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遷徙與移動之二 美國移民歷史的醜陋面 —–種族歧視,宗教歧視,門戶的閉鎖

美國長久以來是世界各國移民的主要終點,而也有不少美國人喜歡稱美國是一個移民社會,而有些人更聲稱是那五月花的後代。但我們若稍讀美國的移民歷史,則所彰顯出來的是許多醜陋的歷史。

早期遠渡重洋很不容易,也不便宜。許多人付不起那昂貴的單程航運而「賣身」。也就是說,以低價苦勞的身分,希望於當勞奴四到七年後換取到自由身,以求取在新世界重新發展。這種勞奴估計占早期移民的一半。英國也不只將澳大利亞當成是「釋放」監獄人口的所在(許多人只不過是犯小罪,如偷麵包),在美國也「釋放」了約五萬名監獄犯(Liberty-Ellis Foundation)。而在移民社會的經濟開始發展而農業急需勞力的情況下,黑奴的進口與買賣也大量進行。估計在17到19世紀間,美國共進口了50萬到65萬名奴隸。國會是於1808年禁止奴隸的交易,但也得等到內戰後黑奴才得到解放。當年估計有四百萬名奴隸得到解放。

在非洲捉人到美洲來當奴隸使用是很不人道,而也是個赤裸裸的種族主義。也不只是對黑人的歧視而已,美國的移民史上充滿了種族歧視的色彩與作為。有些也不全然是種族歧視,而是因為宗教的不同(早期是歧視天主教,目前則是歧視回教)而採取歧視的作為。這種歧視在美國獨立前就已開始發生。開國元勳之一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雖然他的父親是個移民者(由英國移民而來),他卻反對日耳曼人的移民賓夕法尼亞。富蘭克林說:賓夕法尼亞是英國人建立的,目前卻遭受到外人進入墾殖。越來越多的外人將會把我們日耳曼化而不是我們能夠將他們英格蘭化。他們永遠不會學習我們的語言與文化,如同他們無法變成我們的膚色一般(Tammy Coleman: Historical Patterns in American Immigration)。

富蘭克林的陳述當然不正確,而以目前美國社會的現實來看也很可笑。在美國的白人中,日耳曼裔是占最大宗的,而絕大部分也都已不會說德語。但這種對不同族人的歧視在美國歷史上是一再發生的。不只對黑人的歧視,後來對非英國系歐洲人的歧視,及對亞洲人的歧視,都一再的出現在美國的移民史上。

1790年美國通過了歸化法案(Naturalization Act),規定要在美國住兩年,而且是「自由白人」(free white person)才能歸化。這自然排除了黑人及後來的亞洲人之歸化入籍。內戰後的1866年民權法案(1866 Civil Rights Act)通過後,在美國土生土長但原本被排除在外的黑人,也才可以成為公民。

19世紀中葉之前,美國的移民大都由西歐與北歐來。雖然有所摩擦,但移民的門戶是大為開放的。但在1840年代,由於愛爾蘭的馬鈴薯飢荒,有一百萬以上的愛爾蘭人移民美國。大量愛爾蘭人的湧入,加上原有的日耳曼天主教徒,引來了美國本土勢力的興起與反移民。這群反對移民,反對天主教徒的本土派(Nativism)形成了美國黨(American Party,也稱為一無所知黨Know-Nothing Party)。這群本土勢力大都存在於邊界的州,而也於後來(內戰後)發展到加州而成為反對亞洲人的勢力。

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這個法案通過前的美國本就很限制華人,不准攜家帶眷過來。排華法案通過後,華人社會也成為老單身漢社會而處凋零的情況。

1880年到1930年間,有二千七百萬的歐洲移民抵達美國。其中估計有500萬日耳曼人(其中一百萬人到中西部購買廉價的農地), 450萬愛爾蘭人, 350萬英國人。而這時美國也首次出現了大量南歐(義大利)及東歐(俄國)移民的湧入。由於大量移民的湧入,及南歐與東歐及猶太「異類」移民的到來,美國也掀起了反對移民的浪潮,並通過了限制南歐與東歐移民的法案。也「摸蛤仔兼洗褲」的通過了排亞法案。1924年的移民法案(Johnson-Reed Act)不但限制了所有的亞洲移民,也「巧妙」的限制了南歐及東歐與猶太人的移民。這個法案引進了配額制,規定每個歐洲國家的移民配額得基於1890年的美國人口普查,配額為各該國人數的2%。由於1890年時,南歐及東歐的移民人數相當的少,這個法案等於限制了這些國家的移民美國配額。南歐、東歐、及猶太人是這個移民法案的受害者。亞洲人更是完全受限,而美國的邊界也不再開放,開始進入閉鎖管制的階段。

1924年的移民法案的影響是明顯的。在1930-1950年間(二次大戰前),美國境內的國外出生人口由一千四百二十萬降到一千三十萬人,由占人口比率的1 1.6%降為6.9%。日本更視此法案為奇恥大辱。日本駐美大使埴原正直與美國駐日大使伍德(Cyrus E. Woods)都辭職以示抗議。

綜觀美國歷史上的移民政策,原先是邊界大開而無所謂簽證與關卡。歧視的對象由西歐非英語系,轉為對天主教的歧視,及後來的歧視亞洲人與南歐、東歐人士、與猶太人。二次大戰後,這種對外來人士的歧視開始減緩,而美國社會也開始接納不同文化與族群的人。1952年雖然有移民政策的小修正(McCarran-Walter Act),但真正的移民政策的改變是1965年的移民法案(Hart-Cellar Act)的通過。那個法案的通過改變了日後美國人口組成的面貌。

李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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