聞名的,這也多少源於在過去基督徒不能賺利息的教義,而在金融貸款方面皆由猶太人包下。這可由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故事見諸一般。也因為善於理財而致富,因而也與各國的王公貴族有所良好的關係,許多富有的猶太人也皆被授予貴族的身分。
鮑爾弗爾宣言發佈之前那一段時間,英法皆已陷入金融危機。而交戰各國都急須猶太人金融機構的援助。因為幾乎所有跨國的金融機構在紐約皆有分行或合作的對象,而爭取美國猶太人的支持便成為重要的考量,鮑爾弗爾宣言便在這種背景下產生(Robert John: Behind the Balfour Declaration – Britain’s Great War Pledge To Lord Rothschild)。
宗教的因素當然也有。不論基督教或猶太教都有彌賽亞的觀念與猶太人回歸聖土( Holy Land,即巴勒斯坦)的說法。當然也有些反猶太人的基督徒認為猶太人的回歸(aliah)會減少他們本國的猶太人人口。無可否認的是當時的大英帝國在討論這個宣言時,宗教因素是一個考量,也是個說詞。但話說回來,如果巴勒斯坦是上帝應許的土地的話,則亞伯拉罕的兒子:創立猶太教的以撒(Issac)與雅各(Jacob),及被伊斯蘭教視為穆罕默德祖先的以實瑪利(Ishmael),他們的後代都應有分。
但與猶太人的金融重量級因素同等重要的是猶太人的政治活動力。猶太人重教育,也很參與社會政治運動,而也位居不少高階政府職位。懷茲曼與羅斯柴爾德男爵代表錫安主義當時在大英帝國的遊說與活動。當以色列於1948年5月14日宣布獨立後,不是很親猶太人的杜魯門總統在不顧國務卿的反對下(因為怕打壞與阿拉伯國家的關係),當天就承認以色列(de facto),繼而於1949年1月31日法理承認(de jure)以色列。英國則於1949年1月29日承認以色列。杜魯門承認以色列的理由也很簡單,就有如他向那時美國駐沙烏地阿拉伯的大使(William A. Eddy)說,他受到前所未有的成千上萬選民 (主要是猶太人) 的呼籲他要支持以色列。相對之下,他沒有阿拉伯選民的壓力。而也同等重要的是他身邊的許多幕僚都是支持錫安主義的,使他遭受到空前的壓力。再說,杜魯門也明暸他若不支持以色列的獨立,絕大部分都是民主黨的猶太人可能都會脫黨(Anup Shah: The Middle East conflict – a brief background)。
在美國,猶太人活躍於政界,也形成強大的遊說組織(如每個總統候選人都會去拉攏的 AIPAC, American Israel Public Affairs Committee )。他們於政界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而主導美國的中東政策。他們也充斥教育界、學術界、及媒體而左右了輿論的導向。在美國,與猶太人人口相當的阿拉伯人(及伊斯蘭教徒)則沒有這種「成就」,而也多少失去了中東政策的發語權。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的中東政策成為一面倒的傾向以色列,而非做居間調停角色的原因。也使有些學者及政治觀察家認為,美國的中東政策遭受到美國猶太團體及以色列綁架的原因。
鮑爾弗爾宣言發布那時,大英帝國是個日不落國的超級強權。猶太團體的遊說與運作促成了宣言的發佈與美國的參戰。在大戰後的凡爾賽會議上,不是交戰國的錫安主義卻得以與會,而由懷茲曼為代表參加。他要的是確定鮑爾弗爾宣言會被納入和約中而成為國際法條文。相對之下,那時的戰敗國(如德國)是不能與會而只有任人宰割的分的。大英帝國已不在,如今的超級強權是美國。而猶太團體在美國的活動及影響力也說明了他們一向與強權掛勾以達到他們的目的(John Robert: Behind the Balfour Declaration – Britain’s Great War Pledge to Lord Rothschild)。美國不但提供了以色列的保護,每年也大量金援(約31億美元)已是富有國家的以色列。伊拉克戰爭也可說是一場以色列的代理戰爭。因為以色列是一直要攻打伊拉克的,最後「代打」的是美國。
也由於猶太人在美國的強大遊說團體及影響力,並一面倒的支持以色列, 使許多美國人對猶太人的忠誠度有所疑問。認為即使是土生土長的美國猶太人,也可能忠於以色列而非美國。這也是當年在英國內閣討論宣言時,是內閣官員(印度國務卿,Secretary State of India )也是猶太人的蒙太古(Edwin Samuel Montagu, 2/6/1879-11/15/1924)強烈反對錫安主義的原因。已同化於英國社會的猶太人怕錫安主義的推動猶太建國,只會造成猶太人在居住國的困境,引來不必要的被排擠。對他們而言,猶太人是一個宗教或文化的認同,而非民族。另一個事實是,在以色列已建國將近七十年的今天,大部分的猶太人仍住在他國,住在以色列的猶太人(占以色列人口的74.8%)只占全球猶太人的45%到三分之一不到(依猶太人定義而異)。大部分的猶太人還是沒有「回歸」。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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